税务师年度个人工作总结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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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年度个人工作总结 篇1
按照市局年初税务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和要求,办公室在市局主管局长的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做好服务领导、服务机关、服务基层各项工作,切实抓好全局文稿起草和审核、会议管理、信息调研、文电文档管理、保密保卫、新闻宣传等工作,以及局领导指示、批示交办的事项等,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在业务学习方面
做为一名税务经理,新时代要求税务经理不只是具备征税的基本常识,还要有面对新情况、分析新问题、解决新矛盾的本领。我积极参加县局举办的税收业务知识的学习,正是学习,让我在工作中出现没有错征、误征。保障了国家利益不受损失,又保证了纳税人的合法利益。
二、在纳税服务方面
作为一个税务经理,首先要爱护纳税人,那么,我们就必须善于走进纳税人的情感世界,就必须把纳税人当朋友,去感受他们的喜怒哀乐。爱纳税人,要以尊重和依赖为前提。要做到严中有爱、严中有章、严中有信、严中有度。我经常从小事入手,去关心纳税人,给纳税人春风沐浴般的温暖。并随时记录工作中的得失,为今后的工作提供借鉴。
三、更新理念,做一个理念新的税务经理
随着时代的发展,对税务经理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在工作中。我们就要不断的更新观点,用新的理念来指导自己的工作。为了让自己能跟上时代的要求,在工作之余,努力学习税务知识,税法及相关文件,因为学习,便自己在征税工作中能够正确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精神合理征税,做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能跟上时代的要求。
四、以自律为本,努力树立良好的个人形象
在工作中,我总是告诫和提醒自己:首先做到思想上力求过硬,一是慎欲,“无欲则刚”。二是慎权,杜绝“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错误思想,正确处理好权与法、权与责、权与利的关系,坚持依法治税。三是慎微,“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不应该做的哪怕再小也不能去做,应该做的哪怕再小的也要去做。我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做到不以税谋私、不以权谋私,依法办事、依率计征,严格按照公务员“五要十不准“准则办事。一年来,我共拒纳税人吃请10余次,从没有发生过一次“吃、拿、卡、要、报“事情,在每月分局举行的特殊监察员座谈会上,纳税人对我的廉政行为给予高度评价。
金无赤金,人无完人,在工作中,我还有些不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学习不够,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不够,原因主要是税收任务的压力和征管改革的繁重事务,学习的时间少一些。2、调查研究不够,原因是整天忙于现实的征收工作,缺少对征收工作的实际调查。3、征收过程中的度的把握还不特别准确,对一些方针政策理解不很透彻。
五、在廉洁自律方面
作为一名税务干部,首先就要做到廉洁征税。在工作中,从未接受过纳税人的钱物。因为我深知,纳税人的钱物是劳动和血汗换来的,如果接受了,自己就会以损害国家利益,会使自己走上违纪违法的道路。这不但毁了自己,更有损于一个税务经理的形象,还严重影响了整个地税系统的形象。这是作为一个税务经理必须要牢记的。
金无赤金,人无完人,在工作中,我还有些不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学习不够,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不够,原因主要是税收任务的压力和征管改革的繁重事务,学习的时间少一些。2、调查研究不够,原因是整天忙于现实的征收工作,缺少对征收工作的实际调查。3、征收过程中的度的把握还不特别准确,对一些方针政策理解不很透彻。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决心加倍努力,克服不足,恪尽职守,为分局工作的整体推进作出应有的贡献。
总结一年来我个人的学习、思想、工作、带队、廉政情况我深感在一些方面还需要继续努力主要是个人创新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增强领导决策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抓党组中心组的学习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抓机关管理制度的执行还有待进一步严格。
20XX年里,我要着重抓好政治学习,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领导决策水平,突出抓好班子建设,提高班子的整体战斗力,突出抓好机关建设整顿机关作风,树立良好形象,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为推进全市国税事业发展促进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再作新贡献。
税务师年度个人工作总结 篇2
一、充实提高,建设高素质会计队伍
建局之初,我局税务干部中,只有1人从事过税收会计工作,全局设立的17个基层征收单位,只有一个专职会计。面对会计工作无人员、无制度的状况,在局班子的正确下,我们计会股按照思想好、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年富力强,挑选出了名同志充实到会计工作岗位。为了使这些人员能够安心工作,确保会计队伍的稳定,县局明确会计人员的调整任免必须经县局领导审批任免,否则不得随意调整。同时,针对会计人作量大、技术性强的特点,每月为每位会计人员发放岗位津贴10元。十年来,虽然本系统人员的变化较大,但相对而言,会计队伍保持了相对的稳定。
提高会计人员素质,是搞好计会工作的关键所在。十年来,我们把提高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建立了会计培训制度,每年年初,集中全局会计进行培训,从税收资金的到会计凭证的制作,从会计账簿的记载到会计报表的编制等相关税收会计政策进行详细地讲解,规范会计核算操作程序,统一税收会计口径,逐年考核验收。紧紧抓住强化业务培训这个重点,提高会计人员业务素质。十年来,先后集中会计人员培训就达20余次,培训230人次,极大的提高了基层会计人员的素质。同时,我们计会股人员定期到基层检查指导,面对面的讲,手把手地教,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经过努力,全系统会计人员素质有了飞跃式的发展,全部能够胜任工作。1997年卫庄所会计解新民同志被省局授予优秀会计称号,李朝阳同志被市局授予优秀会计称号,这两人成为我局会计人员中的突出代表。
二、完善制度,建立良好的工作运行机制
税收会计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严肃细致的工作,容不得丝毫马虎。十年来,我们根据省剧《地方税收会计核算办法》,结合实际,不断制定和完善各项税收会计制度。先后制定完善了《税收计会统工作制度》、《税收票证管理制度》、《计会股工作制度》、《税款征解制度》、《票证填写考核办法》以及《基层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等一系列制度,使会计工作统一规范,有章可循。
建局以来,我们在贯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上,主要坚持“勤”、“严”两个字。对基层执行规章制度的检查督促经常化,把定期检查和日常检查结合起来。每季季末进行重点检查,并在平时的工作中随时检查。对检查中发现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不到位的,严肃处理,不徇情顾面。十年来,我们对会计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先后通报了15次,批评56人次,处罚5000余元。通过坚持不懈的狠抓制度的完善落实,使我局的税收会计工作形成了系统化、制度化、科学化的工作体系。
三、积极创新探索管理途径
XX年,由于取消了提取手续费和挂钩经费,办公经费十分紧张,为使有限的资金能真正得用到刀刃上,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积极探索财务管理新途径。
(一)制定完善制度。制定和完善了资金分配制度、资金管理制度、资金使用制度、医药费报销制度、经费定额包干制度、集中核算制度等节支制度,具体做法是:
1、大力推行财务会计改革,全面取消基层经费会计,不再保留任何收支帐户,不再办理任何收支业务,基层经费实行定额包干制。电话费、水电费按规定标准每月随第一责任人工资拨付,超支不补,结余留用;日常办公经费实行按人头每月25元的标准,实行实报实销,超标准自负。
2、局长交通、电话费实行定额支出管理,交通费按规定标准已油票形式由计会股统一发给各局长,电话费按规定标准随工资发放,超支不补,结余留用。
(二)从严从细审核。我们坚持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必依”,工资补助以人教股通知单为据,按规定造册发放。公务经费实行由经手人签字,报计会股长审核,经局长签字后,由财务会计或出纳支付办法。在审核中,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作用,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对各类报销的凭据、凭证,从是否符合财务开支规定范围,是否合法有效,是否填写规范等方面严格把关,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一律不予支出。极大的规范了经费支出范围和手续,避免了不规范的支出。
(三)完善领用签字。严格办公用品和计算机耗材的领用签字制度。为保证工作的正常运行,同时防止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办公用品和计算机耗材由我们计会股统一购买,实行限量发放、领用登记的办法。
四、落实计划,促进税收任务圆满完成
组织收入是税务部门的中心工作,也是主要任务。为了做到应收尽收,据实征收,确保税收收入任务的完成,我们每年年初都深入基层,详细调查了解税源变化情况,然后据此合理向各征管单位下达税收计划,提出完成税收任务的措施。十年来,由于工作做得细,下达的税收计划与税源状况基本吻合,从而为完成收入任务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为了及时掌握税收计划落实执行情况,我们对收入情况实行旬汇报,月排队,根据税源变化及收入实际完成情况,逐季写出税收计划执行情况分析报告、税源统计分析报告,及时了解和掌握收入增减因素,为领导决策和指导收入,提供了真实可靠的依据。
地税十年,是我们计会股无私奉献的十年。今后,我们将一如既往,用满腔热情和辛勤汗水,把我局计会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绛县地税事业的发展再立新功。
税务师年度个人工作总结 篇3
我从xx年8月进入杭州中利华税务师事务所从事涉税业务工作,由于之前是在会计师事务所,因此我的工作经验相对于从事涉税业务工作还是有所帮助的,因此很快就能够上手。注册税务师行业随着国家税务总局xx年《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的出台,注册税务师也明确了涉税服务范围与涉税鉴证范围。因此发展到现在,税务师事务所的业务范围也在不断的创新与扩展,税务师事务所的业务主要分成两部分,一部分以提供服务为主,另一部分以鉴证为主。
在进入税务师事务所之后,由于刚好是下半年也是业务的淡季,刚开始给客户代理记账,并从事代理涉税申报工作。从而让我了解了一个企业从开始做记账凭证至最后的纳税申报的过程,申报的纳税部门有国税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地税的营业税、城建税、个人所得税等附加税。从事代理申报工作也让我体验到了书本上税务知识的实战经验,毕竟在书本上学到的缴纳税的计算公式只停留在文字方面,现在至少可以在实战中体验,比如增值税的销项与进项税额的抵扣,营业税的根据主要业务税目区分税率,企业所得税预申报等申报知识,另外个人所得税在申报的税种里也属于比较重要的,比如平常的工资薪金、一次性年终奖、劳务报酬等等,需要根据税法知识,来计算,并申报,这就是很好的把理论用于实践。
除了代理涉税申报外,业务淡季时,偶尔也做一些单位的税务清算鉴证报告,由于公司注销或者迁移主管税务机关地址的,都需要税务师事务所出具企业连续三年的相关税费清算鉴证报告,做清算报告可是个综合的业务工作。因为税务清算要涉及几乎企业需要缴纳的所有税种,因此做这类业务的时候,脑子里需要有很多关于税的知识。做税务清算底稿可以一年一年做,每一年再根据不同的税种,核实企业应纳税额、已纳税额,从而计算出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在相关税种中,最主要的还是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印花税等。因为企业所得税的计征的特殊性,需要核实收入的准确性、成本费用是否可以税前列支等问题;增值税需要核实销项税额、进项税额等;而营业税则主要核实收入的真实性,从而计算营业税;最容易遗漏的就是印花税,由于印花税涉及的税目较多,做税务审计的时候,底稿上需要全部反应印花税税目计征的基数来源,从而根据不同的印花税税目计算。因此税务清算业务还是比较考验一个注册税务师掌握知识的综合程度。
等到上半年公司业务旺季来临的时候,就专做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业务,从税务师事务所的业务构成来看,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鉴证业务还是属于主要业务。因此在每年1-5月份汇算清缴期间,做了大量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做该业务,企业知识相对比较集中,主要还是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来核算企业的应纳税额情况。根据企业所得税的规定,从业务上来说,业务底稿首先做关于收入的审定工作,比如收入是否存在延期,是否有视同销售收入等,其次再确认成本的审定工作,如成本核算是否符合税务规定等,再就是对于费用的相关审核了,这是汇算清缴鉴证的重点,由于所得税规定的税前扣除条例很多,因此根据不同企业,不同的费用列支,需要计算不同税前列支费用,比如工资薪金据实列支是否符合税法规定,福利费是否超过工资比例,业务招待费是否超过收入或者业务招待费的60%规定,罚款支出是否有列支,广告费是否有超过收入的比例等等。涉税鉴证业务的流程,是首先税务师事务所承接业务,然后我们去被审计单位,填制相关工作底稿,获取相关文件,收集证据,再回事务所整理底稿,然后再拟具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一级一级的复核,直至最后出具报告。从事业务鉴证至今简单的算了算,独立做的鉴证报告大约有七八十家单位。另外还有一块业务就是税务顾问,税务顾问一般我们与顾问企业签订常年合作合同,成立一个税务顾问小组,根据客户不同的税务顾问需求,收集相关税种的减免税规定、税务知识等,再制定出相关涉税方案,从而完成客户的委托,我们尽量做到,对客户不多交一分税,对税务局不少收一分税。
以上就是我个人对于从事税务师事务所涉税业务工作的内容、心得体会,在此,我希望取得注册税务师执业证书后,再专业知识上不断的补充,毕竟现在税法知识变化也快,要跟的上变化的脚步,否则有了注册税务师证书也会被淘汰的。只有不断的进取,不断的努力,才能在注册税务师行业做出一番成绩来。
税务师年度个人工作总结 篇4
各市州、林区、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各税务师事务所:
为推动我省注册税务师行业规范发展,提高注册税务师执业水平,根据《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14号令)和《湖北省注册税务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鄂国税函[20xx]180号)有关规定,决定于20xx年6月至7月对全省税务师事务所及注册税务师进行年度检查(以下简称“年检”),现就年检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检时间、年检对象
(一)年检时间:20xx年6月11日~7月27日;年检所属期为20xx年1月1日~20xx年12月31日。
(二)年检对象
截至20xx年5月31日前在全省范围内经批准的税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普通合伙税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税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税务师事务所)、分所和在省级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注册(备案)的执业注册税务师。
二、年检的主要内容及处理标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执业基本准则的通知》(国税发〔20xx〕14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xx年第14号)精神,20xx年度检查以执业质量和职业风险基金管理为重点,对各税务师事务所遵循业务规程、业务准则、执业准则等情况,执业质量管理、执业资格、执业行为和收费管理等方面,以及风险基金提取、结余、使用等进行全面检查。
(一)税务师事务所方面
1.执业质量
(1)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检不予通过,责令2个月内整改,情节严重的(以下各项有一项不合格超过50%属于情节严重),责令其整改,整改期间停止执业,收回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整改期满仍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注销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并向社会公告。
①未与委托人签订业务约定书或业务约定书填写不全;
②未按规定编制业务工作底稿或编制业务工作底稿不完整、记录不清晰;
③业务工作底稿未建立逐级复核制度或业务工作底稿复核不规范;
④鉴证报告内容不完整或鉴证报告不规范;
⑤鉴证报告未实行三级审核签发制度或流于形式;
⑥未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支持鉴证结论;
⑦因过失出具不恰当的鉴证报告;
⑧业务档案资料不完整,管理制度不健全。
(2)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检不予通过,责令其停止执业,收回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
①隐瞒所发现的问题,出具不实鉴证报告;
②与委托方串通作弊,故意出具虚假鉴证报告;
(3)凡连续两年以上(含两年)未开展任何业务的(收入为零)税务师事务所,年检不予通过,上报省局注销该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同时向社会公告。
2.风险基金管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xx年第14号)第十四条规定,凡是违反提取、使用、分配职业风险基金的,年检不予通过,责令2个月内整改,整改期间停止执业,收回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
3.行业收费管理
(1)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检不予通过,责令2个月内整改,整改期间停止执业,收回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
①只收费不服务的;
②凡未执行全省统一涉税鉴证收费标准户数占其总鉴证户数超过10%未满20%的;
(2)凡未执行全省统一涉税鉴证收费标准户数占其总鉴证户数超过20%未满50%的,年检不予通过,责令6个月内整改,整改期间停止执业,收回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
(3)凡未执行全省统一涉税鉴证收费标准户数占其总鉴证户数超过50%的,年检不
予通过,责令12个月内整改,整改期间停止执业,收回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情节特别严重的,由省局直接注销该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同时向社会公告。
4.执业资格
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检不予通过,责令2个月内整改,情节严重的,责令其整改期间停止执业,收回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整改期满仍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注销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并向社会公告。
①未持续保持设立条件的;
②未经批准自行设立分所的;
③事务所发起人同时在2个以上事务所出资或执业;
④事项变更未按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⑤允许注册税务师挂名而不在本所执业的;
⑥无正当理由拒绝在规定时间参加年检。
5.团体会员
税务师事务所不按照规定交纳会费,及时办理会员会籍登记、变更手续的,根据省协会章程及《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会员入会登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限期整改,在其会员证“年度检验纪录”页填写“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在其会员证“年度检验纪录”页填写“注销会员资格”,收回会员证。由省协会提请行政机关注销其执业资格。对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的,给予通报批评。
6.其他方面
(1)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检不予通过,责令2个月内整改,情节严重的,责令其整改期间停止执业,收回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整改期满仍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向社会公告。
①采取强迫、欺诈等不正当方式招揽业务;
②未按照《注册税务师暂行管理办法》规定承办相关业务的;
③未按照财务会计制度核算,内部管理混乱的;
④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⑤采取夸大宣传、诋毁同行等不正当方式承接业务的;
⑥允许他人以本所名义承接相关业务的;
⑦出具虚假涉税文书,但尚未造成委托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由省税务局予以警告并处一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的;
⑧未按规定进行纳税申报及缴纳税款或有偷税行为的;
⑨上一年度年检合格或整改验收合格未盖年检合格印章的。
(2)税务师事务所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造成委托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由省税务局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八条的规定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年检不予通过,注销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并向社会公告。
(3)20xx年新设立的税务师事务所只就其资质进行检查,不检查执业情况。
(4)税务师事务所在各项行业检查中连续两次被列为限期整改的,直接上报省局注销该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同时向社会公告(以20xx年度年检开始计算)。
(二)执业注册税务师方面
1.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检不予通过,责令2个月内整改,整改期间不得对外行使注册税务师签字权,同时由县级税务机关收回其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整改期满仍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注销执业资格。
(1)同时在2个以上事务所出资或进行虚假出资;
(2)允许或默认他人以本人名义作为税务师事务所出资人出资;
(3)允许或默认他人以本人名义接受税务师事务所其他出资人转让股份。
2.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检不予通过,不得继续执业,注销其执业资格,收回其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
(1)同时在2个以上税务师事务所或其他社会中介机构执业又不改正;
(2)连续2年有不良执业记录;
(3)连续2年未参加年检;
(4)无正当理由拒绝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年检。
3.具有下列行为2次以上处罚记录的,年检不予通过,注销执业资格,收回其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
(1)明知委托人对重要涉税事项的`处理与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相抵触,而不予指明;
(2)明知委托人对重要涉税事项的处理会损害报告使用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而予以隐瞒或者作不实的报告;
(3)明知委托人对重要涉税事项的处理会导致报告使用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产生重大误解,而不予指明;
(4)明知委托人对重要涉税事项的处理有其他不实内容,而不予指明。
(5)执业期间,买卖委托人的股票、债券;
(6)索取、收受委托合同约定以外的酬金或者其他财物,或者利用执业之便,谋取其他不正当的利益;
(7)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业;
(8)向税务机关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指使、诱导委托人行贿;
(9)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
4.注册税务师有下列行为之一,已受省税务局予以警告或者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责令其限期改正,限期改正期间不得对外行使注册税务师签字权,同时由县级税务机关收回其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逾期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在年检公告时向社会公告。
(1)执业期间买卖委托人股票、债券的;
(2)以个人名义承接业务或者收费的;
(3)泄露委托人商业秘密的;
(4)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业的;
(5)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6)在一个会计年度内违反《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二次以上的;
(7)出具虚假涉税文书,但尚未造成委托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已受省税务局予以警告并处一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5.注册税务师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造成委托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受到省税务局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八条的规定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已撤消执业备案
或者收回执业证的,注销执业资格并向社会公告。
6.执业会员:是否按《注册税务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的规定完成继续教育,是否按《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会员会费交纳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交纳会费,是否按《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会员会籍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办理登记、变更手续。违反规定的,年检不予通过,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省协会提请行政部门注销其执业会员资格并向社会公告。
三、年检报送材料
(一)税务师事务所
1.《税务师事务所年检登记表》(附件1);
2.《税务师事务所人员情况表》(附件2);
3.事务所执业证(副本)和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20xx年度税务师事务所工作总结。
(二)执业注册税务师
1.《注册税务师年检登记表》(附件3);
2.注册税务师执业注册证书复印件;
四、年检方式、程序及时间划分
(一)自检阶段。6月11日至6月17日,各税务师事务所及注册税务师自检。税务师事务所和执业注册税务师按照年检内容逐项认真自检,自检完毕后,通过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因特网“注册税务师”栏目的“注册税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的年检栏,分别填写年检登记表,提交所在地县(市、区)级税务机关。
(二)审核阶段。6月18日至7月1日,县(市、区)级税务机关审核。县(市、区)级税务机关要实地全面查验辖区所有的税务师事务所,并对照年检内容,逐项审核税务师事务所上报的年检材料,审核后在“注册税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中签署意见,而后在纸质材料上加盖公章,将年检材料报市州级税务机关。
(三)复查阶段。7月2日至7月15日,市州税务机关对年检纸质材料进行复审,同时组织实地复查,复查面不低于30%(武汉市可自行确定复查比例)。复审后,在“注册税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中签署意见,而后在纸质材料上加盖公章后存档(存档材料不上报省局)。另将年检结论汇总后撰写地区年检工作报告于7月15日前从FTP上报省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
(四)公示阶段。7月16日至7月27日,省局将综合各市级、县级税务机关上报的年检材料作出年检结论,并将年检结果在省级行业网站进行公示,同时以文件形式发送市、县级税务机关。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协调。开展注册税务师和事务所年检工作是加强行业监管的重要手段,是促进和规范注税行业健康发展的有效途径,各级国税、地税机关要高度重视,以国税牵头,相互协调、相互配合,并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保年检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二)突出重点,取得实效。各地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对辖区税务师事务所和注册税务师的年检工作进行具体研究部署,明确专人负责,认真开展检查。并结合涉税鉴证准则规定,重点检查执业质量,对有违规行为的,不予通过年检。在年检过程中,省局将适时组织抽查各地1~2家税务师事务所的年检情况。
(三)加强监管,确保质量。在年检工作中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将不合格者认定为合格,如发现此类问题将追究相关责任。对检查中发现有重大违规问题的,要认真核实并将调查结果及时上报省国税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同时,对20xx年度行业年检,按照时效性的考虑,我们将在明年元月份进行,请各地提前做好准备。
附件:
1.税务师事务所年检登记表、税务师事务所人员情况表、注册税务师年检登记表、省(区、市)注册税务师及税务师事务所年检情况汇总表(附件1-4)
2.税务师事务所年检结论表(附件5)
3.注册税务师年检结论表(附件6)
4.关于填写注册税务师及税务师事务所年检情况报表的说明(附件7)
税务师年度个人工作总结 篇5
按照市局年初税务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和要求,办公室在市局主管局长的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做好服务领导、服务机关、服务基层各项工作,切实抓好全局文稿起草和审核、会议管理、信息调研、文电文档管理、保密保卫、新闻宣传等工作,以及局领导指示、批示交办的事项等,较好地完成了20XX上半年各项工作任务,
一、在业务学习方面。做为一名税收工作者,新时代要求税务工作者不只是具备征税的基本常识,还要有面对新情况、分析新问题、解决新矛盾的本领。我积极参加县局举办的税收业务知识的学习,正是学习,让我在工作中出现没有错征、误征。保障了国家利益不受损失,又保证了纳税人的合法利益。
二、在纳税服务方面。作为一个税务工作者,首先要爱护纳税人,那么,我们就必须善于走进纳税人的情感世界,就必须把纳税人当朋友,去感受他们的喜怒哀乐。爱纳税人,要以尊重和依赖为前提。要做到严中有爱、严中有章、严中有信、严中有度。我经常从小事入手,去关心纳税人,给纳税人春风沐浴般的温暖。并随时记录工作中的得失,为今后的工作提供借鉴。
三、更新理念,做一个理念新的税务工作者。随着时代的发展,对税务工作者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在工作中。我们就要不断的更新观点,用新的理念来指导自己的工作。为了让自己能跟上时代的要求,在工作之余,努力学习税务知识,税法及相关文件,因为学习,便自己在征税工作中能够正确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精神合理征税,做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能跟上时代的要求。
四、以自律为本,努力树立良好的个人形象
在工作中,我总是告诫和提醒自己:首先做到思想上力求过硬,一是慎欲,“无欲则刚“。二是慎权,杜绝“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错误思想,正确处理好权与法、权与责、权与利的关系,坚持依法治税。三是慎微,“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不应该做的哪怕再小也不能去做,应该做的哪怕再小的也要去做。我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做到不以税谋私、不以权谋私,依法办事、依率计征,严格按照公务员“五要十不准“准则办事,一年来,我共拒纳税人吃请10余次,从没有发生过一次“吃、拿、卡、要、报“事情,在每月分局举行的特殊监察员座谈会上,纳税人对我的廉政行为给予高度评价。
金无赤金,人无完人,在工作中,我还有些不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WWW.DLBDf.OrG
1、学习不够,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不够,原因主要是税收任务的压力和征管改革的繁重事务,学习的时间少一些。
2、调查研究不够,原因是整天忙于现实的征收工作,缺少对征收工作的实际调查。
3、征收过程中的度的把握还不特别准确,对一些方针政策理解不很透彻。
五、在廉洁自律方面。作为一名税务干部,首先就要做到廉洁征税。在工作中,从未接受过纳税人的钱物。因为我深知,纳税人的钱物是劳动和血汗换来的,如果接受了,自己就会以损害国家利益,会使自己走上违纪违法的道路。这不但毁了自己,更有损于一个税务工作者的形象,还严重影响了整个地税系统的形象。这是作为一个税务工作者必须要牢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