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秩序自查报告合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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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秩序自查报告 篇1
xxx严格按照《xx市财政局xx市纪委机关xx市审计局关于印发<严肃财经纪律及财务管理风险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xx财政监〔20xx〕xx号)的文件要求,结合十二个重点领域方面开展自查。现将我单位自查报告如下:
一、预算管理方面
一是预算编制准确。严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格结合市财政局预算编制明确范围、标准、人员和公用预算按照定员定额标准编制本部门预算,编制结转资金与上年部门决算数据衔接。每年度预算结合下年度计划开展活动,按照“二上二下”时间节点,履行集体决策程序。
二是预算执行规范。本单位不存在非税收入,按时缴纳银行利息至国库指定账号,不存在无预算、超预算、超标准、超范围列支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情况、不存在违规发放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问题。
三是结转资金符合政策规定。
二、支付管理方面
每年年底制定下年度预算编制用款情况,加强用款计划管理,严格资金支付,并安排单位财务工作人员统一管理四川省政府的财政管理信息系统数字证书。
三、货币资金管理方面
严格库存现金管理,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标准,建立大额现金提取审批制度。安排财务人员定期和不定期抽查盘点库存现金,于每月底结合银行月对账单明细逐笔核对银行存款收支明细信息。不存在违反规定私设“小金库”情况、不存在违规将预算单位账户中的财政拨款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情况、不存在采取购买理财产品方式存放资金情况。
四、会计管理方面
单独配备会计岗、出纳岗,严格按照《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建立健xxx计人员岗位责任、内控制度并执行。按规定建立会计账册、设置会计科目,依法依规进行会计核算,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坚持定期对账制度,做到账证、账账、账表和账实相符;按规定保管和使用财务印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五、内控管理方面
成立单位内控领导小组,加强业务层面内控建设。建立“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按照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要求落实不相容岗位分离和定期轮岗。积极开展自我评价监督,建立内控报告制度、经济活动风险定期评估和内部监督机制,结合财政局内部控制工作要求,开展本单位内控和自我评价工作。
六、政府采购管理方面
在政府采购上,严格按照法定采购方式和程序实施采购,进行计划备案,及时支付采购资金,不存在无预算采购、超预算采购情况。
七、资产管理方面
定期清理盘点资产、确保账实相符。采取数字化动态管理,按照固定资产的标准、分类及时录入四川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
八、账户管理方面
账户开设规范,账户使用中严格按照批准的核算范围使用账户,不存在账户之间无正当理由相互划转资金情况。
九、往来款项管理方面
定期清理单位往来款项,建立清理台账,针对往来款项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加强借款管理。办理借垫款严格履行审批程序,签订借款申请书。
十、票据管理方面
单位票据管理制度健全,开设xxx财政电子票据uk账户,申领、使用符合票据管理要求。票据保管合理,建立票据台账,使用保险柜保管方式,做好票据的保管和序时登记工作。不存在擅自印制财政票据,转借、串用、代开财政票据,伪造、变造、买卖、擅自销毁财政票据,伪造、使用伪造的财政票据监(印)制章情况。
十一、决算管理方面
按部门决算编制要求,将单位所有收支和结余结转情况进行全面反映,决算报表相关数据与单位会计账簿数据和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一致、与上一年度数据衔接一致。决算报送及时,上报的决算报表数据准确、手续完备。
十二、存量资金清理方面
及时全面清理年度单位账户存量资金,应缴的存量资金按规定已缴回财政。针对我单位基本存款账户上的所有实有资金和其他账户上属于财政性资金形成的资金结余将于20xx年1月15日前全部缴回财政。
财经秩序自查报告 篇2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
(一)xxxx我局召集全体班子成员、各科室、二级单位、国土资源所负责人和财务等相关人员,同时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市委文件,积极安排部署对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公款吃请、公款旅游和公款送礼行为进行专项治理,对照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认真检查,确保专项整治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二)成立了xxxx对私设“小金库”行为、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公款吃请、公款旅游和公款送礼行为的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财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责任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
二、认真自查自纠,建立监督机制
按照清理范围要求,对xx年以来的所有收入及各
类帐户、帐据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清查,我局先后开展了对科室、二级单位、镇(处)国土资源所对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公款吃请、公款旅游和公款送礼的自查自纠工作,经过认真自查,不存在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公款吃请、公款旅游和公款送礼的现象。我局通过深入自查,财务管理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一是收入、支出全部纳入本单位财务科法定帐目统一核算,未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没有单独帐户,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二是收支清楚,资金明确,不存在违规发放加班费、值班费和未休年假补贴;发放福利、超标准发放津贴或各项奖金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的行为;三是财务制度完备,无“两本账”行为,不存在公款吃请、公款旅游和公款送礼的行为。今后,我们将严格落实财经纪律,管好、用好财政资金,杜绝违反财经纪律事件的出现。
虽然我局目前尚未发现违规违纪现象,但通过此次清理检查活动的开展,我局将进一步完善财经制度,加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力度,力争做到清理工作不留死角,严防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公款吃请、公款旅游和公款送礼,确保各项收入应收尽收,确保资金合理使用。
财经秩序自查报告 篇3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5月10日召开的加强财政资金管理视频会议精神和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意见》(新财办〔20xx〕2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收支管理的通知》(新财办预〔20xx〕8号)、《关于进一步完善财政国库管理的通知〉(新财库〔20xx〕5号)文件精神,我局及时对财政资金专项检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截止目前,县市财政自查和州财政督查工作已顺利完成,现将检查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专项检查工作组织开展情况
1.加强对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5月10日,自治区财政厅召开加强财政资金管理视频会议结束后,我局立刻召开动员大会,对此项专项检查活动进行了动员部署,相关科室研究拟定了《关于开展加强自治州财政资金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巴财预〔20xx〕41号),并成立了巴州财政局财政资金管理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州财政局局长任组长,州财政局副局长、州财政监督检查处处长和州乡镇财政管理局局长任副组长,各业务科室科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形成了主管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组织协调机制,有效地保障了财政专项资金检查的顺利开展。
2.周密确定检查方案、精心组织实施。为使此次财政专项检查工作有序开展、保证各阶段工作按期保质保量完成,结合我州财政管理实际,制定了详细的财政资金管理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对自查、督查、重点检查、整改落实等时间进行了统一规划,其中:第一阶段为自查阶段,从5月10日起至5月30日完成,5月20日至25日组织相关科室人员对各县市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第二阶段重点检查阶段,计划在6月5日至6月20日期间完成,州财政局将组织工作组对州本级和各县市开展财政资金管理专项检查工作进行重点检查,重点检查面不低于50%;第三阶段为整改落实阶段,计划在6月21日至6月30日期间完成,全面总结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具体的整改建议,督促落实。为保证检查工作顺利完成,我局组织对厅领导讲话和相关文件认真进行了学习,进一步细化检查内容,区分预算单位、县级财政、乡镇财政和村级财务分别设置了不同内容的检查情况表,对财政专项资金检查事项、内容等进行了具体要求,确保了财政资金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及有序开展。
3.认真开展自查和督导检查工作。根据实施方案要求,5月14日至5月30日为各县市自查、检查阶段。自查方面:一是要求县直各单位部门、乡镇政府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对20xx年财政专项资金进行全面梳理、汇总,开展自查,根据自查情况,将自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县财政局各业务科室进行汇总;二是县财政局各业务科室对20xx年财政资金管理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同时对照县直各单位部门、乡镇政府上报的自查情况材料进行分析总结,将相关情况报检查组备案做检查之用。检查方面:要求各县市财政组织工作组对各乡镇政府、村级组织部门财政资金情况采取实地、入户调查等方式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内容涉及乡镇、村级收入支出管理,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固定资产管理使用、处置,乡镇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运用,财务规范化管理等各个方面。
4.拟定了自治州财政资金管理重点检查方案。按照工作要求,结合自查和督导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我局已经初步拟定了巴州财政资金管理重点检查方案,从各科室抽调30余名工作人员组成三个重点检查工作小组和各县市共同配合,共计划对全州43个乡镇、205村级财务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组从6月5日起赴各县市开展工作。
二、专项检查的主要内容
此次开展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工作专项检查和自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一)财政收入是否及时足额缴库,是否存在非税收入坐收坐支等问题,是否将国有资产处置等收入私设小金库非税收入是否实行收缴分离制度,全额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有无截留及延压税款或收入重复入库等问题;
(二)财政专项资金是否按规定用途使用,是否存在各专项资金混用;有无挤占和挪用专项资金的问题;是否存在将项目资金用于一般支出或其他支出等问题;
(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拍卖、配置等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单位资产处置是否履行审批手续;国有资产处置、出租等收入是否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贯彻落实情况。主要包括:
①是否严格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和《财政总预算会计管理基础工作规定》的要求建账设账,并充分利用大平台系统软件,规范账务核算工作;
②是否将所有财政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单一账户体系,所有财政支出通过零余额账户办理;
③国库部门岗位责任制度、账务处理程序制度、内控制度和会计档案保管、对账制度、拨款印鉴管理及交接制度是否健全、落实是否有效;
④不合规财政专户是否已全部撤销,财政专户是否全部归口至国库部门统一管理;
⑤是否开展了对预算单位账户的清理撤并。是否建立规范的预算单位账户管理办法、账户审核制度和账户管理档案制度;
⑥是否使用规范的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系统,规范资金支付和清算业务流程,严格以指标控制拨款,确保财政资金在最终支付前封闭运行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之内;
⑦集中支付业务代理银行是否存在先清算后支付、设立清算资金过渡账户等行为;
⑧是否建立规范的零余额账户转款审批制度,县市财政是否存在将国库资金转入财政专户或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等问题;
⑨是否全面完成了乡镇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工作,乡镇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是否规范等。
(五)县级财政与乡镇财政信息交流和通达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县财政是否按要求及时将财政资金管理各项制度、资金文件及时传递给乡镇财政所。
(六)乡镇、村级财政财务管理是否规范。主要包括:
①乡镇、村级收入是否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②乡镇财政所或村级资金管理部门岗位设置是否合理,资金稽核、对账等内控制度是否健全;
③乡镇、村级财务开支是否存在坐收坐支等问,审批手续是否健全,是否存在白条入账等问题;
④乡镇、村级财政资金专户开设是否经过县级财政部门审批,是否存在私设小金库等问题;
⑤乡镇、村级国有资产处置是否规范,有无履行审批程序,资产处置、出租收入是否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⑥村级集体经济账户是否由乡镇级进行管理,财务核算是否按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执行。
⑦乡镇及村级财务公开公示制度执行情况等。
三、自查和督导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在组织财政收入方面。
部分县市存在财政收入不及时缴库现象。主要是:
1、博湖县20xx年部分财政收入未及时足额缴库,存在延压缴库现象,20xx年未缴财政收入1512万元,在20xx年上缴;
2、和硕县应缴财政土地出让金和应缴自治区财政新增建设用地使用费未能同步,年底国土部门上缴土地出让金20xx余万元未上缴国库,在20xx年上缴;
3、博湖县水管站在征收水资源费时,未实现电子化缴库,有手工填票先缴入基本户,再从基本户转入非税收入户缴库的现象。
(二)在专项资金管理方面。
各县市能够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经县市自查和督导组抽查,专项资金基本做到了专项款专用。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部分乡镇专项资金和村级专项资金混用,村级转移支付资金(如一事一议等)由乡镇领导审批,村级资金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未经村民理财小组审批等。
(三)在固定资产管理和处置方面。
1.县市固定资产管理相对规范。各县市基本建立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办法、资产配置标准、资产处置细则.部分县市资产管理参照州本级的管理办法、资产配置标准和处置细则执行。资产处置全部纳入预算管理,资产处置调拨程序和档案资料等齐全。个别县市存在资产处置不履行财政部门审批手续等问题,如:若羌县成立机关后勤中心,将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公车收回统一管理,车辆户口仍在各单位,对车辆的处置该单位进行擅自处置,未履行资产处置程序。
2.乡镇和村级固定资产管理相对滞后。部分乡镇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部分村级固定资产台账不健全,部分乡镇、村级资产不按规定及时入账。如:铁热克巴扎乡托呼拉村1480元打印机,铁热克巴扎乡撒业买里村0.7万元水泵,未按规定计入固定资产。有的村已经登记入账的资产不属于固定资产范围。如:若羌县吾塔木乡某村将U盘(单价80元)、炉筒子(单价8元)等低值易耗品全部计入村级固定资产范围;二是部分由财政资金购置的资产村级财务未登记固定资产账目,主要原因是传票在财政所,资产在村里使用;三是个别乡镇处置固定资产不履行审批手续。如:若羌县瓦石峡镇将县国土资源局捐赠的1辆尼桑车以6万元的价格出售给个人,资产处置收入近期才上缴县财政。轮台县轮台镇麦台村未经报批处理村办公室1.2万元等。
(四)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贯彻落实方面。
1.部分县市财政部分支出未全部实现零余额账户办理。除预算内正常经费全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外,部分专户资金和往来款项依然未实现国库集中支付,游离于预算指标之外,资金通过实拨方式进行,不利于财政监管。
2.财政部门专户已全部实现归口管理。部分预算单位账户管理不规范,部分专户未按规定撤销。
3.部分县市存在对外借款现象,往来资金未用指标控制拨款。和硕、和静、焉耆、博湖等县市目前往来指标没有通过大平台业务系统,往来资金的拨付游离于国库集中支付之外,未能实现用指标控制拨款。
4.存在国库资金转入财政专户和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等问题,县财政年终将国库资金转入财政专户和单位基本账现象较多。部分县市由于动态监控系统目前仍未上线,往各预算单位基本账户转款问题无法做到有效监督。
5.部分县乡集中支付业务代理银行存在先清算后支付的行为。通过这次检查,将加大资金管理力度,坚决杜绝代理银行的先清算后支付的行为。
(五)县、乡财政信息交流和通达制度落实情况。
部分县市县、乡信息交流和通达制度落实不到位,涉及乡镇的资金管理办法、资金拨付文件等不能及时下达到乡镇财政管理局和乡镇财政所,对乡镇资金监管带来困难。
(六)在乡镇、村级财政财务管理方面。
一是部分乡镇往来账务清理不及时,挂账金额大、时限长。如:博湖县各乡镇截止20xx年4月底,暂付款挂账1254万元,暂存款达839万元;若羌县吾塔木乡暂付款挂账13.13万元,其中:涉及个人暂付款项多达43笔、单位款项17笔,且挂账时间长、长期不清理;
二是部分乡镇财政所账务处理不规范,资金没有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记账。若羌、且末、轮台等县市不同程度存在将在县直部门已经列支后转入乡镇的资金在暂存款或拨入专款等科目进行核算的问题;
三是部分乡镇专项支出明细账不健全,账目难以反映专项资金使用的具体情况。部分乡镇乡村资金与村级资金混用,不能全面反映村级收支全貌;
四是部分乡镇非税收入没有及时缴库。如:若羌县吾塔木乡财政所将土地承包费5.8万元,上缴国库4.8万元,坐支1万元;且末县巴格艾日克乡收取捐赠款5.9 万元,未按规定上缴国库,在基本户直接列支。轮台县野云沟乡阿克阿牧村20xx年5月及11月收取土地承包费共7720元一直未缴入村级资金银行账户。
五是部分村级会计基础不规范,村级普遍存在会计及出纳人员无从业资格证,会计核算制度使用不统一。会计记账凭证附件不全,会计记账不使用支票头、银行对账单。年末帐表、帐薄打印不全,装订不齐全,账表不符现象比较突出。票据使用不规范,存在几个村共用一本收据,同时有记账窜户等现象。
六是部分村级支出存在白条入账问题。如:轮台县野云沟乡野云沟村支付办公经费1.06万元、铁热克巴扎乡曼曲鲁克村支付工程款3万元、策达雅乡多斯买提村支付村办公室建设款 2.2万元、艾子甘村委会支付村委会维修费5万元、克孜勒村支付平地费1万元等均无发票,以白条入账。
(七)其他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资金发放不符合现行政策规定。焉耆县财政对预算单位安排拨付了团体社保补充险、职工意外伤害险等商业保险,不符合现行有关政策规定;博湖县人民法院办案津贴无发放依据,标准不一;查干诺尔乡乡发放福利费每人100元;和静县部分单位发放机关效能奖,无发放依据。二是财务管理不规范,单位虚列收支现象。如焉耆县政府购岗、公益性岗位等收支全部由政府虚列,预算单位只在往来中反映,年终决算由政府上报,虚列收支;库尔勒市财政局将单位社保资金、两奖、公益性岗位等个人资金转入预算单位基本户的情况。三是支出科目使用不规范。部分县市预算单位支出科目应列为接待费、会议费、差旅费等开支项目,列入其他支出。四是部分财政专户资金归并管理后,分账核算混乱。如焉耆县财政局将社保基金账户归并管理后,将各社保基金户利息收入按平均利息分摊,或归并至其中一个账户下,造成分账核算混乱。
四、乡、村两级财务存在问题的成因
从机构设置和职责分工来看,目前我州各乡镇财务由乡镇财政所管理,县财政局对乡镇财政所业务进行指导和监督,乡镇财政所主要负责乡镇财务核算、资产管理、涉农补贴发放、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和农村综合改革等工作。村级财务主要由乡镇农经站负责管理和核算,县农经局负责对其进行业务进行指导和监督。形成目前乡镇、村级财务核算不规范的原因:一是财政所工作人员少,部分乡镇只有1个报账员,很多乡镇岗位都是通过公益性岗位解决,随着乡镇财政及农村综合改革业务范围的不断扩大及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不断提高,现有人员只能满足日常工作,加之公益性岗位人员报酬低、专业不对口、人员不稳定,加强村级财务监管心有余而力不足;二是现有村级财务人员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老化,村级财务人员一部分是原乡政府的会计或出纳,一部分是村民聘用为临时工,无会计从业资格,无专业能力,且人员调整、更换频繁,财经政策法规知识匮乏,造成村级财务核算不规范。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和措施
针对各县市自查和自治州督导组抽查发现的问题,我局召开局务会议专门讨论进行了研究,制定了以下整改措施:
1.扎实开展重点检查工作。局预算科、国库科、乡财局牵头制定了重点检查方案,重点检查工作从6月5日开始,确保重点检查面不低于50%,重点检查工作采取规范化的监督检查模式进行,对重点检查范围内的每个乡、每个村出具检查结论和报告,要求限期进行整改。
2.边检查、边纠正、边整改。针对自查和州财政督查已经发现的问题要求各县市逐项进行整改,能纠正的立即进行纠正,不能纠正的由县级财政提出专项整改意见,报县人民政府研究后提出处理意见,各县市的处理意见报州财政局备案,州财政局对各县市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3.从理顺乡、村财政财务管理体制机制出发,进一步完善乡镇、村级财政财务管理各项制度。州级财政要进一步加强对乡镇、村级财政、财务管理的指导,结合自治区精神拟定相对规范、相对统一的乡镇、村级会计核算、银行账户开设、票据使用、资产处置等指导意见,把乡镇、村级财务检查纳入财政内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开展经常性的检查督导活动;各县市财政要把加强乡镇、村级财务管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本县市实际进一步加强乡镇、村级财政财务监管,充分发挥乡镇财政职能,健全制度办法、堵塞管理漏洞,建立常态化检查制度,认真进行落实,确保乡镇村资金规范安全使用,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4.加大宣传培训工作力度。
一是加大宣传,增强单位领导财经法纪意识。通过认真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财经法纪,加强和完善政务公开、财务公开,增加乡镇、村级资金使用透明度,增强领导干部法律意识;
二是加大培训力度,特别是加强对村级财务主管部门的培训监管力度,提升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水平。
财经秩序自查报告 篇4
按照都江堰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地方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方案要求,围绕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政府过紧日子、加强基层“三保”保障、规范国库管理、加强资产管理、防范债务风险等六项重点任务,开展自查自纠,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规范国库管理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收入方面,本单位不存在提前征收税费、多征收税费、少退或不及时退还税费、异地引税、借款缴纳税费等“五类虚增”的情况。二是支出方面,不存在财政局决算表(包括正式上报的简表和公开报表)与财政总预算会计账务支出数据不一致的情况。
二、规范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专项整治行动
本单位20xx年至20xx年3月之间未发生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违规问题,不存在拖欠社会保险缴费的情况,不存在违规减免、缓缴社会保险费,违规发放各项社会保险待遇,重复参保、重复领取待遇,冒领、骗取、套取社保基金等情况。
(一)不及时将税务部门征收的社会保险费划入社保财政专户,不及时足额将上级财政对社保基金的补助拨入社保财政专户,未足额安排和及时拨付本级财政应配套资金等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
(二)未足额安排机关事业单位各项社会保险缴费预算,拖欠社会保险缴费等情况。
本单位不存在拖欠社会保险缴费的情况。
(三)不按计划清缴被征地农民欠费等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
(四)各项社保基金之间相互挤占,挪用社保基金支付不属于基金支付范围的项目,违规将社保基金从财政专户调入国库,平衡一般公共预算等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
(五)不按规定分险种单独记账、单独核算社保基金,不按规定核对社保基金账务,账实、账表不符,违规扩大社保财政专户核算范围,不按规定流程拨付社保基金等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
(六)违规减免、缓缴社会保险费,违规发放各项社会保险待遇,重复参保、重复领取待遇,冒领、骗取、套取社保基金等情况。
本单位不存在此类违规行为。
(七)审计、巡视、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
三、基层“三保”保障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本单位不存在未严格落实“三保”主体责任,未加强“三保”保障组织领导,未建立健全“三保”全流程管控制度机制,未严格落实中央、省、成都市关于“三保”支出各项管理要求等问题。
二是本单位不存在年初预算未优先足额安排“三保”支出,执行中未及时足额补足“三保”预算缺口,未严格落实工资、基本民生专户管理要求,违规挪用“三保”库款资金,拖欠供养人员特别是义务教育教师工资、社会保险费及公积金等问题。
三是本单位不存在未严格落实中央、省、成都市规定的“三保”支出保障范围和标准,违规出台津贴补贴政策,“三保”政策违规提标扩面等问题。
四是本单位不存在未对镇(街道)落实帮扶指导监督责任等问题。
四、政府过紧日子专项整治行动
本单位不存在违规兴建楼堂馆所,超出财政承受能力新出台政策、新上项目;铺张浪费举办会议、培训、论坛、庆典等公务活动,超标准、超范围列支费用违规使用“三公”经费;挪用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无预算、超预算安排支出;违规发放奖金、津贴补贴,违规发放加班补贴和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未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三项清理”制度等五类情况。不涉及不兑现符合国家政策的招商引资承诺,安排区域性补贴造成市场割裂、重复投资建设等问题。
财经秩序自查报告 篇5
按照县财政局号文件精神,我镇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财经纪律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工作对照整治重点,结合单位实际,全面、真实、准确地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面部署财经纪律专项治理行动工作
我镇充分认识到财经纪律专项治理问题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县财政局关于财经纪律治理的决策部署,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
二、坚持问题导向,确保自查自纠全面深入
我镇对照文件罗列的整治问题,重点对20xx年以来发生的经济业务开展了拉网式排查。
(一)“白条列支”方面。按照有关文件要求,我镇发生的经济业务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经济业务的发生均以合法票据为基础,款项的支付均取得合法真实的票据,不存在“白条列支”问题。
(二)不按规定使用公务卡方面。
(三)其他违反财经纪律方面。我镇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存在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问题,不存在超标准列支招待费、会议费、差旅费问题,不存在“公款吃喝”将招待费列支其他费用等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针对以上自查发现的问题。
(二)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坚持把经济业务方面易发生的问题纳入单位执行财经纪律的日常监管范围,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严肃财经纪律,严格资金使用管理。
通过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进一步严肃了财经纪律,强化了财务管理。今后,我镇将进一步完善相关财务制度,严格经费管理,加强制度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合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