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政工科工作总结(精选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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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政工科工作总结 篇1
2018年,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执法科(执法大队)以“规范行政执法、从严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为抓手,以管好资源、护好绿为落脚点,认真开展以行政执法为中心的各项工作,森林资源得到有力保护。
一、行政执法成果明显。
指导督促各级各类执法队伍认真贯彻执行《森林法》、《野生动植物保护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及其他有关林业法律法规,切实做到迅速及时地查处各类违法案件,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使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得到了遏止和惩处。同时,积极妥善调处各类涉林信访纠纷。截止12月23日,全年共处理各类林业行政违法案件260件,罚没、育林基金总收入70余万元。违法案件的查处率达到100%,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准确,从而通过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加大了处罚和打击力度,有效地保护了森林资源,促进了森林资源覆盖率的持续增长。
二、扎实做好专项活动。
根据省人民检察院、省林业厅《关于开展“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暨深入推进“服务生态经济建设美丽四川专项监督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市检察院《关于开展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执法检查的通知》精神,我们主动作为,积极配合,对2018年度以来各辖区内办理的林业行政执法案件情况进行认真自查,重点自查行政处罚是否执行到位、涉嫌犯罪的案件是否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扣押、罚没款物的管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等问题。5—6月,联合木材检查站、许可科等相关部门,成立工作组,对基层林业站进行林业行政执法疏查,了解掌握办理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情况,并对林业行政处罚法律条文使用、证据收集、处罚程序、执法文书、案卷装订等业务内容进行把关指导,促进规范执法程序、案件移送程序,提高执法办案的的质量和效率,共同推动专项监督活动的深入开展。
三、妥善调处信访举报。
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观念,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充分认识信访工作的重要性,以维护林区稳定为目标,解决群众实际问题为重点,不断提高工作的主动性和前瞻性。严格执行信访法规,及时办理涉林信访案件。做到受理举报细致、准确、热情和反馈及时。全年共调查回复涉林信访案件8起,无一起复访、缠访。
四、完善数据登记统计。
一是认真梳理近年执法数据。对2013年—2018年林业行政执法情况进行全面回顾总结,搞好相关数据的收集整理和汇总,按时保质向地方和上级主管部门提供林业行政执法相关资料。二是统计行政案件报表。及时收集全市每月行政执法案件情况,依法、准确、真实地进行汇总统计,及时上报。三是梳理依法基础数据。根据市法制办统一安排,为进一步完善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相关制度,促进依法、规范行政,对林业行政执法制度建设、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人员以及2018年度行政执法情况进行分类梳理统计,上报市法制办。四是完善网上执法平台。根据市效能办要求,组织有关经办人员参加省网上行政执法平台前期试用和功能评判,进一步规范林业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工作,促进行政权力网上规范、公开、透明、高效运行,实现政务公开、协同办公、监察监控三大功能,建成权责清晰、程序严密、运行公开、制约有效的行政权力网上运行机制。五是编写林业执法信息。林业信息是科学制定林业改革发展决策的重要基础和依据,为领导及时了解情况、制定科学决策、推动工作落实发挥作用。工作人员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工作,强化岗位职责,根据“第一手资料、第一道研判、第一时间报送”的工作要求,围绕全市林业改革发展的大局,确定林业执法信息工作思路、抓住重点、捕捉亮点,进一步提高信息报送质量和效率,充分利用信息这一平台反映林业系统行政执法的工作情况。
五、切实加强队伍建设。
抓好队伍建设是搞好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根本所在。一是加强思想建设。积极参加党的群众路线活动、局每周一集中学习,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协作意识,强化职业道德和岗位责任感,把公平正义作为衡量执法人员道德良知的重要尺度,夯实执法人员的思想基础。二是加强业务建设。加强林业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学习,组织林业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督促指导执法人员认真研究《行政处罚法》、《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森林防火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增强林业法制意识、法律素质,提高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三是加强作风建设。结合党的群众路线对照检查阶段,认真查摆“”问题,进行自我革新、自我净化,弘扬“创新、实干、奉献”的林业行业精神,培养“雷厉风行、求真务实、秉公执法、艰苦奋斗、吃苦耐劳”的优良作风,杜绝“庸懒浮散”不良习气,坚持群众路线、群众观点和群众立场,帮助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树立执法为民的形象。
六、存在的问题
1、偏重于完成日常事务和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对森林资源管护的新情况、新问题缺乏深入调研,对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没有行之有效的举措。
2、执法队伍发展不均衡,老同志有经验但文化水平偏低,新同志有文化但处理问题的经验又不足。
3、少数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主动性、积极性不够。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1、以规范林木采伐、运输,监管木材经营(加工)合法经营为重点课题,适时开展调研,提高解决重难点和新问题的针对性。
2、加大对林业行政执法的指导监督力度,确保程序合法,案卷规范。
3、加大队伍建设力度,加大执法业务培训,保持执法队伍“学习林业法律法规、提升执法水平、确保办案质量”的热情不减。
司法局政工科工作总结 篇2
今年来,区司法局按照区法制办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大局,深入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积极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向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运行转变,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促进司法行政事业的健康发展,使司法行政工作在法治建设中发挥更大的积极作用。
一、加强领导
一是明确任务分工。全局上下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处理行政执法中的重要问题,监督指导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建立了依法行政培训制度和培训计划,制定了依法行政培训实施意见,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认真抓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等的学习。认真抓好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按要求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类会议和培训,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认真组织人员参加行政执法培训和考核。深化机关效能建设,转变工作职能,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健全并落实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各项管理制度。三是定期组织检查。充分利用执法人员自身法律优势,定期组织开展对法律服务有关案卷检查,及时督促业务科室完善有关台帐档案。
二、规范管理
一是确认执法主体。严格按照《行政执法》的规定清理实施行政执法的主体,避免在行政执法中出现的执法责任不明、执法关系不顺、执法主体较乱的现象。二是理顺执法依据。各职能科室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列出本科室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明确具体的法定权利和义务,理顺执法关系,依法承担起执法责任。对共同负责或协同执行的行政行为,按分解执法责任的主次职责,既相互配合,又各司其职、各尽其能。三是确定执法职权。坚持权责一致原则,建立以领导责任为核心的执法责任制,进行执法任务的量化和分解,确定每个执法主管领导、分管领导、执法科室和执法岗位执法人员的执法范围、执法权限、执法标准、执法程序和执法责任。通过分解,达到把法律规定的执法任务一条不漏地落实到具体的执法人员和执法岗位。四是遵守执法程序。制定秉公执法、文明服务的保障措施。按照《行政执法》的规定,坚持持证上岗,严格证件管理,持证上岗,各执法岗位能通力合作,表现出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和积极向上的工作状态。
三、建立制度
一是实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司法行政的执法活动实行“公开办事规定,公开办事程序,公布办事结果”的制度,将依法行使的行政职能,以各种形式向社会公开公示,做到办事权限公示、办事程序公示、工作时限公示、工作标准和质量公示、违法责任追究公示、社会监督渠道公示。二是推进执法考核评议制度。把依法行政和勤政廉政建设结合起来,建立健全以办事效率、办案质量、执法效果、履行职责、廉政监督等为主要内容的考核评议制度。定期请基层单位和服务对象进行评议,广泛了解群众呼声,掌握行政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三是建立违法责任追究制度。对局机关工作人员实施的违法具体行政行为,将依照法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四、依法履职
一是加强律师事务所指导检查。深入各法律服务所,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诚信执业、文明服务、内部管理工作等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严格执行“三统一”等有关规定,做好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年度检查、年度注册等有关工作。制定下发《企业“法律体检”专项行动方案》,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专业优势,从法律视角帮助企业进行“体检”,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围绕当前全区经济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服务,做好担任各部门的法律顾问工作,目前全区各部门都已实行“一单位一顾问”制度,覆盖面达100%。
二是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监督管理。建立法律援助经费保障体系,积极争取区政府对法律援助的工作支持,对法律援助办案专款进行监督,对内部管理多次进行检查,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聘请专职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对成绩突出的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进行通报表扬。继续派遣律师深入民生工作站扩大法律援助,以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社会知晓率。1-11月份法援共办理案件843件。
三是加强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紧紧围绕全区社会稳定工作,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按照“排查得早、发现得了、控制得住、解决得好”的工作要求,全覆盖、全方位地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今年共受理纠纷6314件,调成6307件,调解成功率99.8%,没有出现因调解不及时或调解不当引起激化和民转刑案件。深入开展了陈年积案清理化解攻坚战、校园周边区域矛盾纠纷大排查等专项行动,有效维护了地方稳定,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四是加强权利运行政务公开。进一步完善了《区司法局政务公开制度》,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了政务公开的具体内容和责任科室分工,做到了分工合理、责任明确,推动和保障了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建立阳光党务公开栏,依托区政府网站和“普法网”及时公布工作动态和履行职能情况,并收集群众对公开、公示内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后答复群众,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司法局政工科工作总结 篇3
一、依法履行职责情况
法律服务工作:积极主动地介入区“三重一大”项目重点工程,精选4名司法干警和8名优秀律师在一名副局长的带领下进驻火花、小山子、三角地等拆迁项目工地,在项目指挥部设立调解室,接受咨询。深入开展法律服务“四万”工程活动,上半年,全区8家律师事务所103名律师共办理各类案件602件,涉及财产标的3210万元,索回赔欠款806万元。共担任法律顾问138家,业务收费381.5万元;受理法律援助事项226件,接待群众3900余人次,接听“12348”法律援助热线472个;办理各类公证256件,其中国内公证221件,涉外公证35件。
人民调解工作:积极配合市局做好彭城和事佬的海选工作,为彭城和事佬节目报送案例,1-5月我们共报送案例5起,播放4起。在公调对接工作中,我们积极配合市局做好调解员的报名,对调解员进行业务指导,为调解员做好服务工作。在人民调解案件及调解组织录入方面,做到了调解案件及时录入,调解人员及时调整,确保内网信息及时,准确。全区各级调解组织共组织矛盾纠纷排查2385次,排查出矛盾纠纷1191起,各级调解组织调解矛盾纠纷1260起,调解成功1252起,调解成功率为99.4%。
法律援助工作:认真组织开展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工程活动,落实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措施,建立“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律师点援制”、开辟绿色通道,扩大了法律援助覆盖面,实现百姓办事零距离,上半年完成226件法律援助任务。
社会管理工作:进一步落实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回归通报制度;严格执行安置帮教政策,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教育、监督、管理,严格杜绝重新犯罪发生。截止5月底,我区共有在册矫正对象259人,其中管制5人、缓刑171人、假释73人、暂予监外执行人员10人。接收刑满释放人员54人,解除劳教人员2人,其中,帮教56人,社会安置56人,帮教率及安置率均达100%。无一人重新犯罪。有效维护了社会的安全稳定。
法制宣传工作:上半年,我局按照“六五”普法规划的目标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积极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全系统共开展法制宣传咨询活动590余场,出法制宣传专栏400多版,制作各种宣传展板60多面,编印《法律服务便手册》10000册,散发各种宣传材料27000多份。
二、科学民主决策情况
我局不断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实行领导班子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制度,规定行政决策应当经过调研、征求意见、咨询论证、合法性审查、会议决定和公布结果等程序;实行行政决策纠错和过错责任追究;建立行政决策事实情况后评价。
三、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
完善依法行政责任制。从依法行政责任制的建立、要求、实施、监督和保障等几个方面,明确领导和各处室的依法行政责任,规范行政行为,健全约束机制,强化监督管理,落实保障措施,进一步完善了依法行政责任制,并建立起了执法有依据、行为有规范、权力有制约、过程有监督、过错有追究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体系。对于群众来访来电、来信来函咨询、投诉的,要求各相关执法部门要严格依照《市法律服务行业投诉管理办法》,热情、耐心接待,做好登记,并妥善保管函件。根据投诉事由,及时组织执法人员调查核实。对于投诉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通过信函的方式及时告知投诉人,做好说服解释工作。全年无一起投诉案件。
四、规范行政执法情况
梳理规范行政执法制度、依据、程序。进一步完善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监督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建立了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廉政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制度等,以制度保证司法行政工作高效有序地开展,以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执业行为、服务秩序和服务质量,提高依法行政水平。通过建章立制,加强法律服务机构内部制度建设,增强其自律能力。加大对法律工作者执业情况明查暗访力度,通过强化行业规范约束,提高行业服务意识、诚信意识和规范意识。
一年来,我局办理的有关业务没有出现错漏情况,没有受到过投诉,也没有做出过行政处罚决定;我局工作人员没有因违法执法被追究刑事责任、行政责任的情况;全年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没有报送审查的规范性文件。
五、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全面推行执法责任制的具体要求,我局从强化司法行政执法工作的需要出发,将科室行政执法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执法行为的规范、执法任务的完成以及执法工作的效果等内容纳入考评中,将执法人员职业道德、执法能力、执法行为的规范和执法任务的完成情况纳入考评中。科室的考核每半年进行一次,对执法人员的考核结合公务员绩效考核进行,切实做到权责一致。
六、防范化解社会矛盾情况
上半年,我们以深化矛盾纠纷调解网格化建设为着力点,使调解的触角延伸到辖区的每一个角落,定期对网格调解员进行考核,以案定补,上半年为各级调解员发放误工补助3万余元。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除每月的正常排查外,在春节、“两会”等重点时期和敏感时期开展专项矛盾纠纷排查,特别是两会期间,我们坚持了矛盾纠纷排查”零报告“制度,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较好地维护了辖区的社会稳定。
七、落实推进依法行政保障措施情况
年初以来,我局紧紧抓住省司法厅、市司法局推进电子政务建设的机遇,以电子政务和司法行政工作的整合为抓手,让现代信息技术在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实践中走上一个新台阶,建成社区矫正、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公证局域办公平台,对网站管理、专网维护、新闻信息采编报送分别明确专人负责,在局属各单位设立信息联络员,落实责任,从上而下,形成合力。为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我局于3月份和四月份分别组织了两批信息化业务知识培训会,对基层司法所全体工作人员就信息化运用的实用知识、人民调解员及案件内网录入、社区矫正对象手机定位系统等业务系统的基本流程和操作方法进行了培训,并在培训后,组织上机操作练习,现场进行手把手指导。以培训学习来推动信息化运用和建设工作,提高司法行政工作人员信息化技能应用水平。
司法局政工科工作总结 篇4
20xx年度镇在县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按照《20xx年乡镇司法行政工作目标》(井司发〔20xx〕17号)文件要求。在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依法治县的背景下,抓好各项司法行政工作落实,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普法工作
(一)镇党委、政府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理的长期性基础工作。制定《镇“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镇法治宣传计划》将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到党委中心工作和对村(社区)的考核中去。坚持干部学法制度,制订了《关于印发的通知》、《关于印发的通知》,组织全镇干部职工参加各类法律宣传活动。
(二)深入开展“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单位)”、“民主示范村(社区)”创建,调动干部工作积极性,为创建工作打好基础。
(三)深入开展“法律服务进万村”、“学习宪法 尊法守法”等主题活动,培养农村法律明白人168人,覆盖全镇所有村民小组。深入推进“法律七进”活动,全年开展党委会会前学法24次,警示教育10次,组建法治宣传队伍14支,发放便民法律联系卡1013张,开展法治文艺演出10场。规范完善“法律七进”各项工作台账。
(四)积极做好“六五”普法验收工作,县政协副主席贾伯玉与县司法局巫惠平局长率考核组一行对我镇“六五”普法工作进行了验收,受到县领导的肯定。
(五)按时完成各类统计报表上报,全年上报普法信息12条。
二、人民调解工作
(一)扎实开展矛盾纠纷预防、排查、研判工作,每月20日前按时上报排查调处情况,做到矛盾纠纷不出镇,全年各村调解矛盾纠纷96件。
(二)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和网络的建设,积极推进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设立。为提高调解员的综合素质,全年组织调解员和村(社区)后备干部进行人民调解专题培训3次,极大地提高了调解员对问题的分析理解能力,对全镇的稳定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积极开展调解能手等评定活动。
(三)紧密结合“依法治县”和“法律七进”活动,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开展调解工作。各级调解委员会资料、台账健全规范,调解纠纷有记录、有协议。
(四)按要求征订人民调解杂志、法制日报等报刊书籍,按时上报统计报表,全年上报信息4条。
三、安置帮教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人员的衔接工作,做好日常走访和帮教工作,刑释人员未发生重新犯罪现象。
(二)在县司法局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大走访活动,帮助1人争取民政低保、1人申请c级危房改造,补足资金4000元。
(三)按时完成刑满释放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季度报表和各类统计报表,全年上报信息4条。
四、社区矫正工作
(一)明确矫正工作责任。针对每一名新入矫的社区服刑人员,镇司法所都成立专门的矫正小组全程参与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工作。矫正小组由社区服刑人员所在村(社区)推荐一名熟悉情况的干部担任志愿者、司法所长、片区民警和社区服刑人员家属共同组成。司法所与矫正小组成员签订责任书,明确工作职责。
(二)细化矫正工作方式。针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年龄、学历、职业、身体状况和所犯罪行制定有针对性的矫正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组织实施。社区服刑人员报到时矫正小组开展入矫仪式,详细讲解社区服刑各项规章制度,对社区服刑人员提出纪律要求。服刑期满解除矫正组织开展解矫仪式,帮组期满解矫人员重新融入社会。
(三)严格矫正日常监管。严格遵守“两个八小时”制度,年初制定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计划。每月定期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参与社区服务和教育学习,要求社区服刑人员教育学习必须做好读书笔记。每月社区矫正小组不定期对每名社区服刑人员开展走访、定位手机和电话抽查,并要求社区服刑人员每月须报告日常情况和思想汇报。以便及时了解社区服刑人员的思想和工作动态,便于有针对性地开展分类管理。严格按照《四川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规定做好社区服刑人员档案的规范化管理。
(四)加强信息化管理。利用乐山司法局社区矫正平台,不定期对社区服刑人员活动地点进行定位,结合电话抽查及时掌握社区服刑人员动向,确保无不假外出情况发生。创新推行“电子平台”与“纸质档案”同步操作系统。注重社区矫正信息管理平台的功能整合应用,将基本信息、法律文书、刑罚执行、居住地变更、解除矫正等内容统一录入系统,通过平台上的工作记载系统,录入各类工作信息,使社区矫正各类基础信息形成一本全系统共享的网络化卷宗,实现社区矫正基础工作向信息化、规范化、高效化管理转变。
(五)将矫正人员纳入“网格化”管理。我镇依托县网格化监管中心平台,将社区服刑人员纳入社区网格和农村网格中,并吸纳网格员进入到志愿者队伍中来,充分发挥网格员的重要作用。
(六)加大矫正帮扶力度。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产业发展的扶持和困难社区服刑人员的救助。鼓励社区服刑人员自主创业,回报社会。现已有1人发展肉兔养殖,月出栏肉兔1000余只,月利润8000余元;1人连锁经营3家鞋店,带动就业8人;1人流转土地20亩种植优质水果,带动周边村民发展致富。今年以来慰问困难社区服刑人员4名,为患癌症社区服刑人员发放救助金4000元。
(七)按时准确上报各类系统报表,及时更新社区服刑人员信息。代表XX县接受市人大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调研。规范制作和管理社区服刑人员档案资料,全年上报工作信息8条。
五、法律服务工作
(一)每月接待法律咨询服务3件以上,全年接受法律咨询137件,每月按时将数据上报县法律援助中心。
(二)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引导25人次到马踏法律服务所申请法律援助,使群众的合法利益受到保护,全年上报工作信息4条。
(三)健全法律顾问制度。13个村(社区)全部聘请了常年法律顾问,覆盖率达100%。法律顾问参与各村事务有台账。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镇将继续在县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开展普法、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和法律服务等各项工作。深刻领会《依法治省实施纲要》,积极宣传法律法规,依法行政,提高我镇群众的法律意识,构建和谐、平安。
司法局政工科工作总结 篇5
今年来,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部门的有力指导下,以党的十八大系列会议精神为重要思想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实现执法权限法定化、执法责任明晰化、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程序公开化、执法监督完善化为目标,以人民满意为标准,通过加强业务学习、规范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促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健康发展。
一、主要措施及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我局充分认识到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列入年初制定的全局工作计划,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向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运行转变。一是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及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统一组织领导全局依法行政工作。二是依法行政工作由一把手主抓,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坚持召开例会,研究分析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提出下一步的工作要求。三是完备执法人员的主体资格。对公证、律师、法律援助、社区矫正、人民调解等相关岗位加大培训和考核力度。四是严格执法制度。在严格执行制度过程中,不断充实和完善相关制度。真正做到了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真正做到了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二)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活动中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形式,结合“六五”普法要求,先后组织全体干警学习了《刑法》、《律师法》、《劳动合同法》、《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通过学习,增强全县系统干警对依法行政和规范执法的理性认识,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队伍整体素质,端正规范执法和法律服务行为。
(三)推进政务公开,提高司法工作认知度
首先,在政府网站上及时、准确公开部门的机构设置、管理权限、主要职责、执法依据、行政处罚及其他行政行为。坚持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把群众普遍关心涉及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公开的重点内容。其次,在法律援助中心和公证服务两个对外服务窗口设置宣传栏,印发《工作指南》等宣传册,公开了办事依据、办事要求、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事人员的责任和办事结果。通过当面答复、电话答复等多种形式,按时解答、处理群众咨询和提出的问题,使每一位来咨询办事的当事人都能开心而来,满意而归。
(四)依法行政,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是拓宽渠道创新方式,推进普法宣传进程。1、创新方法,多渠道、多方位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我局联合各相关专业部门,在“税法宣传月”、“三八妇女维权周”、“3•15消费者权益保障”等法定宣传日,组织举办专题法制宣传活动,活动过程共发放宣传资料8万份,上法制课达到72人次,举办宣传图展60场次,观展人数达到7.2万人次,取得良好成效。2、开展“黄、赌、毒”专项行动的法制宣传。先后组织大型禁毒宣传图片在镇、村、学校巡回展出32场次,观展人数达5万人次;出动宣传车辆20
辆次;组织专题法制电视专访8场次;法制之窗栏目播出150场次;发放宣传资料8万份。3、开展“打击制售假发票”专项法制宣传。为打击制售假发票犯罪,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我局采取切实措施,广泛收集素材,制作宣传海报40份,宣传画册8万本,横幅100条,标语800条,刻录宣传光碟200块。于今年8月份会同县普法办联合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国税局、地税局等相关部门在饶洋镇举办法制宣传图片展览。后又接连在北部山区片各镇开展“打击制售假发票”专题宣传巡回图片展览。活动取得较好效果,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气氛。
二是依法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着力维护社会稳定。1、针对节假日群体性事件和矛盾纠纷高发期,我局召开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会议上强调各基层单位要加强对各辖区的排查力度,针对社会热点、难点问题,集中力量,重点排查多发性,易激化矛盾纠纷,积极主动参与群体性矛盾、群体性上访纠纷的调解,及时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2、加强村居调委会建设,创新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借助村居委员会换届工作开展的契机,先后调整充实乡镇调解成员19名,村居调委会成员达到1496名。调整后各级人民调解组织成员不论从文化结构还是年龄结构都有较大改观。由基层股、公律股、律师所形成联动,深入镇、村(居)对各级人民调委会成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有效提高全县人民调解队伍依法做好化解纠纷能力。提高了我县人民调解队伍的战斗力。今年来全县共调处矛盾纠纷1863宗,调处成功1855宗,成功率达到99.57%。
三是社区矫正工作逐步规范化。为更好贯彻落实《社区矫正人员考核及分类管理暂行规定》,进一步规范基层社区矫正工作,我局将《社区矫正人员考核及分类管理暂行规定》转发到各个基层所,并督促各基层所依据规定认真抓落实,严格执行规定,完善社区矫正工作。目前,我县在管矫正人员401名。根据市局工作要求,我局组织落实对全县社区矫正人员进行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三类罪犯”清查清理,尚未发现“三类罪犯”人员。
四是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依法推进法律援助工作。1、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和行风评议活动的开展,县法援处深入到各镇开展专题法律援助咨询服务。向弱势群体宣传法律援助,让他们知道法律援助是国家的民心惠民工程,由国家免费为经济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2、热情接待来访群众,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县法援处会同公职律师事务所等部门联合接待来访群众,秉承法律工作者的职责,为弱势群体提供高效、便捷、满意的法律服务。并对法律援助案件受理进行认真审查,使我县法律援助案件大幅攀升。今年来,县法援处共接待当事人450余人次,接待信访405人次,承办法律援助案件17件,其中公民申请7件,法院指派10件。同时,县法援处积极配合法院做好指定辩护工作,不推诿、不拒绝、注重质量,承办率达到100%。
五是以诚信建设为主线,提高公证的服务质量。为优化公证服务,开展便民利民活动。将公证工作进一步深入基层,积极开展各类便民利民活动。开展公证法律义务咨询活动,广泛宣讲公证法律制度的意义和作用。开设便民服务窗口,开通公证服务热线电话,方便群众公证法律咨询。积极开展为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办理上门公证服务活动。今年来,公证处共办理公证案件569件,其中国内公证281件,涉外公证238件,港澳台公证50件,充分发挥服务大局的职能作用。
(五)加强内部监督,促进依法行政
我局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结合今年在全县司法系统开展的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采取公开投诉电话、聘请监督员等多种形式,畅通监督、举报和投诉的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认真受理群众反映存在问题,及时查处、及时整改、及时将调查查处情况回复给反映人。
二、存在问题
今年来,我局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还存在一定问题。主要体现在:
(一)司法行政队伍的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基层规范化建设经费不足,基层司法所硬件设施建设无法开展,制约基层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由于律师资源缺乏律师进村居工作受到严重制约。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相对局限,新领域有待进一步拓展。
三、今后工作打算
今后,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打算有如下几方面:
(一)继续加强宣传教育,增强依法行政意识。进一步推进普法工作,采取多形式多渠道进行普法宣传,一方面提高执法队伍的依法行政水平,另一方面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
(二)继续加强制度建设,完善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完善政务公开、法制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等方面管理监督制度。
(三)继续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深入开展学法活动,规范行政队伍的执法行为。
(四)加强监督管理,完善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建立和完善司法行政队伍工作规则,形成行政执法管理体系,促进司法行政系统及其执法人员依法行政。
司法局政工科工作总结 篇6
投资20余万元分别打造了旧院和河口2个规范化司法所、调委会和法律援助工作站,新设立了旧院镇红岩村等20个法律援助联系点。
广泛开展“法律七(加一)进”活动,深入40多个乡镇、300多个村(社区),宣传法律法规100余部,下发各种普法读本25000多本,宣传资料20余份,受教育人数近40万余人(次)。
1.完成了对全市12个法律服务机构(个人)的年度考核、培训及年检注册工作。
2.全市法律服务工作者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48件、农民工案件137件,受理法律援助咨询3245件。
1.加强医疗、交通事故纠纷调委会标准化建设;协调旧院、河口完成了2个规范化调委会建设;与镇巴、紫阳、城口、通江、平昌建立了边界人民调解委员会。
2.共调解矛盾纠纷5017件,调解成功4918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8%,协议涉及资金共计5000余万元。
1.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432人,累计解矫247人,在矫185人。严管矫正人员手机定位率达30%以上。
2.对34名拟提请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进行社会调查评估。
3.收到刑满释放人员通知书139(封)人,收到信息协查函13封(人),开展“无缝对接”接回刑满释放人员80人,安置116人,安置率达83%;帮教139人,帮教率达100%。
1.改选了机关支部和基层法律服务所联合支部。新发展入党积极份子2名。
2.严格执行“一岗双责”、“一案双查”制度,严厉整治慵懒散,完善财务管理、“三公”经费使用和公车管理等机制。
3.严格正风肃纪。全年共办结来信来访案件2件,通报“走读”现象2起,查处行政人员违规执业2起,向市纪委上缴非法收入21000元,查处律师违反执业纪律2起,退还当人事诉讼费用5000元。
被达州市级以上刊物、网站采用信息共180篇次,其中中央级2篇次、省级45篇次、地市级134篇次。
全面完成了中心广场群体性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及火车站、东区、岳树坝房屋征收拆迁任务。
(一)工作经费严重不足。社区矫正工作经费缺口较大;调委会组织、人员、场所、经费“四落实”中“经费”基本没有。
(二)司法行政系统队伍亟待发展状大。现有政法法专项编制缺编较多。
(一)打造2个规范化司法所、标准化法律援助工作站和星级调委会。
(二)力争对严管人员GPS手机定位管理达到50%以上。
(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覆盖率达到95%以上,受教育人数达45人次以上。
(四)加强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
(五)完成法律援助200件以上,受理法律援助咨询2000人次以上。
司法局政工科工作总结 篇7
20xx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有力指导下,我局深入学习贯彻党十九大精神,进一步落实省市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深化完善司法行政“最多跑一次”,加强执法监督管理力度,规范具体执法行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现将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完善领导机制,强化依法行政工作保障
一是建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加强和规范市县司法行政机关法制工作的指导意见》对法制工作队伍建设提出的各项要求,建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科长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其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并安排法制工作小组负责协调、组织全局的依法行政工作。同时实行工作责任制,把各项工作责任落到实际工作中。
二是强化持证上岗工作。根据省市要求,组织局机关7名公务员参加市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并全部通过了行政执法考试,及时对4名执法证到期人员换证,目前我局共有25名同志获得了行政执法资格证,全局执法队伍力量进一步增强。
三是强化学法用法工作。定期组织开展执法业务学习,坚持在机关例会,所长培训会上,传达学习有关司法行政政策文件精神。举办业务讲座,由班子成员和业务骨干轮流讲课,宣讲新法新规,交流心得体会。鼓励全局干部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和在职学历教育。
二、深化“最多跑一次”,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
一是梳理“最多跑一次”清单。认真组织研究,落实专人负责,全面梳理出司法行政公共法律服务事项和“最多跑一次”事项。目前梳理“最多跑一次”事项2项,公共服务事项9项,并通过发放办事指南、一次性告知等举措,加快完善办事指引功能,提高工作效率。
二是规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加强与矫正、法援、宣教、基层等各科室之间整合与衔接,做好法律服务中心接待、分流、统计等平台日常运行,落实律师值班法律服务咨询、法律援助工作。完善工作人员公示牌,增添法律服务宣传资料,打造整洁有序的服务场所。20xx年发放法律服务须知等宣传资料2100余份,接待来电来访1226余人次,为妇女、未成年人提供提供服务77次,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建成的公共法律服务网提供对外宣传窗口,落实“12348”法律服务热线、“网上法律援助申请”、“网上法律咨询”、“互联网+法律服务”,通过线上线下的互联互通,实现延时服务、错时服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等,进一步拓宽法律服务范围。
三是加强网上行政执法运行管理。落实浙江省政务服务网行政处罚事项实施工作,将行政处罚依据、执法人员、处罚审批程序、处罚结果办理纳入行政处罚信息系统入库和公开,目前入库行政处罚1项。
三、建立长效机制,努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完善科学决策与文件审查制度。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局重大事项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三项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凡重大事情必须经党组集体讨论,集体决定。明确了局长办公会议、各业务工作会议等的决策事项和程序。对于规范性文件的制订,将严格按照制订的要求,做到提前请示,前置审查备案。
二是畅通政务公开与监督渠道。积极开展政务地理信息采集工作,将全区各司法所、法律援助中心(站)、调解委员会的经纬度、联系电话详细采集、公开,方便群众网上查询。加强大型活动的公开,提前公示大型法制宣传活动的时间、地点,扩大法制宣传的影响力,强化法制宣传效果;加强司法所及法律援助中心(站)等窗口部门的政务公开,通过信息平台及增强办事透明度,取得社会公众的理解和信任。截止10月份,我局未收到相关的投诉。
三是强化执法事前和事后监督机制。建立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机制,拟定了《衢江区司法局“双随机一公开”事项实施细则》,截至目前,检查组随机抽选3名执法人员对2家律师事务所进行检查,根据《浙江省法律服务机构“双随机”抽查记录表》、《浙江省法律服务人员“双随机”抽查记录表》,统一检查标准、检查内容和要求,采取实地检查和书面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从抽查的情况来看,存在一些问题,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当场予以指出,要求限期纠正,并将检查情况予以记录,进一步切实提升行政执法事中、事后监管力度,提高监管效能。
四、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强化执法监督
一是规范矫正执法工作。认真做好各项执法工作。以护航十九大活动为契机,年初开始,联合区委纪检巡视组、区检察院等部门,开展以社区矫正制度执行、工作衔接、监督管理、收监执行等为重点督查整治,全面监督查找给予社区服刑人员警告,治安管理处罚、撤销缓刑、撤销假释、收监执行、减刑、假释等7类案件和社区矫正10项执法活动,对适用法律是否准确,执法程序是否完善、执法文书是否规范,是否存在弄虚作假、证据不足、越权审批、程序不严、办人情案关系案等违规违纪行为。通过建立对矫正执法案件的核审、合议制度,法制小组直接参与到执法一线工作中去,变事后监督为主为事中指导为主,变被动指导为主动服务,实现了监督关口前移,及时发现和纠正日常执法办案活动中的失误和偏差,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初始状态,20xx年办理审前社会调查161件,警告执法案件41起,提请收监执行8起,均严格依据法定程序进行,案卷规范。
二是严格依法规范管理法律服务行业。加大对律师事务所的监管力度,开展百分百考核活动,细化量化考核指标,对全区5家事务所进行综合考评,全面提升我区律师事务所的规范化管理水平,努力实现“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管理效能进一步发挥、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的预期目标。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按照司法部及省、市有关规定,以严格管理、加强指导、协调服务为原则,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各所的规章制度健全,自律性管理能力有了增强,没有发生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违法违规事件,也没有发生乱收费等违纪现象。
今年以来,我局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比较明显进步,但与省厅、市局和区法制办对新形势下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还有差距,与人民群众对政府机关依法行政工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20xx年我局依法行政工作要在以下几个方面有所突破:一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领导,落实工作举措,切实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二是进一步探索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建设。研究社区矫正执法责任追究机制建设,完善社区矫正执法监督工作配套制度,推动社区矫正内部执法监督机制的落实。三是注重依法行政培训和教育,采取专门培训、以会代训等形式,加大对新进执法人员、基层一线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行政执法队伍。
司法局政工科工作总结 篇8
今年以来,我市普法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按照省、邢台市的统一安排部署,积极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旋律,以创建法治沙河为总目标,加强领导,强化保障,突出普法重点、创新普法形式,全面推进了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进程。现将今年上半年的普法工作总结如下:
(一)抓好党委中心组和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今年以来,我们举办领导干部法制讲座3次,学法考试2次;对多名拟提拔的干部进行了任前法律知识考核。4月20日上午,在市委党校举办的新知识大讲堂上,我局邀请河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的李明宝教授为我市领导干部以“加强法治思维,严格依法行政”为题讲解了新的《宪法修正案》和行政执法过程中应当遵守的基本原则,李教授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为大家进行了阐述,收到很好的教育效果。
(二)针对青少年学生的特点,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教育。我们组织全市中小学生开展了“读法律书籍,当守法标兵”、“法制夏令营”、“法制小记者”等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活动。4月12号上午,沙河市司法局组织教育局、消防大队和交警大队,联合到沙河市实验中学,开展了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暨法制宣传进校园活动,拉开了“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系列活动序幕。
(三)引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自觉学法、用法。组织市工商局、质监局、安监局、商务局、人社局分别举办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学法培训,全市共有67家企业聘请了律师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我们按照邢台市委政法委的要求深入工业园区搞好法律服务。目前已经组织律师和有关法律服务人员对园区的6个大型企业开展了一对一法律服务工作。
(四)抓好对农民和流动人员、农民工的法律知识教育。帮助指导各村建立了“法律图书角”,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标语、文艺演出等形式开展送法送戏下乡、送法进工地、进厂矿、“农民工学法活动周”等系列活动。
(一)开展多层次多领域法治创建活动。今年以来,按照“七五”普法规划的要求,我们认真开展了“法制九建”活动,广泛开展了创建依法行政示范机关、依法管理示范单位、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学法守法示范家庭、依法经营示范企业、公平守信示范市场、诚信文明示范景区活动,努力实现了多领域法治创建。沙河市普法办组织各单位深入到农村、学校、机关、企业等部门,通过法制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创建活动,提高了全市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有力促进了依法治市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利用媒体进行宣传。首先是利用电视媒介进行法制宣传。及时在沙河市电视台播放“七五”普法启动的新闻及各项活动情况;市普法办和市政法委联合在市电视台开辟了“平安沙河”法制栏目,以析法、用法、以案说法为主要报道内容,从多个层面,以不同的形式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政法各部门利用真实案例共制作了多期节目。其次是在沙河市报上开辟法制宣传专栏。市普法办会同市计生局、国土局、市工商局、质检局等行政执法部门利用沙河市报宣传基本法和部门法律法规。
(三)利用法定宣传日等特殊日期搞好法制宣传。为了使普法工作保持经常性,我们协同全市各职能部门每年都利用法定宣传日等特殊日期开展法制宣传。每逢特殊节日,市普法办都协同相关部门开展专题法制宣传,制作展板、印发宣传资料、悬挂横幅,并及时在沙河电视台进行报道,使广大群众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4月15日,是党的十九大后第一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贯彻落实好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国家安全工作的重大部署和要求,4月15日上午,沙河市司法局组织开展了国家安全教育进农村活动。今年以来,共出动宣传车20多部,摆放展板100余块,悬挂横幅30多条,散发宣传材料2万多份,接受咨询300多人次,收到良好的宣传教育效果。
(四)利用“148”法律服务专线等开展法制宣传咨询。开展法律咨询活动是一种最直接的法律宣传形式,既宣传了法律,又解答了广大干部群众对涉及法律问题的疑惑,能够实现法制宣传与群众的零距离。自“七五”普法以来,我们利用8980148、12348这两部法律服务专线接受咨询600余次,咨询内容涉及刑事、治安、行政等各个方面,使广大群众足不出户就能接受免费的法律服务。
今年以来,我们通过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全市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和司法、行政执法部门的法制化水平都有了显著提高,广大群众学法、用法、守法的氛围逐步形成,为我市的社会稳定和经济繁荣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司法局政工科工作总结 篇9
全州司法行政系统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厅司法行政工作精神,紧紧围绕州委强化“五区”建设,推进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大局。着力实施《法治湖南建设纲要》,以加强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依法治监(所)、从严治警,强化基层基础和队伍建设,为我州实现率先发展,率先脱贫提供保障,为党的十八大召开营造良好政治环境为总体要求。突出普法依法治理,促进法治湘西建设;突出矛盾纠纷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突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突出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创新社会管理;突出强化监所管理,确保安全稳定,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一、半年来司法行政业务工作的主要作法和成效
(一)大力推进“六五”普法,有力促进法治湘西建设。今年是“六五”普法实施第二年,我局以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建设法治湖南”为契机,积极推进全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开展。一方面,巩固去年“六五”普法成果,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和全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狠抓州人大法制宣传教育决议的实施,以多种形式为载体,集中人力物力进行广泛宣传普法知识,首先在全州科级干部轮训中讲授法律知识,共140堂法律课。其次,各县市利用赶集等相对人口集中时段开展普法宣传共289场次。再次,发放宣传手册10000余册,张贴普法宣传挂图800余副。另一方面,坚持突出普法主题和重点,创新普法工作理念,积极开展“法律六进”,会同宣传、农办、民政等相关部门开展了以“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为主题的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同时,加强重点对象的普法。充分调动法制校长和法制辅导员的积极性,努力提高广大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进一步推进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学法用法工作,提高了其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为了推进“法治湘西”建设,州委6月28日以州发[2012]21号文件出台了《关于法治湘西建设的决定》,吉首、泸溪、花垣、凤凰等县全面深化创建法治县市,各基层乡镇聘请律师为法律顾问,严格依法行政;州司法局与吉首飞扬101电台合办专栏法制宣传节目,推动全民普法教育。全州1320个行政村和城市社区开展了以“四民主,两公开”为内容的民主法治创建活动。各行业、各部门大力开展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创建活动,全州12个村(社区)呈报省司法厅、省民政厅拟命名为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
(二)夯实基层基础工作,确保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我州已构建了以街道调委会为主导,社区调委会为基础,区域性、行业性调委会和纠纷信息员为触角的多层次、宽领域、规范化的新时期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进一步指导、协调医疗纠纷调委会、交通事故等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的建设。如XX县要求各乡镇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落实“常排查、勤了结”制度,建立健全矛盾纠纷乡镇——村(社区)——村民小组——纠纷信息员四级排调网络,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稳定。其次是抓人员素质提升。年初,各县市组织基层司法行政干警进行了的业务培训,全州共有170余名基层司法行政干警参训。根据省厅要求积极组织全州 8县市9名司法所长参加全省的司法所长培训班。如XX县司法局对24个乡镇调委会业务骨干举办了2期培训。该县各乡镇对379个村(居)委会“两委”负责人及调委会主任进行了12期业务培训。再次是抓重点时期专项排查工作。组织开展了春节及“两会”时期、“清明”、“五一”假期期间的矛盾纠纷排查专项行动,全面落实特防期值班值守制度,动员12270余名人民调解和司法行政干警在全州开展了“调解化积案,息访保平安”的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活动,为“两会”、春耕生产、五一节庆等营造了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截止6月底,全州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6759件,调解成功6562件,成功率97%;防止非正常死亡27件,45人;防止“民转刑”145件,756人;防止群访215件,3819人;防止群械59件,2731人。全面落实州委、州政府信访管理要求,3件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全面化解。。
(三)狠抓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突出社会管理创新。首先是全面摸清和掌握矫正与安帮对象情况,狠抓管理到位。上半年,全州共接收社区矫正人员1277人,解除社区矫正368人,现有909名矫正对象。各县市安帮办对刑释五年内、解教三年内刑释解教人员,特别是混杂在外来人口中的外地籍刑释解教人员、未回本地报到落户、外出打工和“三假”、“三无”刑释解教人员。逐个进行核实,实现分类管理、登记造册、一一落实“三帮一”管控措施。全州 8县市先后进行了28次排查摸底,通过排查全州安置帮教对象情况清、底子明没有发生重新犯罪现象。如XX县毛沟镇安帮办在全镇32名刑释解教人员中实行 “四表一卡”的管控模式,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动态管控机制 ,该镇实现了连续3年无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3月份XX县与该县法院举行缓刑等犯罪人的无缝管理对接仪式,常态管理,无缝对接,创新了社会管理手段。其次是以开展“三帮一促”主题帮教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安置帮教工作,全州各县市都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组建成了专门的工作班子,深入基层开展帮教工作,活动开展以来,全州各县市先后28次组织干部深入困难刑释解教人员家庭走访慰问,截止目前共为安置帮教对象联系解决就业54人次,解决困难救济 54800元、大米43000斤、棉衣棉被320件(床)。
(四)监所安全持续稳定,教育改造质量提升。一是积极维护监所的持续安全稳定,从思想上、硬件上、制度落实、犯情掌控、狱情研判五个方面开展排查整治,促进监所严格执法。认真做好对监狱减刑假释呈报工作的监督,完成了对监狱第一批、第二批减刑假释案件的监督审查。开展了违禁物品整治和场所安全、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积极防范于未然,吉首监狱投入670万元的二监院综合服务楼验收合格。近600余名罪犯于6月中旬迁入新监舍。州劳教所投入60余万元,在劳教大队安装了视频监控系统,新增探头11个,在习艺楼各楼层间安装了防护铁门和铁窗。监管设施条件得到改善,有力保证监所安全稳定。二是切实注重教育改造(矫治)质量的提升。吉首监狱开展“中华传统文化”教育活动,为罪犯上传统文化课程,凸显中华传统文化的教育功能,积极开展“关注诉求、疏导心理”专项活动,广泛摸排罪犯的诉求,有针对性的制定矫治方案,适时开展心理疏导,排除心理隐患。州劳教所重视社会帮教,5月,州关工委到所进行帮教助困活动。先后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基层基层建设年”活动,吉首监狱推行领导干部下基层跟班带班制度。半年来,在州局、监所的共同努力下,吉首监狱连续8年实现“四无”目标,州劳教(戒毒)所连续7年实现“六无”目标。
(五)强化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切实提升社会公信力。目前,我州共有18个律师事务所182名社会执业律师,24名法律援助律师;24个法律服务所126名法律工作者,8个公证处21名公证员。4月,组织开展了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等法律服务人员职业道德培训和教育,并组织律师举行“新刑诉法”辩论赛,5月对23名新执业律师举行宣誓仪式,并组织律师进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以“两中心、两窗口、一基地”(即州妇女维权法律服务中心、职工维权法律服务中心,残疾人法律服务窗口、党员律师工业园区法律服务窗口、高校与律师事务所共建大学生实习基地)建设为平台,着力推进法律服务便民行动。在州妇联和州司法局、律协的支持下,4月6日,湘西新世纪律师事务所挂牌成立湘西自治州首个妇女维权中心;5月在湖南四维律师事务所挂牌建立了大学生实习基地。上半年,全州律师共办理各类案件 868件(其中刑事 313件,民事 421件,行政诉讼15件,非诉讼事务119件),共担任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264家,业务收费 374.6万元。1-6月,全州共办理各类公证1403件,其中国内民事公证915件,国内经济公证262件,涉外、涉港澳台公证226件;收费 322100元。截至6月底,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702件,其中刑事法律援助案件174件,民事法律援助案件316件,民事非诉讼调解案件142件,行政案件11件,仲裁案件59件,接待法律咨询1021人次。帮助受援人追索抚养、赡养、抚恤、劳动报酬以及挽回各种经济损失98万余元。注重司法鉴定质量提升,进一步完善司法鉴定准入、监管、推出和淘汰机制,全州12家司法鉴定机构办理鉴定案件726件。
(六)做好证书发放和备案,积极筹备2012年司法考试。严格按照司法部、司法厅的要求,今年上半年及时完成了167名湘西考区2011年司法考试合格人员(含在校大学生)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发放及年度备案工作。完成了2012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报名的政策宣传、咨询工作,完成网上考生的报名服务工作。2012年湘西考区司法考试报名现场确认工作正在进行之中,截止7月6日已确认200余名考生。
二、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强化自身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全州深入开展了“创先争优”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先进典型层出不穷。在局机关和律师队伍中大力推行党员“三制一卡”、公开承诺和挂牌上岗;州律协党总支还组织党员律师开展与企业、与顾问单位结对服务活动。6月组织参加了全州政法系统第六届篮球运动会。XX县司法局毛沟司法所长龙先进在全州政法系统做先进事迹巡回报告,掀起学习先进,超越先进的热潮。深入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大力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新发展3名新党员,举行局机关创先争优总结表彰暨新党员宣誓活动。
二是大力开展文明创建,深化机关文明建设。认真组织开展文明单位创评、和谐文明社区共建、“两型机关”创建等活动,深入开展机关作风推进年活动和“领导包案、单位联点、干警联户”活动,切实转变机关干警和法律服务人员作风、行风。上半年,走访州市共建单位新桥社区,实施法制共建、综治共管,协助完善辖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先后5批次深入扶贫联系村XX县雅酉镇夯杜村,开展调研和扶贫帮困,并投入资金2万元支持扶贫点烤烟生产;开展党内扶助基金捐款,共捐款13600元。认真抓好学习型党组织创建,先后举办各类培训班3次300人,选送50名同志到上级学习,局机关科级干部在州委党校分期分批轮训,组织党员开展专题讲座2次,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开展讨论3次。
三是推行责任分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年初,认真修改和完善了局机关班子及班子成员责任分工意见和党风廉政责任状。组织机关干部职工观看教育片《杨善洲》、《忠诚与背叛》等。开展了对执行“六条禁令”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抓了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律师事务所等窗口建设。湖南金垣律师务所被州直工委评为文明窗口单位。
四是强化执法公开和制度化建设,机关运转高效。进一步完善司法行政系统执法状况考评办法,配合抓好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配合州政府法制办完成局机关行政执法人员证件换领工作,配合州政府办进行政务服务事项督查调研。按要求完成党务、政务公开日常工作任务,加强应急管理宣传和应急值守,确保政令畅通。编制和及时公开州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年度报告,累计公开信息150多条次。根据州政务公开办安排,完成州直律师事务所、司法鉴定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的政务公开资料编撰和指南编辑工作并上报州政府办。按要求全面完成州志司法行政篇26500余字的初稿撰写工作,并上交州志书编辑部。234个基层司法所国债项目,已完成办公用房建设202个,在建4个,待建17个,完成总投资1547.3万元,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规范化、法制化水平不断提升。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司法行政工作必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发展。下半年,要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绩效考核,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法治湖南建设等开展工作并力求新的突破。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抓好“六五”普法计划的落实,推动全面建设法治湘西。组织普法宣传教育考试考核工作,推进法治湘西建设。同时,组织实施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工作,重点是专项活动的开展和公职人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工作。
二是抓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夯实基层基础。继续贯彻实施好《人民调解法》,认真开展人民调解化积案专项活动。加强督查和调度,全面完成基层司法所建设项目,完善和规范基层司法行政工作。
三是抓好法律服务的拓展,服务法治建设。发挥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人的职能优势,在服务武陵山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服务法治湖南、法治湘西建设、服务社会稳定中求得新突破,实现新发展,取得新成效。同时,拓展法律援助网路,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最大限度满足弱势群体法律援助需求,以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营造良好法律软环境。
四是抓好社会管理创新,推进综治考评。以有效推进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为突破,狠抓社会管理的创新,确保社区矫正工作有新的起色。完善信息管理平台,做好安置帮教基地建设,总结社区矫正工作的亮点、典型,推动工作。
五是强化监管改造和戒毒劳教。落实监狱和劳教场所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大监管安全巡查,推进吉首监狱监舍改造和州劳教所监管设施改造,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执法质量考评,推进执法公开,确保监所实现全面安全稳定。
六是强化队伍教育和管理。继续深化创先争优活动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采取各种方式,丰富教育载体和形式,提升干警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
司法局政工科工作总结 篇10
今年以来,我市司法行政系统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抓重点,显亮点,创特色,树形象,全面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20xx年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一)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是全面实行“一个窗口”受理。已入驻市行政服务中心事项有16个大项,40个子项。对入驻市行政服务中心事项,积极与市行政服务中心沟通,按照市行政服务中心的要求,上报规程表,流程图等,明确窗口安排、人员进驻情况,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方便群众办事。二是进一步精简申报材料。认真开展审批服务申报材料“瘦身”工作。对照省司法厅的办事指南和《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取消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部分申请材料的通知》(闽司【20xx】108号)再次逐项梳理,保留申报材料237项,减少数量142项,修改了81项申报材料。三是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各个业务科室重新梳理办理环节和办理时限,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办理环节统一压缩到5个以内,其中,不需要现场勘查的一律压缩到4个以内,对切实不能做到即办的,承诺时限原则上控制在法定时限的35%以内。四是调整和完善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根据《转发〈福建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简化优化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流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泉审改办[20xx]4号)要求,对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清单作出调整,原有“行政许可”5大项,“行政监督检查”9大项,“其他行政权力”11大项,调整后“行政许可”不变,“行政监督检查”为6大项,“其他行政权力”为18大项,原公共服务6大项,调整后为1大项。五是梳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纵向清单。根据《福建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征求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纵向清单修改意见的通知》要求,对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项目名称、法律依据认真核对并上报省厅。六是开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工作。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和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和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工作,并按要求上报行政执法人员名单和执法依据。七是做好“双随机”监管工作。制定《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双随机”抽查“一单、两库、一细则”的通知》,并根据市审改办要求报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进展情况。
(二)以创新社会管理为突破,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有新成效。
一是健全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大力构建“1+3+N”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开展“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全市已建成区域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122个、个人调解工作室51个。开展人民调解员星级评定工作。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今年来,全市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5174件,调处成功14905件,成功率达98.2%。二是创新规范化特殊人群管控帮教体系。在全省率先出台社区矫正工作执法检查考评办法,将考评总分纳入综治领导责任制部门评分项目。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执法检查和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强化特殊人群工作督导。严格落实日常管控和敏感时期排查稳控制度,依托市级“中途之家”开展社区服刑人员集中教育活动,在泉港区组织开展社区矫正监管网格化管理试点工作。落实社区矫正工作保障,市、县两级均出台社区矫正经费保障标准文件,市局和除鲤城外的十个县(市、区)司法局实现社区矫正机构“科(股)改局”。省司法厅陈勇厅长对我市社区矫正机构队伍建设给予批示肯定。今年以来,我市共接收社区服刑人员2822人,解除矫正2869人,目前在册4305人,全年重新犯罪率0.17%。
(三)以“法治泉州”建设为载体,社会法治化水平有新提升。
一是早谋划细部署推动“七五”普法良好开局。在全省率先完成“七五”普法规划初稿起草工作,在多方调研论证、反复征求意见并学习借鉴先进地区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对规划初稿进行反复修改,形成征求意见稿并经市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即将提交市委常委会审议。市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我市“七五”普法决议。制定“七五”普法规划启动倒计时安排表,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部署,明确完成时限,有序推动工作深入开展。今年5月,我局被评为全国“六五”普法先进集体,丰泽区、永春县被评为全国“六五”普法先进县(市、区)。二是多层次多领域推动依法治理有序开展。进一步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提请市委、市政府把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和“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绩效评估体系,推动普法工作由“软任务”向“硬指标”转变。协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法官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征集活动。在全省率先建立媒体公益普法制度,被省依法治省办以简报的形式刊发推广。三是全方位强措施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创新先行。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今年来全市共开展各类大型法治宣传活动84场,发放各类宣传资料逾6万份。全市已建成各级各类法治文化阵地68个,其中农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57个。继续依托泉州广播电视台、《泉州晚报》、《泉州广播电视报》等市级媒体开展全方位多形式普法宣传。加强新媒体普法平台建设,探索建立广电网络普法云平台,依托刺桐法制网每季度开展一期网络法律知识竞赛,吸引逾5万名市民参赛,泉州司法在线、永春普法、丰泽普法等一批微博和微信公众号影响力日益增强。
(四)以优化法律服务为重点,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有新突破。
一是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市已建成市、县两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8个,乡镇法律服务站106个,村(社区)法律服务联系点(法律诊所)1341个。全市共有1419个村(社区)聘请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覆盖率达57.4%。探索推进“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新模式,在全省率先开发并启用泉州市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和泉州市公证信息服务平台,实现“司法多服务、群众少辛苦、数据多跑路、百姓少跑腿”的综合效益。4月份,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现场推进会在泉州召开,我局在会上作典型经验发言。龙岩、南平、漳州、宁德市局先后组织前来考察学习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经验。二是积极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发展大局,启动实施涉外法律人才培养工程,组建包含99名律师、公证员的涉外法律人才培养候选对象名录库,于11月下旬联合市律协组织80多名律师、公证员赴中国人民大学开展第一期涉外法律服务专题培训班。组建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律师事务所和专门律师人才库,共有43家律师事务所和154名律师申报。启动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案件工作,引导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接访、电视电台接访、联合接访等活动。今年以来,全市律师共办理各类案件24585件,收费16272万元,其中参与服务重点项目338人次、336件;各公证处办理各类公证事项31298件,收费1191.86万元,其中服务省、市重点项目159件,涉及标的额27亿元;各司法鉴定机构共办理各类案件17254件,收费2099.1万元。三是完善法律援助制度,不断加强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牵头起草并以市两办名义印发《关于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实施意见》。联合财政部门出台法律援助经费保障标准文件,全面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标准。市、县两级均已出台法律援助经费保障标准文件,其中,市法援中心20xx年业务经费预算翻一番,达到140万元;办案补贴标准从400-2200元提高到1000-5000元。主动适应行政案件跨行政区划管辖机制改革,在全省率先出台行政诉讼法律援助事务跨县域协作意见,方便群众就近申请法律援助。今年以来,全市法援中心共受理指派法律援助案件6470件,同比增长19.53%,受援人总数7538人,解答各类法律咨询6497人次。3月份,全省法律援助工作现场会在我市召开,我局在会上作典型经验发言。四是加强法律服务行业监管,不断提升司法行政公信力。先后完成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司法鉴定机构年度检查、基层法律服务所年检注册以及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等工作。推进公证窗口规范化建设,统一服务标识、办公场所功能布局,规范执业着装。出台《人民监督员参加案件监督评议费用管理暂行办法》,组织31人次人民监督员参与7起案件监督评议,开展人民监督员业务培训。指导晋江市开展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加强依法行政工作,完成行政审批流程瘦身清理,进一步优化行政职权运行程序。做好20XX年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初审、发证、备案工作。圆满完成20xx年司法考试泉州考区的各项考务工作。
(五)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党风廉政和队伍建设上新台阶。
一是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全系统各级党组织及时制定下发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在全体党员中部署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局党组班子成员带头讲党课,带头参加各个专题学习讨论,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开展。通过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专题党课、局机关每周五“学习日”等形式,抓好《党章》和《准则》、《条例》的学习宣传,深入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二是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制定深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任务分工方案和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完成的25项工作任务,细化分解责任,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以3月4日陈灿辉副市长对我局领导班子集体约谈时提出5点要求和省、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问题清单”整改情况“回头看”检查为契机,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全面抓好整改落实,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进一步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局党组书记、纪检组长多次对局机关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以及各县(市、区)司法局局长、纪检组长开展廉政谈话提醒,促使全系统党员领导干部强化纪律意识、严守纪律底线。组织开展以“学党章、守纪律、讲规矩”为主题的廉政教育月系列活动,增强广大干警学廉守廉的意识。三是扎实开展队伍和精神文明建设。在全系统内大力开展先进典型学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李培斌、黄志丽等先进典型事迹,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营造学先进、创先进的良好氛围。积极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深入开展省级文明单位和文明行业创建活动,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积极向上、崇德向善的机关文化。
二、20xx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20xx年,我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着重在三个方面抓落实:
(一)着力防控风险维护稳定。
一要全面实施“七五”普法规划。着力抓好“七五”普法的启动和组织实施,进一步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推动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切实构建“大普法”工作格局。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重点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和青少年法治教育。继续落实“以案释法”制度,有效发挥典型案例的教育警示作用。加强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继续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探索建设市、县两级法治文化体验馆。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推动“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健全完善依法治市工作机制,推动建立科学完备的依法治市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不断提升法治泉州创建水平。二要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大力构建“1+3+N”的大调解工作体系,积极推动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和仲裁、信访等机制的有机对接,继续加强多元化行业性调委会和个人调解工作室建设,发挥好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中的基础性作用。健全专职调解员制度和“以奖代补”激励保障机制,发挥好人民调解员星级评定制度的激励导向作用,进一步加强基层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认真落实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加强对劳资纠纷、非法集资、困难企业生产经营等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积极探索金融纠纷、民营企业破产重组等领域的人民调解新路径,组织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和群体性事件的处理,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全市对排查出来的民间纠纷调解率达到100%,调解成功率达到95%以上,全市实现“四无”的村(社区)达到85%以上。三要全面强化特殊人群教育管控。加强县级社区矫正机构建设,理顺工作体制机制,推动全市社区矫正“科(股)改局”实现全覆盖。落实好“两高两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衔接配合管理的意见》,加强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指导基层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适用前的调查评估、社区服刑人员的交付接收、日常实施监督管理、收监执行等重点环节和工作,确保社区矫正依法适用、规范运行。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质量监督检查,继续抓好社区矫正常态化巡查互检。认真落实社区矫正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性帮扶工作任务,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全年全市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率控制在1%以内。认真做好刑释人员的无缝衔接和安置帮教工作,确保重点帮教对象100%衔接,一般帮教对象70%衔接到位,安置率达90%以上,帮教率95%以上,重新违法犯罪率低于3%。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好针对刑满释放人员的救助、援助等优惠政策,提高帮教质量和水平。
(二)着力服务发展保障民生。
一要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继续抓好县级公共法律服务大厅、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和村(社区)法律服务联系点的建设和规范化运行,逐步实现实体平台全覆盖。继续督促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逐步实现全覆盖,并推动各县(市、区)将聘请村级法律顾问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探索“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模式,协调推进市级“12348”语音平台与省级平台的对接升级,整合完善市级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和公证网上申请服务平台,建设集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功能于一体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服务平台和管理平台。进一步整合各种法律服务资源,打造服务产品,加大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努力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广大群众。落实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改革工作。继续做好人民监督员管理和服务工作。二要进一步提升专业法律服务水平。积极搭建服务平台,充分发挥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专业优势作用,围绕“海丝先行区”建设、“泉州制造20XX”、知识产权保护、城乡发展一体化、生态环境保护、脱贫攻坚等重要战略决策及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广泛深入开展专项法律服务,努力为我市推进创新驱动发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确保各项重大改革工作依法有序进行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和良好的法治环境。主动融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加大涉外法律服务人才的培养和引进,继续组织实施涉外法律人才培养工程,积极为国际投资、跨国企业并购、国际产能和设备制造合作等提供有效法律服务。认真办理涉及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等的法律事务,推动解决好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积极落实公职、公司律师制度改革,进一步做好政府和企业法律顾问工作。三要大力加强法律援助工作。指导各县(市、区)落实市两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实施意见》,不断健全法律援助便民管理体制、服务机制和保障机制。大力拓展法律援助服务领域,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建立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和经济困难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逐步将涉及劳动保障、婚姻家庭、食品药品、教育医疗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深入开展便民服务活动,不断健全完善便民服务长效机制,重点做好农民工、残疾人、妇女儿童、军人军属、老年人等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加强法律援助质量监督管理,切实保障经济困难公民和特殊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四要切实加强法律服务行业监管和服务。依法严格规范法律服务行业监管,进一步完善法律服务机构年度检查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制度,健全法律服务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探索开展基层法律服务所诚信等级评定,促进法律服务工作者依法诚信规范执业。认真落实“两高三部”《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推动解决律师执业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切实解决律师执业“老三难”、“新三难”问题,不断改善律师执业环境。指导各县(市、区)司法局推进公证机构绩效工资改革,进一步激发公证行业活力。加强司法鉴定制度建设、队伍建设、行业管理和执业监督检查,不断提高司法鉴定管理水平和鉴定质量。
(三)着力内增素质外树形象。
一要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认真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十九大以及省、市党代会精神,持续巩固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司法行政干部始终对党绝对忠诚,坚定理想信念,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自觉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积极探索律师和司法鉴定行业党建新模式,发挥好法律服务行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二要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进一步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要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全面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深入开展廉政纪律教育,严格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坚决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防范于未然,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三要加强专业化队伍建设。大力加强业务能力建设,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加强司法行政干部职工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新媒体时代舆论引导、科技信息化运用、拒腐防变“五种能力”。继续抓好基层队伍建设,重点抓好乡镇(街道)专职调解员和司法协理员的配备和管理使用,努力实现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
司法局政工科工作总结 篇11
今年,在市政府法制办的精心指导下,在市司法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法制工作紧紧围绕各项责任目标,稳步推进,亮点突出,浚县司法局作为全省第一批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起到了典型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现将主要工作完成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积极部署依法行政暨法制工作。根据省厅和市政府法制工作安排,结合我局法制工作实际,4月底,制定下发了《20xx年全市司法行政机关推进依法行政暨法制工作要点》,确定了今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依法行政工作以推进依法行政为主线,以服务型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建设为抓手的工作目标。根据局机关工作岗位的调整,调整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等工作机构的成员,局机关“一把手”切实履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法制机构和业务部门各司其职、紧密配合的工作局面,共同推进司法行政机关法治建设。
(二)严格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一是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司法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工作,确保本单位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合法、适当,并及时向本级政府备案,切实做到及时率、报倍率、规范率百分之百。二是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1月份,按照市政府安排,对20xx年以前我局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截至目前,我局有规范性文件4件,已通过政府法制办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
(三)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一是制定印发《鹤壁市司法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市司法局重大行政决策范围、权限和程序,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五个法定程序,即: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建立市司法局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格的,不得提交局长办公会议讨论。二是认真落实《河南省司法厅关于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通知》。市司法局选聘执业经验丰富、专业能力强的5名律师协会会长为法律顾问,为我局的行政决策提供法律支持。
(四)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
一是继续抓好行政指导。制定了《关于做好20xx年度全市司法行政机关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的通知》,深入推行行政指导。组织开展观摩、交流等活动。
二是抓好示范带动。以浚县司法局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的典型经验为引领,积极带动我市其他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淇滨区司法局是我局今年重点的培育对象,为督促淇滨区司法局做好服务型示范点的创建工作,市司法局多次深入淇滨区司法局督促指导观摩点的建设工作,及时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整改建议。9月,省司法厅在督导检查我市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示范点工作中认为淇滨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的“两回访”、“四看”制度是典型的行政指导方式,具有示范意义。
三是稳步推进行政调解。成立了鹤壁市司法局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鹤壁市司法局关于做好20xx年度行政调解工作的通知》,明确了行政调解的原则、范围和工作规定,对司法行政机关开展行政指导、行政调解的部分法律法规规章依据进行了梳理归纳。
四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按照分级培训的原则,加大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力度。今年下半年,先后两次组织局机关执法人员进行培训,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能力素质。
(五)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一是积极部署工作、开展学习宣传培训。年初制定印发《鹤壁市司法局20xx年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认真编写《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的学习资料,组织全局领导干部学习《条例》,利用单位电子滚动字幕宣传《条例》,并通过微博面向社会公众进行宣传贯彻,印发《条例》试卷,巩固学习成果。通过学习培训宣传,进一步增强了行政执法人员和执法监督员贯彻落实《条例》的主动性,营造了依法行政和建立法治政府的浓厚氛围。
二是明确行政执法责任。认真落实并完善《鹤壁市司法局行政职权清单》和《鹤壁市司法局行政执法流程图》,制定《鹤壁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岗责体系》,将司法行政部门的法定职权逐项分解落实到各执法科室和执法岗位,严格确定不同部门及机构、岗位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并通过市司法局网站将鹤壁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岗责体系、鹤壁市司法局行政执法权责清单、鹤壁市司法局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向社会公开。
三是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强化行政执法资格管理。以省政府20xx年1月1日启用的《河南省行政执法证》、《河南省行政执法监督证》为契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对已经不再执法岗位的人员收回执法证;对旧证丢失的,要求登报声明,并提供声明复印件;对新调入执法岗位的人员,多次进行行政法及业务法律知识培训及专业知识测试,考试合格人员为其申报执法证,未取得《河南省行政执法证》的人员,严格要求不得从事司法行政执法活动。今年全局收回执法证2人,新办证11人。统一执法文书格式。结合市政府和省厅制定的执法文书格式,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我市司法行政系统的执法文书格式。
四是开展案卷评查,规范执法行为。印发《鹤壁市司法局关于举办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优秀行政指导案卷和优秀行政执法案卷评选活动的通知》,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制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组织开展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评选出3本优秀行政执法案卷。我局推荐的《浚县司法局上报的约谈河南达剑律师事务所梁保红律师的行政指导卷》被省司法厅评为优秀案卷。通过开展行政指导优秀案卷、优秀行政执法卷宗评选等方式,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工作,提升全市司法行政机关行政执法水平。
(六)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
一是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根据我局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主管办公室的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二是建立健全机制。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流程、时限、保障要求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当发布政府信息涉及有关部门时,能做到及时进行沟通、确认,保证了信息发布的准确性。
三是加大公开力度。我局重点关注与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考试、法律援助、法制宣传等领域,突出公开人、财、物和依法行政等信息,及时把工作措施、工作程序、相关政策规定等发布到局门户网站上,及时向公众更新、发布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重要活动、会议、重点工作、政策规定及自身建设等最新动态信息,供群众查阅。今年以来,我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公务信息290余条、公开通知公告20余条;通过微博、公示栏公开各类公务信息1400余条,无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七)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完善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建成各类调解委员会993个,拥有人民调解员3656人。建立了21个个人调解室,开展了“最美人民调解员”评选和“我的调解故事”微客宣传活动,推荐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1个、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2人。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印发了全市“七五”普法规划,建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目标明细卡制度,开展了“鹤壁十大法治人物”评选活动,协调三大电信运营商每年发送30万条免费普法短信。举办了全市“崇尚法治、共建和谐”等系列大型宣传活动。全力做好法律援助。把法律援助纳入全市“十项重点民生工程”,法律援助经费实际到位111万元,市县两级法律援助机构均实现5—8人的人员配置,全部设立临街一楼接待室,完善了“12348”法律援助咨询专线坐席制值班值守模式。规范社区矫正。规范接收、调查取证、评估等流程,办理调查评估288件。加强社区服刑人员外出审批、管理和刑罚执行等工作,确保了我市社区服刑人员安全稳定。
(八)认真做好建议提案答复工作。我局对涉及司法行政工作的建议提案,认真对待,积极办理,提高办理水平,实现办理工作代表、委员“四满意”,即:办理态度满意,办理过程满意,答复意见满意,办理效果满意。通过建议、提案办理,进一步促进司法行政业务健康发展。今年共办理政协提案1起。
二、存在不足及原因
20xx年,法制各项工作得到了较好的落实,但距离上级的高标准严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对县(市、区)法制工作监督指导不够;个别工作开展不够全面深入,亮点工作有待进一步突显。存在以上不足的主观原因是法制工作人员进取精神不足,创新理念不强。客观原因是具备专业素养的法制工作人员欠缺,对工作开展造成一定影响。
三、下步工作打算
明年,我们将克服困难,查缺补漏,围绕工作要点,进一步做好各项法制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
加强领导干部依法能力建设。继续完善和落实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领导干部自学法律等制度,全面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2.
加强法制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使其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其承担的职责任务相适应,与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要求相适应。要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方面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等作用。
3. 加强工作指导和交流。通过调研、座谈、培训、案例指导等多种方式,加强全市司法行政机关法制机构的沟通与交流。
回顾今年我局的法制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明年,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xx-20xx年)》,紧密围绕市司法局工作大局,以提高依法决策水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充分发挥参谋、助手职能,循序渐进、强力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