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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财务报告

企业财务报告

时间:2023-05-16 无忧总结网

企业财务报告8篇。

通常来讲,有付出就会有收获,在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报告不再是罕见的东西。报告怎么写的又快又好?我们创意无限制作出了这份独特的“企业财务报告”,欢迎学习和参考,希望对你有帮助!

企业财务报告 篇1

在受查处的上市公司中,虚构交易,虚增销售收人、其他收益,或者虚增资产等舞弊案约占40%。常见造假手段包括虚构销售对象、填制假入库单、假成本 计算 单、假的发票、假出库单等。被称为舞弊现象代表的银广夏,通过伪造购销合同、伪造出口报关单、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伪造免税文件和伪造 金融 票据等手段,虚构主营业务收入,虚构巨额利润7.45亿。下面是对近两年闹得沸沸扬扬的科龙公司舞弊案的分析:20科龙营业收入仅43.8亿元,但,,分别达到了48.8亿,61.7亿,84.36亿。用对比分析法计算营业收入增长率,三年平均每年增长率为30%左右,与年相比,科龙20营业收入增加了40.6亿,同比增长93%,。在家电行业步履维艰之际,如此惊人的高增长率,实在是一个舞弊的信号。后经证监会的调查,认定科龙对合肥市维希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维希)和武汉长荣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长荣)的4亿多元虚假收入,科龙销售给合肥维希和武汉长荣的产品,在次年又退回给了科龙。这种大规模的退货并不是市场行为,而是科龙为了虚增销售收入而为的账面游戏。货就在仓库中,并未售出,办理退货手续只是完成此前的虚假销售。

1.2会计“摆弄”

(1)混淆借款费用资本化与费用化边界。例如,金路公司在年报中,以多计资本化利息、少转财务费用等手段虚增利润3415.17万元,同时,原四川德阳会计师事务所未勤勉尽责,为金路公司19年报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在股权投资核算上做手脚。例如,8月,张家界公司以2160万元从香港一公司购得张家界地区有关公路的`权益。按合同约定,该权益包括资本金和投资利息补偿,且当年应收回591万元投资回收款。公司将这笔款全部计入其他业务利润,在扣除63万元摊销费用后,差额528万元则虚增了利润。(3)随意确认收入、成本和费用或打收入确认的时间差。例如纵横国际,根据公司2001年12月底的自查盘点资料,仅在产品成本一项,就存在潜亏8555万元。(4)虚拟资产挂账。例如纵横国际,固定资产中职工宿舍计873万元于19以前参加房改却一直未作账务处理,压缩机270万元已销售而挂账未作处理。

掩饰交易或事项的常见作假手段有对于重大事项(诉讼、委托理财、大股东占用资金、关联交易、担保事项等)隐瞒或推迟披露。在2001年遭处罚的上市公司中,不披露重大事项的上市公司有十几家,约占总数的15%。

(1)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比例不当。例如,在计提一年以内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比例上,ST实达是0.5%,而同行业的长城电脑和湘计算机都是5%,仅此一项ST实达就少计当期管理费用约720万元。(2)变更资产减值准备比例。例如,国电南自变更了应收账款的坏账计提比例,将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的计提比例由5%降到1%,1-2年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由6%降为3%,但在其总额达42200万元的应收账款中一年以内的占69.47%,1-2年的占21.24%,从而增加利润1436万元,占当年利润总额的41.6%。(3)冲回上年计提。例如,通辽化工2001年报显示,除了当期坏账准备增加了2325074.85元外,存货跌价准备减少了1199330.00元,长期减值准备冲回了255000.00元,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冲回了5152866.82元,因此当年利润增加4282121.97元,占当年净利润的176%。

企业财务报告 篇2

[摘要]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粉饰日益成为证券市场各方面关注的热点问题,鉴于界定有关各方法律责任对治理这一问题的重要性,本文拟分别公司及管理当局,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以及其他法律主体,剖析应如何认定其法律责任以及应由何者来认定,并分析了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的优劣,提出了有关的政策建议。最后简要探讨了对财务报告粉饰可能采取的法律制裁措施。  

[关键词]财务报告粉饰  法律责任  法律  

    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是一种公共产品,使用者为数众多,包括政府部门、大量的投资者等。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粉饰将可能产生严重的经济后果,进而引发诸多法律责任问题。近年来,这一问题呈愈演愈烈之势。以1998年为例,该年因财务报告粉饰,投资者先后状告山东渤海公司和红光实业公司;琼民源公司董事长及财务主管“开创”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承担刑事责任的“先河”;东方锅炉公司的前任董事长、总经理亦受到刑事制裁。这些案例昭示着研究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粉饰的法律责任问题已经非常迫切了。本文拟不揣冒昧,对此作一粗浅的探讨。  

    一、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粉饰法律责任的认定及认定机构  

    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粉饰涉及的法律主体除上市公司及管理当局外,还可能包括为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为其进行资产评估的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等机构和人员。  

    (一)上市公司及其管理当局法律责任的认定及认定机构  

    我国《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明确规定上市公司及其管理当局要对提供虚假财务报告承担法律责任。然而如何认定虚假财务报告以及由谁来认定,却没有明确规定。  

    首先,判断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虚假的标准不统一。对于虚假财务报告的判断标准,在会计专业人士看来,通常以会计准则为依据,即只要符合会计准则,不管财务报告所反映的内容与事实是否有出入,都不能认定为虚假财务报告;非会计专业人士对虚假财务报告的认定则比较直观,即只要财务报告所反映的内容与事实有所出入,就认定其是虚假的。显然,这两种认定标准存在重大差异,会计专业人士强调的是会计的过程,非会计专业人士强调的是会计结果。然而,从各自的角度看又都有道理。这种分歧势必给司法实践带来一定的困难。为此,一方面应该加强对会计准则的宣传,让社会各界增加了解;另一方面,在制定会计准则时,必须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尽量缩小会计专业人士与非专业人士的认识差距,便会计准则真正具有公认性,真正成为“公认会计准则”,只有这样,依据会计准则来认定虚假财务报告才可能被社会各界所接受。  

    第二,如何认定虚假财务报告产生的原因,是故意还是过失,是一般过失还是重大过失,也是追究公司及其管理当局法律责任必须慎重考虑的一个十分棘手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公司管理当局对故意、一般过失、重大过失三种情况所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不同的。但有关法规没有对此做出具体规定。这必然给实际认定工作造成困难,由于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在某些情况下,是很难在故意与过失,尤其在一般过失与重大过失之间作出明确区分的。为便于准确认定法律责任,必须提供一些具有可操作性的认定指南。  

    第三,有关法规对虚假财务报告应由谁负责判定留有空白。这导致在实际工作中出现了财政部门、证券监管部门、审计部门均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虚假财务报告进行认定的混乱现象,这对治理财务报告粉饰问题是很不利的。在虚假财务报告的判定机构上,应该予以适当统一。  

    (二)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认定及认定机构  

    上市公司粉饰财务报告时,为其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应否承担法律责任呢?按有关法规规定,注册会计师承担法律责任的前提是出具了虚假审计报告,但是,何为虚假的审计报告?如何认定虚假的审计报告?虚假审计报告由谁来进行认定呢?这些问题都需要进一步的澄清。  

    1.虚假审计报告的认定  

    首先分析一下会计界是如何认定虚假审计报告的。按照《注册会计师法》第21条的规定,判断虚假审计报告的关键在于是否遵循了有关执业准则。该法第35条规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依法拟订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依据这一规定制定了独立审计准则。《独立审计基本准则》第8和9条以及《审计报告准则》的有关规定表明:会计界对审计报告的真实与虚假是从审计过程的角度来进行认定的。这一点在《错误与舞弊准则》第7条中体现得最为明显,它规定:由于审计测试及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固有限制,注册会计师依照独立审计准则进行审计,并不能保证发现所有的错误与舞弊。由于现代审计本身的特点,以及抽样审计及制度基础审计或风险导向审计的运用,使得注册会计师即使恪守审计准则,也不能保证发现公司所编制财务报告中的虚假或隐瞒之处,从而可能导致其出具的审计报告与事实不符。从重要性原则来看,即使财务报告有失实之处,如果不重要,也不影响审计意见。  

    然而在非会计专业人士眼中,尤其在司法实践中,对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包括虚假验资报告、审计报告等)的会计师事务所或直接责任人员处罚时,应如何认定证明文件属虚假文件,常常引起争议。这些法律规定没有明确的判断标准,很难断定其重视的是过程的真实还是结果的真实。一些法律界人士将其解释为结果的真实。例如法律专家刘燕认为:“这些条款充分揭示立法者在使用‘虚假报告’等概念时所希望表达的意思,即‘虚假报告’是指。‘内容不真实的报告’。因此,法律上关于‘'注册会计师出具虚假验资报告’中的‘虚假’一词,应该是指验资报告的内容和结论与出资人实际的出资情况不相符。”她是从验资报告来论述这一命题的,因为审计报告与验资报告是类似的,其论述应同样适用于审计报告。她还更进一步阐明:“在法律界以及公众看来,如果说只要注册会计师的工作满足了审计准则的。真实性'要求,就

不能认为其工作的结果是‘虚假’的,其逻辑是很荒唐的。”  

    从以上分析中可以看出,分歧的实质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注册会计师职业执业状况与社会公众对注册会计师的期望存在较大差距。二是现行的独立审计准则尚不是“一般公认审计准则”,缺乏足够的权威性。为了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生存和满足社会公众的需要,注册会计师行业必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来逐步缩小期望差距,其关键在于使独立审计准则成为“一般公认审计准则”。  

    2.虚假审计报告产生原因的认定  

    有关法规也末对虚假审计报告产生原因做出详细的规定。我们不妨借助国外的经验来对此进行详细分析。在国外的'司法实践申产生虚假审计报告的原因可分为三类,即过失、重大过失、欺诈。  

    评价注册会计师的过失,是以其他合格注册会计师在相同条件下可做到的谨慎为标准的。当过失给他人造成损害时,注册会计师应负过失责任。通常将过失按其程度不同分为普通过失和重大过失,普通过失(ordinary negligence)是指注册会计师没有完全遵循专业准则的要求;重大过失(gross negligence)则是指注册会计师没有按专业准则的主要要求执行审计。首先,如果上市公司财务报告中存在重大错报事项,注册会计师运用标准审计程序通常应予发现,因工作疏忽未能将重大错报事项查出来,就很可能在法律诉讼中被解释为重大过失。其次,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项目的证实审计是以其内部控制结构的研究与评价为基础的。如果内部控制结构不太健全,注册会计师应当扩大抽样范围,这样,一般都能揭示出由此产生的错报,否则,就具有重大过失的性质。如果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本身非常健全,但由于职工串通舞弊,导致内部控制制度失效,由于注册会计师查出这种错报事项的可能性相对较小,因而法院一般会认为注册会计师对此没有过失或只具有普通过失。                 

     对于注册会计师而言,欺诈就是为了达到欺骗他人的目的,明知公司的财务报告有重大错报,却加以虚伪的陈述,例如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作案具有不良动机是欺诈的重要特征,也是欺诈与普通过失和重大过失的主要区别之一。与欺诈相关的另一个概念是“推定欺诈”(constructive fraud),是指虽无故意欺诈或坑害他人的动机,但却存在极端或异常的过失。推定欺诈和重大过失这两个概念的界限往往很难划定,美国许多法院将注册会计师的重大过失解释为推定欺诈,特别是近年来有些法院放宽了“欺诈”一词的范围,使得推定欺诈和欺诈在法律上成为等效的概念。这样,具有重大过失的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就进一步加大了。  

     3.虚假审计报告的认定机构  

     在实际工作中,对虚假审计报告的认定机构也包括多个部门,这种状况必然带来了一些混乱,从而对治理财务报告粉饰问题造成不利影响,应予以适当统一。         (三)其他法律主体法律责任的认定及认定机构  

     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粉饰的法律责任还可能涉及其他法律主体,如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等。对他们的法律责任如何认定以及由谁来进行认定,亦是解决财务报告粉饰中有关法律问题的重要方面。  

     对于资产评估人员,根据《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其承担法律责任的前提是“作弊或者玩忽职守,致使资产评估结果失实”。其他有关法规也作了类似的规定。然而,何为资产评估结果失实呢?在原来的资产评估管理体制下,资产评估机构提供的资产评估结果需要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加以确认,通常不大可能发生失实的资产评估结果。但在资产评估管理体制改革后,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不再确认资产评估结果,仅确认资产评估确认方法;与此同时,陆续出现了非国有上市公司收购非国有资产等所进行的与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无关的资产评估。在这种新的形势下,就可能发生失实的资产评估结果。  

     由于资产评估这项工作本身的特点,决定了即使两家水平相当、非常注重质量的资产评估机构对同一项资产进行评估  ,也可能得出不同的结果。换言之,要想认定一项资产评估结果失实,从技术的角度看非常困难。或许正因如此,实务中才会出现“公司上市前的资产评估是‘财务包装’的一项重要内容”,上市公司利用资产评估——进行“利润包装”的案例也才会屡见不鲜。至于资产评估结果失实的认定机构,有关法规也没有给出明确的规定。由此,我们认为应该重新审视有关法规,采取某种类似"釜底抽薪"的做法。例如,在公司改组上市时,严禁按照资产评估结果调账。  

    二、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粉饰法律责任的种类       (一)现行规定描述  

    1.上市公司及管理当局承担法律责任的种类      现行的许多法规,包括《刑法》、《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会计法》等都对上市公司及管理当局因粉饰财务报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做出了规定,这些规定具有如下特征:  

    (1)相关法规的规定间存在着一定差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具体如下表所示):一是对公司本身要不要进行处罚,有的法规做出了规定,有的没有;二是这些法规对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给予哪些处罚的规定不尽相同;三是这些法规对罚款数额的规定不一致。显然,这种状况下,在具体对某一公司或某人进行处罚时,到底依据哪一个法规便成为一个大问题。为此,应尽快统一相关法规的规定。(2)有关法

规对公司管理当局因粉饰财务报告应否承担民事责任,或是没有规定,或是仅仅作了原则性规定。例如《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对此仅作了原则性规定《证券法》则末作规定。也许这是要我们援引《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但《民法通则》第106条也只是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这一规定本身亦十分原则。 

2.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承担法律责任的种类  

     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因出具虚假审计报告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同样包括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刑法》《公司法》《证券法》以及《注册会计师法》等法规均对此作了规定。  

     根据这些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因提供虚假审计报告所受到的处罚可能包括:(1)行政责任,即警告、没收非法所得、罚款、暂停全部或部分经营业务、吊销有关执业许可证、撤销事务所等。(2)民事责任,即给委托人、其他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注册会计师因出具虚假审计报告而可能受到的处罚包括:(1)行政责任,即警告、没收非法所得、罚款、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业务、吊销有关执业许可证、吊销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等。(2)刑事责任,即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3.其他法律责任主体承担法律责任的种类  

    其他法律责任主体在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粉饰问题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也分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三类,我们不再加以详述。  

     (二)行政责任  

     由以上叙述可见,因财务报告粉饰问题而受到行政处分是当前追究法律责任的主要形式。并且,行政处分的形式也多种多样。然而,行政处分真的那么有效吗?对行政处分作简单的分析后,我们就会发现其不少弊端。  

首先,行政处分的威慑作用不够。警告处分不疼不痒,因为警告是建立在人们十分珍惜荣誉的基础上,但在实际工作中,许多人不以受到警告处分为耻;撤职或开除处分,由于上市公司等通常没有主管部门,其管理当局无所谓来自主管部门的撤职、处分,只可能受到来自证券监管部门的处分,对许多人来说,这并不能形成一种威慑力,因为在实际工作中,这种处分往往演变成调离原工作岗位,或许还有可能得到提升;没收违法所得的处分是理所当然的,但要知道,查到的违法收人在实际违法收人中所占的比重往往不是很高,对一些人来说,也许还是“有利可图”的;罚款处分时,为数不多的罚款也不能形成威慑力,因为这点罚款往往早在、或以后会在其他事项中得到补偿;吊销资格证书的处分理应具有较高的威力,但在实际中没有资格证书的可以从前台走同后台,工作照样千,薪酬福利照样拿。由此看来,行政处分的威力并没有立法者所想象的那么大。  

    其次从行政处分的时效性来看。《行政处罚法》第29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这在客观上给行政处罚的运用造成了很木的限制,不少人也因此萌发了侥幸之心。  

    从上述分析知,行政责任虽然是追究财务报告粉饰法律主体法律责任的一种重要形式,但由于其存在上述弊端,我们不应对其过于看重。   

    (三)刑事责任  

    尽管相关法规中己经明确规定了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粉饰问题上相关法律主体的刑事责任,可遗憾的是:  

    第一,因粉饰财务报告被处以刑事责任的案例并不多见,就是被处以刑事处罚,处罚也不是十分严厉。就拿轰动一时的琼民源案来说,最后判决的结果是两人分别被处以两年和三年徒刑,与该案件本身的恶劣程度相比,严厉与否不言自明。导致这一情况的根本原因何在?一来可能与我国这种只有在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才定罪量刑的刑事制度有关,许多案件难以寻找到确凿的证据;二来可能与财务报告粉饰问题较为严重,以至法不责众有关。然而,“规定了刑事处罚,执行时不得不稀稀拉拉,这就象狗光叫不咬人,久而久之,人们就不把它当作回事了。”  

    第二,对某些人来说,刑事责任并不会让其“望而却步”。对他们来说,“如果通过内幕交易等非法行动能够狠狠‘发它一笔’,坐两三年牢快活后半生,也是值得考虑的买卖。”  

    第三,对法人犯罪,刑事责任无用武之地。纵然法人犯罪,可以追究法人代表和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但这可能无法对法人犯罪形成威慑力。追究某些个人的刑事责任,则有可能出现“替死鬼”的现象。  

    以上的分析表明,针对当前状况和刑事责任本身的特点,一方面需要加强刑事处罚的力度;另一方面,在追究有关法律责任主体法律责任时,也需要考虑刑事处罚效力的局限性。  

    (四)民事责任  

    现有法规就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粉饰相关法律责任所体现出的重视行政及刑事的法律处罚,轻视民事法律调节的倾向,与市场经济是不相适应的。因为"市场经济是建立在各经济主体之间具有自主性和平等性并且承认其各自物质利益基础之上的,而各经济主体之间的矛盾绝大部分又都属于民事责任的范畴。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以民事法律来规范、引导、制约、保障各主体的经济利益。从另外一个角度看,民事赔偿具有调动有关利害关系人起诉的积极性,提高对财务报告粉饰者的威慑力等方面的优势。大量的案件告诉我们,多数刑事案件的受害者没有报案的积极性,但对于民事案件,如果受害者知道惩罚侵害者可望得到赔偿,他们就有了举报违法行为、协助政府部门调查以及起诉的积极性。“这不但是较低成本的执法行动,而且通过提高违

规者被发现和处罚的可能性,大大提高制裁的威慑效果。”同鉴于此,应尽快建立健全民事赔偿制度,充分发挥民事赔偿制度的作用。  

    就目前的情况而言,要充分发挥民事赔偿制度的作用,必须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要建立“信赖假定制度”。在一投资者起诉红光实业案中,法院以原告无法证明其损失与被告虚假陈述的因果关系为由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显然,在民事诉讼中,我们不希望这种情况经常出现。但要证明损失与虚假陈述之间的因果关系,是非常困难的。因此,建议引入国外的“信赖假定制度”,即假定原告在进行投资决策时,已经信赖了被告提供的虚假陈述。  

    第二,要完善代表人诉讼制度。由于个别投资者的利益有限,他们往往不愿意去起诉大公司、大机构。原因是告倒大公司、大机构费时费力,告倒它们的难度大。这一问题不解决,势必难以充分发挥民事赔偿制度的作用。而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完善代表人诉讼制度,以发挥集团诉讼的作用。  

    第三,要对民事赔偿金额的确定方式做出详细的规定,这既是起诉人在起诉时需要了解的,也是实施民事赔偿制度的关健。但迄今为止,如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应赔偿哪些经济损失,在法律上还是一个非常模糊的问题。  

    (五)法律责任的分担    

    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粉饰中可能涉及的法律主体很多,在这种情况下,如何进行法律责任的分担便显得十分重要。就刑事责任而言,《刑法》第25条到29条已经做出了明确的规定。然而。就民事责任来说,如何确定有关法律主体的民事赔偿责任则是十分棘手的问题。本文结合红光实业案来剖析这一问题。该案中被告除了红光实业原董事外,还包括为红光实业上市提供服务的主承销商、财务顾问、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上市推荐人的法人代表和负责人。假定原告胜诉,那么,有关各方如何承担赔偿责任呢?  

   首先,我们来分析有关各方的归责原则。就发行人红光实业来说,我国《证券法》规定了发行人的无过失责任。只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就要承担赔偿责任。因此,红光实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在所难免。但原告并没有起诉红光实业。  

   对发行人的董事、监事、经理,根据《证券法》的规定,仅是“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经理”负有连带赔偿责任,这里实行的是推定过错责任。同样,根据《证券法》的规定,主承销商与发行人一样承担无过错责任,主承销商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经理负有推定过错责任。对于其他法律责任主体而言,《证券法》规定:“为证券的发行、上市或者证券交易活动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专业机构,就其所负责的内容弄虚作假的,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对此规定,我们只能理解为这些机构承担的也是推定过错责任。  

    对于法律责任的分担问题,若任何一项法规均末予以规定,其结果往往是引用“深口袋理论”(Deep Pockets Theory),即采取谁最有能力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就由谁来承担的原则。这种分担方式使得法律责任转移到有经济能力承担的一方,由此将导致过失与法律责任的不相匹配,同时又怂恿了那些没有经济能力者去粉饰财务报告。在这一间题上,建议借鉴美国《私有证券诉讼改革法令》中的做法,即根据被告错误程度承担相应比例的赔偿责任。  

   三、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粉法律责任的确定性与严厉程度  

   面对愈演愈烈的财务报告粉饰问题,我们必须做好一件事:强化有关的法律制裁。从犯罪经济学的角度出发,决定制裁的威慑效果取决于两个变量——法律责任的确定性程度和法律责任的严厉程度。法律责任愈严厉,承担法律责任的可能性愈大,威慑效果就愈强,反之就愈差。因而,制裁的威慑效果取决于这两个变量的最佳组合。要提高威慑效果,就必须提高法律责任的确定性程度或严厉程度,或者同时提高这二者。应该说,在我国目前情况下,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粉饰问题的严重性与财务报告粉饰法律责任的威慑效果低下有着极大的关系。因此,要解决这一间题,就必须设法提高财务报告粉饰法律责任的威慑效果,而其具体措施只能是在提高法律责任的确定性程度与严厉程度两个方面想办法。  

    就提高法律责任的严厉程度来讲,加强行政处罚和充分利用民事赔偿制度是理所应当之举。诚如前述,某些行政处罚本身的威慑效果十分有限,但我们可以从其他方面予以弥补,例如提高罚款的金额等。对于民事赔偿,这一方面更是大有空间的。  

    在现阶段,仅仅通过提高法律责任的严厉程度难以有效地治理财务报告粉饰问题,我们还应在提高法律责任的确定性程度上采取一些有力的措施。对于提高法律责任的确定程度,需要采用这样两项举措:一是在相关法律上充分明确有关法律主体法律责任的认定问题;二是改革现行的司法制度,让应承担法律责任者确实受到应有的处罚。  

参考文献  

1、 2刘燕  法律界与会计界分歧窨在哪里,注册会计师通讯, 1998;7、30  

3、4、6、蔡文海  中国证券期诈屡禁不止的成因。信报财经月刊,1999;11、23  

5、李若山   我国会计问题的若干法律思考  会计研究,1999;6、18  

7、国内首例不股东状告上市公司期诈案有结果  中国经济时报, 1999-5-4  

8、南方周末,1999-1-8

企业财务报告 篇3

公司财务报告范文

以下内容从原文随机摘录,并转为纯文本,不代表完整内容,仅供参考。1.1财务报告的编报要求

XX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的各级子公司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编制和提供真实、完整、合法的财务会计报告。

财务会计报告分为、半、季度和月度财务会计报告。、半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其中会计报表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相关附表;季度、月度财务会计报告通常仅指会计报表,会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季度、月度财务会计报告需要编制会计报表附注的,从其规定)。

公司提供的会计报表应当依次编定页数,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上应当注明:企业名称、企业统一代码、组织形式、地址、报表所属或者月份、报出日期,并由企业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企业,还应当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子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股份公司的半中期财务报告应附中国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上报。并按如下要求提供说明:(1)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但是在其审计过程中对公司会计报表进行了重大调整,即审计后会计报表与审计前会计报表有重大差异的,应说明上述审计调整的原因及审计调整对原提供有关财务状况说明书的影响,如有必要,应重新撰写财务状况说明书。(2)非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为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及否定意见报告的,应及时提供详细情况说明原因,并重新提供真实、完整、合规的财务报告。1.2 财务会计报告的体系

企业的财务会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1.2.1 会计报表

公司提供的会计报表包括:(1)资产负债表;(2)利润及利润分配表;(3)现金流量表;(4)其它附表。1.2.2 会计报表附注

会计报表附注至少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不符合会计核算基本前提的说明;(2)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说明;(3)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4)或有事项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5)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6)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的说明;(7)企业合并、分立的说明;(8)会计报表中重要项目的说明;(9)合并会计报表的说明

(10)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它事项。1.2.3 财务情况说明书

财务情况说明书至少应当对下列情况作出说明:(1)经营情况说明;(2)利润完成情况;(3)资金周转情况;(4)预算执行情况;(5)经营相对值指标评价(6)经营的主要风险

(7)其它影响公司效益和财务状况较大的项目和重大事件说明。

企业财务报告 篇4

一、上海医药

2013-03-312013-06-302013-09-302013-12-31

流动比率1.50941.63731.65441.6779

速动比率1.13451.22621.22651.2867

资产负债率52.828049.237648.499048.2467

根据上海医药13年各季度的财务指标显示,其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均呈上升趋势,说明其短期偿债能力正在逐步提升;其两个指标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故我们可以说上海医药具有较差的短期偿债能力。而其资产负债率逐季度递减显示出其长期偿债能力在不断增强,但比行业平均水平高出约13个百分点,说明其具有极大的债务风险。

二、复星医药

2013-03-312013-06-302013-09-302013-12-31

流动比率1.28391.32241.32371.5745

速动比率0.99121.01291.01781.1949

资产负债率43.455240.527840.069940.2575

由复星医药13年各季度的财务指标可以得出,其流动比率呈上升趋势,速动比率也呈上升趋势,但都稍低于行业平均水平。因此我们可以说复星医药的短期偿债能力较差。而其资产负债率随季度递减,并且基本在百分之四十左右,说明其有较强的长期偿债能力。

三、红日药业

2013-03-312013-06-302013-09-302013-12-31

流动比率3.15733.32442.75653.2628

速动比率2.56022.72372.31172.7520

资产负债率21.579520.817023.271821.1836

红日药业的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均随季度先上升后下降再上升,但其流动比率每个季度都高于行业平均值2.52,速动比率也明显高于行业平均值1.92,说明该公司短期偿债能力较好,可能有部分存货积压或者滞销,还拥有过多的现金没能很好的在经营中加以运用。其资产负债率呈波浪形随季度波动,但都是在百分之22左右,低于行业的平均水平值35.53,说明其具有较好的长期偿债能力,公司经营比较谨慎。

四、双鹭药业

2013-03-312013-06-302013-09-302013-12-31

流动比率23.009019.505616.671827.9074

速动比率21.872718.323515.600725.0385

资产负债率3.45023.94814.53852.7569

该公司的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前三个季度都逐渐下降,第四季度上升,其值均明显高于医药行业的平均值,说明该公司短期偿债能力很强,有过多的现金没有用于经营。而且其资产负债率也明显低于该行业平均值,说明该公司的远期偿债能力很强。

五、海正药业

2013-03-312013-06-302013-09-302013-12-31

流动比率0.95721.09301.11061.2217

速动比率0.68070.80690.80750.8797

资产负债率60.448458.210357.356457.8788

海正药业的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随季度递增,但都明显低于该行业平均水平值,说明该公司的`短期偿债能力较差。但其资产负债率明显高于该行业平均值,说明该公司的负债过多,存在一定的风险。但其资产负债率在逐渐减小,经营状况有所改善。

由上述五家公司我们可以看到在医药行业里面,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的波动比较大,只有双鹭药业的这两项指标异常高于其他公司,有过多的现金没有在经营中得到很好的运用。该行业的平均资产负债率为35.53,只有红日药业低于平均水平,有较好的远期偿债能力。

企业财务报告 篇5

摘要: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房地产行业的领军企业之一,有着雄厚的资本,较大的业务辐射范围,在中国的房地产行业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在社会上的众多企业中也有很大的代表性,因此选择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财务分析对象。本文选取~报告中的财务报表,主要利用比率分析方法,对企业的偿债能力、盈利能力、营运能力、发展能力进行财务分析,并与行业水平进行了比较,分析行业地位,发掘异常指标,帮助管理者有效追溯问题根源,客观反映企业经营状况,评价企业存在的问题并给予建议。以期给企业经营管理者、企业债权人、股东等报表使用者提供参考,做出正确决策。

关键词:上市公司;偿债能力;获利能力;运营能力;发展能力;行业地位

近期的房地产市场变化无常,股市也是一直低迷不振,影响原因往往比较容易找出,但是调节起来却没有那么简单。房地产是受国家或地方政策影响最大的行业,细微的政策波动足以让一方房地产市场迅速膨胀,也足以让一方房地产市场迅速下滑。各房地产企业面临多重问题,融资难,处理存货难,资金周转速度就慢,导致一系列问题的出现。万科作为房地产上市公司的龙头企业同样面对着这些机遇和挑战,和的住宅成交面积一直是萎缩的状态,同比下降达到29.6%和19.2%,而后几年渐渐回缓。初,房地产大量的负面信息出现在人们视线里,人们更多的采取暂不投资房地产。在这样的行业环境下,万科集团成为目前最大的专业住宅开发企业当然是有其独特的优势。围绕这一问题,本文从几大财务指标上对万科集团近年来的财务数据,在同行业以及国家经济的大环境下进行对比分析。由于能力水平有限,并未进行企业财务及其问题解决方式的具体做法探究,经营状况的深层次探究,仅仅对财务指标数字层面上的浅析,目的在于从近期财务数据中反映出企业的经营状况,总结优势和问题,予以初步建议。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为万科集团,公司总部位于中国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路63号万科建筑研究中心,本公司于1984年5月成立,目前是在中国最大的专业住宅开发公司,也是股市里的代表性地产蓝筹股。1991年1月29日,本公司发行之A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1993年5月28日,本公司发行之B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1993年12月28日经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更名为“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到,已在20多个城市设立分支机构。在20万科率先成为全国第一家年销售额超过千亿的房地产公司,这个数字相当于美国四大住宅公司高峰时的总和。万科于1991年成为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第二家上市公司,持续增长的业绩以及规范透明的公司治理结构,使公司赢得了投资者的广泛认可。公司在发展过程中先后入选《福布斯》“全球200家最佳中小企业”、“亚洲最佳小企业200强”、“亚洲最优50大上市公司”排行榜;多次获得《投资者关系》等国际权威媒体评出的最佳公司治理、最佳投资者关系等奖项。公司致力于不断提升产品品质。

偿债能力是指企业偿还到期债务的能力。信息使用者尤其是外界的使用者非常关注企业偿债能力,偿债能力强,说明企业财务状况好,对破产风险的抵抗力就强,也可有效反映企业资本结构是合理的。企业偿债能力,从静态角度来看,是企业资产还清公司债务的能力;从动态角度来看,则是企业的资产在业务的使用过程中创造的收入来偿还债务的能力。现金的支付能力和偿债能力是企业健康发展的关键。一般按债务偿还期限分为短期偿债能力和长期偿债能力。

偿债能力的衡量方法有两种,一种是比较可供偿债资产与债务的存量,资产存量查过债务存量较多则认为偿债能力较强;另一种是比较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和偿债所需现金,如果产生的现金超过需要的现金较多,则认为偿债能力较强。短期债务存量比率主要包含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现金比率。

流动比率假设所有的流动资产都可以用来偿还流动债务,表示用多少流动资产作为偿还每1元流动负债的保障。一般,流动比率越高,企业的短期偿债能力越强,但并不是流动比率越大越好,若比率过大资金被滞留在流动资产上,就不会得到更好的运用,影响资产周转,从而影响其盈利能力。通常国际上认为,当流动比率为2时,其偿债能力是较为充分的。从短期债权人来看,流动比率越高越好,对债务的保障程度高,但从企业经营者来看,货币资金不被闲置是目的,应将流动比率维持在合理水平。

从表1数据可知,在20之后,由于房地产行业受到限购令的影响,出现整体行业市场紧张的情况,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也受其影响,流动比率有明显下降趋势,都达不到人们认为的理想数值2。之后的几年也一直是走下坡路,这在公司日后的发展趋势中值得关注,探其原因是否是应收款项等因素的影响。

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2)

相对与流动比率,更进一步的有关变现能力的指标是速动比率。表示用多少速动资产作为偿还每1元流动负债的保障。计算速动比率是将流动资产扣除流动性不确定性较大的存货预付账款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等项目,避免了流动比率的局限性假设,使短期债务的存量比率更可信。此项数据反映了企业运用随时可变现资产偿付到期债务的能力,是对粗略估计计算得到的流动比率的补充。一般情况,速动比率越高,企业短期偿债能力越强。该指标在1左右为佳,不同行业差别很大。

如表2所示,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10年的速动比例非常乐观的达到0.5-0.6之间,而在20更是有明显的下滑,下一年又稍有回升,而去年再次下降。进一步说明近年来房地产行业受到国家政策性调控的影响,即使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这样的行业领军企业,也因市场紧缩而面临严峻的形势。比较两组数据,我们能看出,在考虑了公司存货等变现金额和时间具有较大不确定性的因素之后,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呈现非常明显的差距,流动比率表现出来的良好偿债能力被大打折扣。同时可以看出指标较低公司的短期偿债能力较差,但与同行业相比属于正常现象,原因是房地产行业与众不同之处,其存货占流动资产的比率十分高,土地储备和待售房较多。而在年时,房地产市场的政策调控效果开始显现。对房地产市场造成了较大影响,导致企业销售乏力,大量资金被存货占据难以回笼,新建成的楼盘仍旧待售,就出现了速动比率明显下降的现象。 2. 长期偿债能力分析

长期偿债能力是企业偿还长期负债的能力,它表明企业对债务负担的承受能力和偿还债务的保障能力,表明企业有无足够的能力偿还长期负债的本金和利息。长期偿债能力能反映公司资产质量和对财务杠杆的.使用程度。长期偿债能力的强弱,是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稳定与安全程度的重要标志。其主要指标包括资产负债率、股东权益比率、产权比率等。

资产负债率表示企业对债权人资金的利用程度,是企业从债权人处筹集资金占企业全部资产的比重。

企业财务报告 篇6

中小企业财务报告分析范文

一、我国中小企业财务报告分析的现状

我国中小企业财务报告分析主要是指标分析。基本财务指标主要是根据三张会计报表为依据,通过比率分析达到分析报表的目的。其指标包括盈利比率、偿债能力比率、资产管理比率。反映中小企业盈利能力的指标很多,通常使用的主要有销售净利率、销售毛利率、销售期间费用率、资产净利率、净资产收益率;偿债能力分析分为短期偿债能力和长期偿债能力,主要的指标有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资产负债率、产权比率、利息保障倍数。资产管理比率是用来衡量中小企业在资产管理方面的效率的财务比率,主要包括营业周期、存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流动资产周转率和总资产周转率。现金流量分析有利于报表使用者正确评价中小企业的支付能力,获利能力和偿债能力。其中流动性分析是指将资产迅速转变为现金的能力,主要有现金到期债务比、现金流动负债比、现金债务总额比。获取现金能力分析是指经营现金净流入和投入资源的比值,包括销售现金比率、每股营业现金流量、全部资产现金回收率;财务弹性分析是指中小企业适应经济环境变化和利用投资机会的能力,包括现金满足投资比率和现金股利保障倍数;收益质量分析是指报告收益与中小企业业绩之间的相互关系;衡量收益质量的指标是现金营运指数。

我国中小企业的财务报告分析注重财务指标分析,极少提到审计报告和会计报表附注分析,这就给那些经营效益不好的单位管理者有机可乘。他们利用报表分析的不完善,大肆操纵利润,滥用关联方交易以及一些假销售手段等使本来亏损的中小企业变得利润丰富。所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环境的变化,中小企业财务报告分析体系必须扩展到审计报告分析、财务指标分析和会计报表附注分析。

二、完善中小企业财务报告分析体系的措施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环境的变化,会计信息系统越来越复杂,原有的财务报告分析体系已远远不能满足现在分析的需要,再以以前的分析体系分析现有的财务报告,有时会出现很大的偏差,甚至得出相反的结论,所以应从以下方面进行补充。

1.中小企业会计报表附注分析

(1)中小企业的应收账款分析。

应收账款是指在中小企业中一项非常重要的流动资产,如果不实行科学的管理,就很容易形成陈年呆账、坏账给企中小企业造成损失。所以,中小企业必须在财务报告附注中列示应收账款的账龄及坏账政策,以便投资者准确判断中小企业的资产质量及财务状况。这样投资者可以分析应收款增加的原因、应收账款结构是否合理、是否按规定提取坏账准备。

(2)中小企业的存货分析。

通过财务报告附注可以清楚地看出存货的结构,这种结构可以看出中小企业的经营状况,如果原材料存货增加,而产成品存货减少或略有增加,说明该中小企业正处于成长期或成熟期,销售量较大,能产生较高毛利润;如果原材料存货减少,而产成品增加,说明该中小企业正处于衰退期,该产品正逐渐被新产品代替,或者这种产品生产过剩。这样的中小企业唯一的出路就是迅速转移新产品的生产。另外,通过财务报告附注还可了解到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情况,如果存货计提的减值准备大,表明可收回金额比成本低很多,存货很可能过时或毁损。

(3)中小企业的营业外收支分析。

营业外收支是指与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收支,属于非正常项目,在进行财务指标分析时,应注意是否排除这项非正常项目,这就得根据重要性原则,即相对于净利润的比例,比例较大即为重要,应排除。因为它是偶然性因素,不能长期给中小企业带来收益和损失,不排除就会影响分析结果。

(4)中小企业的关联方交易。

会计准则规定,中小企业尤其是上市公司应在附注中披露关联方交易的金额、定价政策、未结算项目的金额或相应比例,关联交易披露最重要的是定价政策和交易金额。关联方为了操纵利润,经常通过关联方来达到某种目标的目的。

2.中小企业的补充财务指标分析

(1)中小企业的主营业务收现率。

主营业务收现率是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主营业务收入的比值。(主营业务收入收现率=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主营业务收入)。此指标可以弥补销售现金比率的不足,当中小企业处于快速发展时期,随业务量的增长销售现金比率一般都较低,但不是收益质量不够好,而是随业务量的增长,存货和应收项目自然增长的结果。该指标接近117%,说明中小企业产品销售形势看好,相对于购买者存在比较优势,或中小企业信用政策合理,催账工作得力,中小企业能够及时收回现金,保证生产经营顺畅周转,收益质量较高。反之,如果该指标较低,说明中小企业销售形势不佳,或可能存在不正常销售和舞弊的可能性,或信用政策制定不合理、收账不力、收益质量较差。尤其在分析该指标时,还应结合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中应收账款及营业收入的变化越势,分析该指标在大于117%时,是否是由于中小企业近年来销售萎缩,以前年度的应收账款得到收回而形成的。

企业财务报告 篇7

企业名称:博元投资有限公司

一、博元简介

珠海市博元投资有限公司,属于投资服务行业,主要经营业务为创业投资、投资咨询与管理、实业投资、商品的批发与零售。公司治理结构设有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由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组成。公司下设分支机构:董事会办公室、财务部、总经理办公室,投资管理部。2015年3月27日,上海市证券交易所对博元投资下发《关于通报珠海市博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被中国证监会移送公安机关的函》,对于相关的意见目前尚无定论,本文且对14年财务报报告进行分析,进而站在不同角度提出相应的建议。 二、14年财务数据

1、偿债及资本结构

三、企业财务分析

1、偿债能力分析

流动比率指标表明企业每一元流动负债有多少流动资产作为偿还保障,反应企业用可在短期内转变为现金的流动资产偿还到期流动负债的能力。国际上通常认为,流动比率下线为100%,而等于200%时比较适当。从表中数据可以看出, 博元投资的流动比率基本都低于100%,表明短期偿债能力都很差,从其批注也可以看出,其负债率及其高。速动比率指标是速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一般认为,速动比率为100%时较为合适。从上表中发现,博元投资的速动比率都在0.5左右,说明短期偿债能力比较差。

从以上的两个个指标分析中发现。由于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是评价企业短期偿债能力的主要指标,说明博元投资的短期偿债能力较差,企业的流动资产可不足以的应对企业的流动负债偿还问题。 资产负债率表明在企业资产总额中,债权人提供资金所占有的比重,以及企业资产对债权人权益的保障程度。一般来说资产负债率越小,长期偿债能力越强。表中未涉及,且不做论述。dLBDf.OrG

2、营运能力分析

存货周转率越高,表明其变现速度越快、资金占用水平越低。从以上数据来看博元投资存货周转率在年报中无法出具,流动资产周转次数越多,表明相同资产完成的周转额越多,资产的利用效果越好。从以上数据可知博元的流动资产周转率较低,大幅低于平均水平,比率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流动资产上升幅度比营业收入上升幅度大,营运能力有所下降。

3、盈利能力分析

净利润率(销售净利率)

净利润率=(净利润÷主营业务收入)×100%

净利润率又称销售净利率是反映公司盈利能力的一项重要指标,是扣除所有成本、费用和企业所得税后的利润率。如果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快于净利润增长率, 则公司的净利润率会出现下降,说明公司盈利能力在下降,相反,如果净利润增长快于收入则净利润率会提升,说明公司盈利能力在增强。由上图可知在年报中销售将利率无法出具,这些都给持续经营下去造成了很大的挑战。

四、三方面考虑

1、站在财务总监的角度向董事会提的建议。如何做好财务总监工作:,总的来说呢,就是需要从战略高度看财务管理,身份转变为战略制定参与者,脚踏实地的同事也要“仰望星空”,帮助董事整理思路。有以上分析

2、站在投资人的角度,对企业的分析。上市公司财务分析,是投资者以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等资料作为基础,采用各种财务指标分析方法,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分析和评价,为其投资决策提供依据。根据分析的重点不同,上市公司财务分析可大致分为以下五个方面。其一,短期偿债能力分析。任何一家上市公司要维持股权融资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持有足够的现金或银行存款以支付各种到期财务和其他费用。对公司短期偿债能力的分析只要着眼于对公司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之间的关系的分析,主要的分析指标是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其二,资本结构分析。资本结构是指在上市公司的总资本中,股权资本和债权资本的构成及比例关系。资本结构反映上市公司使用财务杠杆的程度,从而直接影响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和长期偿债能力。其分析指标主要包括资产负债率,有形净债务率等。其三,经营效率分析。经营效率也称资产管理能力,主要通过上市公司各种资产在一定时期内周转速度的快慢程度来反映,分析经营效率是了解公司内部经营管理水平优劣的一个重要环节。投资者可以通过公司的营业周期,存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流动资产周转和总资产周转率等累了解上市公司资产管理的实际能力。其四,

盈利能力分析。盈利能力是公司获取利润的能力,是公司组织生产活动,销售活动和财务管理水平高低的综合成果体现,也是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得以生存的基本保证。盈利能力分析主要指标包括销售毛利率,销售净利率,资产收益率,净资产收益率等,与此同时,投资者还需要对盈利结构和多年度盈利趋势进行分析,以了解上市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其五,与股票价值相关的股票投资收益分析。对上市公司来说,股票代表了市场在某个时点对其价值的反映以及投资者对持有该公司股票可能带来的潜在收益和所承担风险的判断。在选择上市公司进行投资时,投资者要将股票市价和财务报表所提供的相关信息综合起来进行分析。分析指标通常包括市盈率,市净率,股息率等。其中,利用股息率(即股息与股

票价格之间的比率)来分析上市公司是否具备连续稳定的分红能力,对投资者作出恰当的投资决策至关重要。上市公司在高速成长期间,其投资需求量大,客观上会对现金分红取舍有影响。但公司发展的最终目的也仍然是追求股东价值最大化。采用现金红利方式给投资者以正回报,无疑是体现股东价值最大化的最重要的标志。从企业价值衡量的角度来看,公司股票的内在价值最重要的决定因素之一是其实际的现金股利派发金额。

3、站在投行保荐人,对企业的分析。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第24条规定:“保荐机构推荐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应当遵循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按照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机构尽职调查工作的要求,对发行人进行全面调查,充分了解发行人的经营状况及其面临的风险和问题。”充分了解发行人经营状况,对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发展前景做出专业判断是创业板赋予保荐人的特殊职责,保荐人应对其发表的评价意见承担责任。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仅明确了保荐人有对发行人公司的风险和发展前景做出专业评价的责任,却没有说明评价依据的标准、范围、陈述的形式、对应承担何种责任等具体内容,制度规定的不严密不利于保荐人很好地履行职责。

企业财务报告 篇8

伴随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餐饮业呈现持续快速发展势头,餐饮业发展非常迅速,据统计,餐饮业的增长率要比其它行业高出十个百分点以上。可以说餐饮业正迎来一个大发展的时期,市场潜力巨大,前景非常广阔。目前为止,全国已有餐饮网点500万个,餐饮业作为我国第三产业中一个传统服务性行业,经历了改革开放起步、数量型扩张、规模连锁发展和品牌提升战略4个阶段,取得突飞猛进的发展。

全聚德和湘鄂情同为餐饮业的上市公司,在竞争激烈的市场都占有了很大的市场份额,本报告就根据连续四年的财务数据对这两公司进行了对比.全聚德营业收入18.02亿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29亿元,分别同增34.6%/28.8%:EPS 0.91元,公司己发布过业绩快报,因此符合市场预期。湘鄂情 年营业总收入近12.35亿元,同比增长 33.7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增长59.33% ,近9061万元。

主要选取了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每股收益对两公司进行了基本面的分析,选取了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现金流量比率对公司进行了短期偿债能力的分析,选取了资产负债率,产权比率和利息保障倍数对公司进行了长期偿债能力分析等.

财务分析是以企业的财务报告等会计资料为基础,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分析和评价的一种方法.

偿债能力就是通过分析资产的流动性、负债水平来评价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风险,为企业经营管理者、投资者和债权人提供财务信息.

偿债能力可分为短期偿债能力分析和长期长期偿债能力分析:

1) 短期偿债能力分析.短期偿债能力是指企业偿还流动负债的能力,具体包括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现金比率、现金流量比率、和到期债务本息偿付比率等指标.

2) 长期偿债能力分析.长期偿债能力是指企业偿还长期负债的能力,具体包括资产负债率、股东权益比率、负债股权比率、有形资产债务率、利息保障倍数等指标.

资产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经济资源,资产的管理水平直接影响到企业的收益,它体现了企业的整体素质.具体评价指标有:

1) 存货周转率.它反映了企业的销售效率和存货使用效率.

2) 应收账款周转率.它反映了企业应收账款的变现速度和管理效率.

3) 流动资产周转率.它反映了企业流动资产的利用效率.

获取利润是企业的主要经营目标之一,它反映了企业的综合素质.企业要生存和发展,必须争取获得较高的利润,这样才能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投资者和债权人都十分关心企业的获利能力,获利能力强可以提高企业偿还债务的能力,提高企业的信誉.对企业获利能力的分析不能仅看获取利润的绝对数,还应分析其相对指标,具体评价指标有:

1) 每股收益.每股收益通常被用来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衡量普通股的获利水平及投资风险,是投资者等信息使用者据以评价企业盈利能力、预测企业成长潜力、进而做出相关经济决策的重要的财务指标之一。

计算公式:每股收益=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当期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2) 每股净资产.该项指标显示了发行在外的每一普通股股份所能分配的公司账面净资产的价值。每股净资产指标反映了在会计期末每一股份在公司账面上到底值多少钱,如在公司性质相同、股票市价相近的条件下,某一公司股票的每股净资产越高,则公司发展潜力与其股票的投资价值越大,投资者所承担的投资风险越小。

3) 净资产收益率.该指标反映股东权益的收益水平,用以衡量公司运用自有资本的效率。指标值越高,说明投资带来的收益越高。

计算公式: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2/(本年期初净资产+本年期末净资产)

4) 资产负债率.它反映了企业利用资产获取利润的能力和企业总资产的利用效率.

根据对于企业的偿付能力,资产管理水平,企业的获利能力的各项指标的分析,总体对企业进行评价,有助于企业的经营管理者,投资人,债权人做出正确的决策.

餐饮业上市公司财务报告案例分析 - 佳天下 - 美佳的世界,细细倾听,是风声,还是心灵的图1-1 全聚德和湘鄂情的-2011的'主营业务变化柱形图

餐饮业上市公司财务报告案例分析 - 佳天下 - 美佳的世界,细细倾听,是风声,还是心灵的

餐饮业上市公司财务报告案例分析 - 佳天下 - 美佳的世界,细细倾听,是风声,还是心灵的

图2-3 全聚德和湘鄂情的2008-2011连续三年的每股收益图

从三个图表中可以看出,全聚德在20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每股收益都是历史的最后高峰,营业收入(平均15%的增速)和净利润(平均25%的增速)呈现稳步上升态势,是良好的防御性品种,具有良好的安全边际,其良好的经营性现金流凸现公司强大的盈利能力。公司在平稳中不断创新,不仅在设备上持续创新而且在制度上也不断前进。近期存在“东来顺也有可能和全聚德进行整合”预期,如果整合成功公司营业收入将提升25%,利润将提升19%。公司盈利能力进一步增强。

同为品牌中餐上市公司,全聚德(002186)和湘鄂情(002306)虽然在餐饮行业上毛利润均超过65%,但是增长情况却大不相同。

对于湘鄂情,在到2011年之间, 2011年公司营业总收入达到最高值,较上年同期增长25.23%,主要因为新开门店增加销售收入和原有门店扩大销售所致。2011年营业收入18.02亿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29亿元,分别同增34.6%/28.8%:EPS 0.91元,公司己发布过业绩快报,因此符合市场预期。而相比年初预期,公司2011年收入及盈利增长均超出预期,主要原因是:1. 底完成收购的新疆全聚德贡献超出预期(收入2.05亿元/净利润1021万元);2.老店同店增长超预期:16% vs 10%。

数据显示,湘鄂情2011 年营业总收入近12.35亿元,同比增长 33.7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增长59.33% ,近9061万元。

湘鄂情是一个从只有四张桌子的街边店发展起来的连锁餐饮上市企业。对于湘鄂情2011年餐饮业务收入增长较快的原因,主要是20开业店在2011年迅速进入成熟期,2011年新开门店也增加了营业收入。

湘鄂情将着重做好直营拓展与加盟发展并重、加快企业并购步伐和择机发展新业态。湘鄂情未来的整体发展规划将通过把握“纵轴”和“横轴”两条主线,把公司建设成为中国领先的综合餐饮服务提供商。

以上是我对两公司2008-2011连续四年的分析,下面是我对两公司2011年的横向的对比分析.

本文来源:http://www.dlbdf.org/shiyongziliao/122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