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工作汇报通用。
经过细致的排版编辑为您排列了“社会救助工作汇报”,当我们结束一项工作时。很多时候我们都需要去写一份报告,有效的报告能让我们在以后的工作中克服不足,什么样的报告才是有效的呢?希望大家喜欢本文。
社会救助工作汇报(篇1)
一、我县残疾人救助体系建设的基本情况
我县有各类残疾人2.53万,约占总人口的6.33%,他们绝大多数都生活在农村且家境相对贫困。是全社会最困难、最需要帮助的弱势群体,也是最需要得到政府和全社会特别关心和特别扶助的队伍。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县残联及有关职能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残疾人保障法》,积极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社会服务体系建设,残疾人社会救助工作有了较快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高度重视残疾人救助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了残联与民政、人保、卫生、教育、财政、扶贫、司法等部门工作协调机制,各部门单位能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共同合作,切实履行各自在残疾人事业发展中的作用。各乡镇都建立了残联组织,配备了残联专职干部。残联组织建设和救助体系建设及其有关工作已初具规模,努力使广大残疾人特别是边远贫困地区的残疾人得到了应有保障和有效服务。
(二)积极促进残疾人创业就业,推进扶贫解困。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残疾人就业条例》等法规政策,制定实施残疾人就业创业帮扶计划,依法推进残疾人按比例与集中就业。对未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依法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同时,每年举办几期残疾人职业培训工作,提高残疾人就业水平,拓宽残疾人就业渠道,努力促成残疾人再就业。
(三)加大对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等社会救助项目投入。以20xx年全年为例,我县为60名贫困残疾人免费安装假肢,累计资金30余万元;
为415名贫困精神病患者提供免费服药救助,累计资金近30万元;
免费为残疾人发放辅助器具368件,累计资金10万余元;
为8000余名残疾人建立了康复服务资料档案;
完成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10户,累计改造资金6万元;
为80名残疾人发放了残疾人机动车燃油补贴,累计发放资金2.08万元;
举办了一期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班,共培训城乡残疾人104人;
购买了残疾人公益岗位28个,选聘了224名农家书屋残疾人管理员,聘请了256位残疾人为村残协委员;
安置居家托养200户,合计资金9.1万元;
完成残联系统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15户,累计发放改造资金11.25万元;
完成住建系统残疾人危房改造25户,累计发放补助资金超过40万元;
为全县826位低保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发放60元护理补贴;
为残疾人创业典型提供了100万元的康复扶贫贴息贷款。
(四)丰富了残疾人宣传文体活动。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对社会各界关爱扶助残疾人等活动进行跟踪报道,利用有关残疾人节日开展残疾人康复知识宣传活动,发放残疾人预防和康复资料。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有关残疾人群众性文体活动,培育和激励残疾人自强不息,积极向上的精神,助推残疾人事业健康发展。通过在井冈山报、省残联月刊上发表宣传残疾人自强自立的新闻报道,发放宣传材料,通过培训体育指导员等方式加大残疾人工作宣传力度。
二、目前残疾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我县残疾人社会救助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是仍有一些新情况、新问题:
(一)残疾人救助范围不宽。残疾人康复和其他疾病治疗的费用本应该是由政府、社会和家庭共同承担解决,但由于我县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相对缓慢和在城乡发展之间的不平衡,政府、社会和家庭三者承担的能力有限,很多残疾人得不到相应的治疗和康复,尤其是0到6岁的残疾儿童的抢救性康复工作得不到大力发展。目前对残疾人采取的救助措施基本上都是以低保划线,只对享受低保的残疾人家庭给予救助,使得一些家庭收入稍高于低保标准,或处在低保标准边缘的残疾人很少获得有效的救助,比如残疾人护理补贴的发放,除了要求是重度残疾人外,还必须是低保户。另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条件是按家庭人均收入计算的,绝大部分无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由于没有收入,又不可能单独立户,而无法获得救助。此外,我县现在残疾人登记持证率只有31.8%左右,加上宣传力度还不是很够,使部分应该获得救助的残疾人游离于救助范围之外,难以完全实现应助尽助的要求。
(二)残疾人救助标准偏低。残疾人中,绝大多数的生活状况低于全县平均水平,很大一部分残疾人生活仍处于贫困线上,目前,财政缺乏相应项目配套资金支出。近年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工作也存在较大阻力,以往是由财政代扣,现在改为由单位自行申报,去年仅教育系统的残保金就欠缴20余万元,经费相对不足,影响了残疾人事业发展和救助工作的开展。现行的'低保标准,是根据日常生活基本开支设定的,只能解决最基本生活问题。随着物价的上涨,以及残疾人的一些特殊的开支,如精神病人长年服药、拥有代步车的残疾人耗油费用等等,这些开支仅靠低保是远远不够的。再如对残疾人患重大疾病的救助标准,与目前昂贵的医疗费用来说,简直就是杯水车薪,难以为济,有的残疾人只好“小病扛,大病拖”,有的患病后因得不到及时救治而危及生命,家庭因此背上沉重的债务。
(三)残疾人救助机构不健全。承担贫困残疾人救助工作的主要是残联系统。目前,最突出的矛盾是乡镇残联的机构配置与日益增多的残联工作业务不甚相称。随着残疾人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基层残联机构显得越来越重要,任务也越来越多。现在我县的乡镇残联虽已配备了残联理事长和残联专干,但是乡镇理事长仍是民政所长兼任的,只是挂了个头衔,乡镇残联专职委员是公益性岗位,每月工资为500元,他们对政策的把握和业务知识相对缺乏,不能很好的适应残联工作特别是救助残疾人的实际需要。另外我县缺乏相应的残疾人专业医疗和相关的康复机构,县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项目建设仍没有得到政府应有的重视。
三、建立和完善残疾人社会救助体系的几点建议
残疾人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作。根据我县的实际情况和需求,残疾人社会救助体系的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仍需做好和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完善保障服务长效机制。强化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改善基层残联干部和专业人员的待遇和工作环境,做到人员、经费、场地、职责四落实。高度重视特殊教育工作,建立XX县特殊教育学校。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高残疾人的就业再就业能力。积极培育和发展助残志愿者队伍,拓展救助服务途径,建立工作激励机制,推进残疾人服务再上新水平。
(二)扩大残疾人救助范围。一要建立残疾人社会救助事业投入的增长机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情况,以财政预算的形式,保证残疾人救助资金投入的可持续性,切实提高救助范围和水平。尽快落实行政事业单位依法缴纳残疾人保障金的规定,加强和规范残疾人保障金征收管理,实现应收尽收。二要逐步将目前收入稍高于低保标准、处于低保标准边缘、生活存在严重困难的残疾人纳入低保,并给予专项救助。在最低生活保障中,应对无劳动能力、需要他人照顾的智力、精神和残疾等级二级以上的重度残疾人实行单独核算,给予全额低保。三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发动社会爱心人士、慈善机构,设立专项救助基金,促进残疾人救助事业的发展。
(三)健全残疾人医保服务体系。一要不断加大对残疾人事业发展中医疗费用支出的补助力度。逐步改善和解决目前残疾人医疗救助资金相对不足的突出困难与问题。二要在医疗保障体系中,建立单独针对残疾人的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如残疾人就医免收挂号费、诊疗费,参加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补贴,将残疾人肢体矫治手术等医疗康复项目纳入诊疗目录,提高残疾人住院费用和门诊统筹报销比例,设立实施精神病患者在家后续治疗用药的补助政策措施。三要加快专业医疗和相关的康复机构建设,尽快建成我县的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以满足广大残疾人医疗康复托养的实际需求。
(四)加快残疾人无障碍设施建设。市政设施和建筑物等必须设置规范的盲道、便道等无障碍设施,已经建成而未设置无障碍设施的要尽快改造。交通运输及城市公共交通要加大无障碍建设改造力度。新建、改建城市道路和公共建筑等公共场所必须建有规范的无障碍设施,同时要加大对挤占、损坏盲道等行为的清理整治力度,强化日常维护管理。要充分考虑残疾人出入、通行方便,把有关工作机构和活动场所设立在房屋底层。
社会救助工作汇报(篇2)
为全面落实好社会救助政策,切实改善困难生活状况,保障基本生活权益,体现市委、市政府对残疾弱势群体的关怀,市积极行动,主动作为,扎实推进社会救助工作顺利进行,确保将市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救助范围内。现将市社会救助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和《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及《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规程》、《省临时救助工作规程》相关要求,20xx年市民政局在社会救助方面具体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城乡低保救助工作一是强化两项制度和分类救助政策有效衔接。切实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低保兜底工作,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实现了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工作的圆满完成。二是建立城乡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20xx年7月农村低保标准从3720元/年提高到4200元/年,城市低保标准从500元/月提高到540元/月。农村低保实施分类救助,一类对象255元/月,二类对象240元/月,三类对象215元/月。城市低保在月收入540元以下实施补差救助。三是实施按时足额救助工作。农村低保实施按季度发放,在每季度第一个月15日前完成救助资金的发放工作,城市低保实施按月发放,在每个月15日前完成救助资金的发放工作。采用社保卡一卡通监管系统,实施社会化发放。
(二)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工作对年龄60周岁以上无法定赡养人或法定赡养人无赡养能力,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的老年人,年龄16周岁以下无法定抚养人或法定抚养人无抚养能力,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的少年儿童和肢体、视力一级,智力、精神二级以上的孤残人员纳入城乡特困救助供养范围651人。
二、下步工作措施
一是严格执行社会救助救助标准政策,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民政助理员和低保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二是加强对乡镇(街道)民政助理员的监管工作,确保社会救助信息核对和信息系统录入的准确性。三是加快完善社会救助家庭情况核对信息平台建设,建立民政、公安、财政、工商、住建、人社、车管、税务、银行等多个部门协调机制,确保信息监管系统的信息准确性。
社会救助工作汇报(篇3)
为切实助力长江生态保护,无为市多措并举做好退捕困难渔民救助工作,截至20_年2月份,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渔民216人,已全部纳入保障范围,解决了困难渔民的后顾之忧。
一是做好排查底数“清”。
根据省市反馈的退捕渔民基本信息数据,核查渔民基本情况,对家中患有重大疾病人员、重残人员、建档立卡贫困户,但尚未纳入低保、特困等社会救助的困难家庭进行逐户排查,摸清救助需求,明确救助措施。
二是落实保障施策“准”。
对摸底排查发现符合救助的退补渔民,简化审核审批工作流程,及时按规定纳入救助范围。对于已经纳入救助的困难渔民,准确界定保障标准及类别,做好动态管理,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三是完善核查保障“实”。
对渔民渔船渔具退捕补偿金、转产安置金等政策性补偿资金暂不计入收入,对于家庭成员因病因残等刚性支出以及必要的就业成本,在核算收入时按规定适当扣减。对于家庭成员就业后,人均收入超过低保标准的给予一定的渐退期,帮助退捕渔民上岸转移就业。
四是主动发现救助“快”。
积极与农业农村局、人社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主动将生活有困难的渔民及时纳入救助,并建立动态监测机制,关注暂未纳入相关救助渔民家庭经济状况变化,确保符合救助的困难渔民第一时间得到救助。
社会救助工作汇报(篇4)
一、城乡低保补助标准明显提高
根据__市民政局、__市财政局《关于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低保对象补助水平的通知》(曲民〔20_〕22号)文件精神,城市低保对象补助标准在20_年的基础上月人均增加41元;农村低保对象补助标准月人均增加19元,补助标准进一步提高。城市低保达到每人每月平均310元;农村低保达到每人每月平均135元。城乡低保提高补助标准部分,县级已经按照比例拨付配套资金520万元。
二、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健康发展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_〕45号)文件精神,建立规范有序管理运行机制,积极完善城市低保对象“申报、审核、审批”工作程序和“三榜公示”工作机制,不断规范资金审核审批程序,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20_年,清理清退城市低保对象102户175人,新增审批135户177人。20_年为6325户10763 人城市低保对象发放低保补助金共计3615万元。二是农村低保在严格执行“一推、一查、两评、两审、四公示”的同时,进一步规范了低保个人申请、入户调查、家庭收入核算、民主评议、审核审批工作程序,认真落实分类施保、按标施保工作措施。20_年为 99040户112741人农村低保对象发放低保补助金共计1.82亿元。
三、低保规范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成效明显
20_年我县两次开展了低保规范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中,各乡(镇、街道)充分认清低保规范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不等不靠,并严格按照__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_年低保规范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会政办发〔20_〕35号)和__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县低保工作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把握政策、讲纪律、讲方法,经过深入细致的工作,低保规范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截止20_年12月底,全县23个乡(镇、街道)共清理清退不符合条件的城乡低保对象2649人,其中:调整农村低保对象2474人;停发城市低保对象175人。确保了城乡低保救助的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坚决纠正了“关系保”、“人情保”、“错保”、“漏保”,拥有商品房、车辆或者死亡仍享受低保、将低保资金平均分配、低保对象存折滞留在村小组长手中等现象,极大地提高城乡低保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
四、医疗救助制度进一步完善,救助成效逐渐凸显
为切实解决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及部分困难群众“住院难、报销难”问题,我县采取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与重特大疾病救助相结合的办法,及时为城乡困难群众提供更加有效、便捷的医疗救助服务。20_年制定完善了《__县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和重特大疾病救助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扩大了救助范围,简化了住院救助程序和手续,提高了救助标准,降低了住院医疗救助起付线,取消了病种限制等措施。截止11月30日,“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救助困难群众 2944人,支出医疗救助资金600.15万元。救助重特大疾病患者925人,支出医疗救助资金510.04万元。同时,全额资助五保户、国家重点优抚对象、建国前农村老党员9341人,每人按120元标准代缴20_年农村合作参合金112.092万元;定额资助农村低保对象112741人,人均按70元标准代缴农村合作医疗参合金789.187万元;定额资助城市低保对象10391人,人均按70元标准代缴参加城镇居民医保金72.737万元。以上定额资助参保参合和全额代缴参合费合计974.016万元。
五、五保供养稳步实施,敬老院建设有效推进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完善五保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做到应保尽保。全县共有乡(镇、街道)敬老院21所、社会福利院一所。有符合条件的五保对象5254人,其中:在院集中供养1098人,社会分散供养4156人,院内五保每人月供养标准164元,分散五保每人月供养标准104 元,集中供养率达20.9%。二是20_年新申报乡(镇、街道)敬老院项目建设13个(其中灾后恢复重建11个;改扩建2个)。灾后恢复重建11所乡(镇、街道)敬老院,建设总面积15561平方米,总投资2990万元。目前,大桥乡敬老院正在内部装修;老厂乡敬老院、马路乡敬老院、迤车镇敬老院、火红乡敬老院已开工建设;其余6所灾后重建、新建敬老院的征地、方案等前期工作已经基本完成。新建上村乡敬老院,建设用地已经落实,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上报并已审核通过,图纸已经审核通过,地勘已经审核通过,县发改局已批复,前置审计已经结束,现正在招投标,预计12月中旬可以开工建设。改扩建新街乡敬老院,建设用地已经落实,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上报,地勘已经审核。
六、六十年代精简下放人员核报工作进一步落实
20__年我县乡(镇、街道)共有六十年代精简下放人员105人。原来转由民政局核报预算的现有44人。全年为149人共计发放生活补助28.01万元。
七、城乡低保信息系统建设稳步推进
根据市局要求,我县的城乡低保数据已导入云南省社会救助信息系统平台,人员核对、审核审批工作正有序开展,整个工作预计在12月中旬前全面完成,数据量将与民政台账一致。
八、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构按时成立
我局把建立__县居民家庭收入核对机制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将《关于请求批准成立__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的请示》(会民请字〔20_〕26号)上报__县机构编制委员会。经县编委会20_年9月29日研究,同意__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加挂__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牌子,核给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人。
九、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年初__县人民政府转发了《__市人民政府关于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的公告的通知》(会政发〔20_〕35号)明确了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二是民政部门加强与公安、住建、金融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健全了低保对象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机制,今年来,对全县12.36万人的城乡低保对象进行了手工信息核对,及时、准确地掌握低保对象家庭财产和收入状况,建立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的动态管理机制。
十、存在的问题
(一)新时期社会救助工作覆盖城乡低保、城乡医疗救助、五保供养、灾害救助、临时救助、教育救助等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基层低保工作部门人少事多现象较为突出,特别是由于乡(镇、街道)没有设立正式民政机构和配置专职工作人员,人员调整频繁,直接影响了社会救助工作健康发展。
(二)分散供养五保人员补助标准太低。从20_年以来,院外分散供养五保老人月人均供养标准都是104元。20_年1月起,农村低保a类人员月人均已经达到156元,补助标准已远远高于分散供养五保老人,由于院外分散供养五保老人属“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扶养人和赡养人”的三无人员,104元的补助标准已无法有效保障五保老人基本生活。
(三)敬老院建设项目手续难办。由于相关部门规定多、程序多、要求多,新建乡(镇、街道)敬老院项目前期手续繁琐,难以办理,导致项目建设进展缓慢。
(四)农村低保做到应保尽保困难较大。因我县是国家级贫困县,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贫困群众多,据统计,全县尚有低保边缘贫困人口10万余人,农村低保要做到应保尽保困难重重。
(五)我县21所乡(镇、街道)敬老院均不属于事业编制,敬老院工作人员属于临时聘请人员,工资待遇无法保障,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敬老院工作的健康发展。
(六)由于我县23个乡镇(街道)都有的金融机构只有云南省农村信用社一家,低保资金通过农村信用社“一折通”形式发放,资金量大,按月发放存在一定困难。
社会救助工作汇报(篇5)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我就xx路街道民政社会救助工作向各位领导作以简要汇报,恳请各位领导对我街道民政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xx路街道位于xx区城郊结合部,全街道辖5个行政村、3个社区,总人口5992户、18622人,其中农业人口8140人。有困难群众185户518人。20xx年为362户880人城市低保对象发放保障金276.36万元;为190户572人农村低保对象发放保障金83.75万元;为29户35人五保对象发放供养金17.76万元;为85名城乡医疗对象发放救助金65.77万元;为45名临时救助对象发放救助金6.94万元。
20xx年,xx路街道民政社会救助工作在街道党委、办事处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民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宗旨,以建设“数字、保障、阳光、文化”民政为目标,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以制度建设为保证,坚持四个透明(救助政策透明、救助程序透明、救助对象透明、救助资金透明),两个到位(责任到位、监督到位),使我办社会救助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xx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意见》(国发[20xx]45号)、《xx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xx]42号)和《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等救助政策,利用培训会、印发宣传品、集会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低保、五保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政策,提高群众对救助政策的知晓率和满意度。一年来,民政办发放民政政策宣传页1万余份。灵活多样的形式、丰富的内容宣传使广大群众对救助政策有了更多的了解。
为了夯实街道办救助工作的审核主体责任,我办建立和健全了民镇救助工作各项制度。建立了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机制、低保家庭分类施保制度、医疗救助制度、临时救助制度、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低保长期公示制度。为了切实做到城乡低保应保尽保和应退尽退,我办始终严格执行“三统一、四公开”为主要内容低保审批制度,即统一设置公示栏规格、统一公示格式、统一公示时间,公开政策、公开程序、公开对象、公开监督电话,并以入户调查为重点,坚持责任追究制,做到“谁入户、谁调查、谁签字谁负责”原则,调查责任人要“三清楚”即:被调查家庭人口与供养关系清楚、家庭住址与户籍关系清楚、家庭成员身体状况与经济收入清楚,实行入户调查责任追究制。并在入户调查基础上发挥村(居)救助工作评议组织的作用,实行民主“选穷”。做到“三个不批准”:即未经村(居)评议小组通过的不批、调查员、监督员情况不清未签字的不批、未经公示的不批。
群众生活是否困难,是否符合低保条件,只有他们所在村(社区)的邻居、群众、干部最清楚。因此,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让村(社区)评议低保对象、临时救助对象、五保供养对象,并将救助对象在村(社区)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是做好救助工作的重要坏节,也是提高救助对象透明度的关键所在。我们街道办5个村、3个社区都成立了不少于15人的救助工作评议领导小组,村、社区设立了救助工作公示栏,坚持救助对象长期公示,并公示街道办、区民政局、市低保局监督电话。20xx年新增城市低保15户36人,农村低保22户67人;全年清退城市低保112户256人,清退农村低保6户16人;清退五保供养对象5户8人,无一例上访事件发生。
民政救助资金量大面宽,我办实行救助资金“一卡通”发放,资金安全透明。为确保补贴对象录入信息正确无误,我们及时将补贴对象农户编号、姓名和身份证号一并核对正确后,进行勾选,再核对发放户数、人数及金额,最后上报区民政局。
xx成立了“xx民政工作领导小组”,并由镇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日常社会救助工作。各村(居)委会相应成立工作机构、明确专人负责社会救助。同时镇政府把社会救助工作列入目标管理考核,每年进行一次检查评比。民政办3人,各村、社区有专人负责。目前,街道城乡救助工作已形成了民主评议、动态管理、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工作体系。一是完善工作制度,明确岗位职责,保证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二是明确工作责任人,实行低保干部“负责制”,即街道领导干部包村包社区,对参与低保工作的人员,按照“谁调查、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细化救助工作责任。
一是积极主动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指导城乡救助工作,做到群众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
“三结合”。二是建立健全举报制度,村、社区均在公示栏设立市、区、街道办举报电话,确定专人负责,做到有报必查,有查必答。
各位领导,同志们,xx路民政办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以敢于挑战的“争先”精神,求真务实的“苦干”精神,勇于开拓的“创新”精神,继续强化履职能力、工作效率,提高为民服务水平,发挥好民政工作的职能,为构建文明和谐社会而加倍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