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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自查报告

法院自查报告

时间:2023-05-26 无忧总结网

法院自查报告(集锦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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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自查报告(篇1)

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第一巡视组的要求,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等热点问题,按照《法院为官不为、为管乱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我中心狠抓医德医风建设,切实解决不作为、乱作为等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现将我院加强自纠自查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汇报,具体内容如下:

一、开展为官不为、为管乱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迅速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部署召开了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议。

2、广泛征询职工意见,制定《钵池山中心岗位职责清单》梳理各部门工作职责,进一步明晰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编制职责清单,并向社会公开,厘清部门职能边界,解决部门职能交叉等问题,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并要求职工对照职责清单认真贯彻执行。

3、对照《发法院为官不为、为管乱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中为官乱为、为官不为的整治内容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在为官不为、为管乱为方面,发现存在遇到难事绕道走,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现象,对有些工作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针对发现的现象,中心认真分析原因,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公开整改承诺。

4、加强督导检查,形成长效机制。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加大对作风问题的检查、整治和问责力度,积极探索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新途径、新举措。把整改治理工作与完善体制机制相结合,加强督导检查,制定详细的督导检查措施和办法,认真检查,确保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列出具体案例,形成处理意见。

二、下一步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我将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征求的意见建议,明确改进措施,着力解决问题,实现自我净化和提高。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修养。一是加强理论修养,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学习《医疗机构九不准》及一系列讲话精神等,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和政绩观,及时清洗思想上的灰尘,把群众放在第一位,问计于民、问需于民、问政于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转变作风,完善《法院职工职业道德考核工作制度》。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在广泛征求基层及群众意见的基础上,逐步贯彻落实。

(三)在下一步的工作中,中心将严格按照《中心为官不为、为管乱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认真开展督查、内部通报、问责及自查自纠。做好本职工作。

在总结**年工作时对懒政问题直言不讳:政府工作还存在不足,有些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目前少数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乱作为,一些腐败问题触目惊心,有的为官不为,在其位不谋其政,该办的事不办。

古人云:尔俸尔禄,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难欺,政府官员在其位谋其政,任其职尽其责,即便是在古代封建社会,也是一项基本的政治伦理要求,是立身之本、从政之要,更不要说在21世纪的今天,没有哪个国家和社会,能够容忍官员拿着人民的钱,却不为人民办事。每一个官员都应该牢记,人民是自己的衣食父母,自己是人民的公仆,所以要时刻想人民所想,急人民所急,做一名敢担当、能负重、有作为的官员。

众所周知,为官不为在中国是个老大难问题。有的官员把自己当老爷,没有当上官时还能兢兢业业、克己奉公,一旦做了官,就认为该享受了,不但不做事,而且还要耍威风,忘了责任意识。尤其是感觉自己晋升无望时,就得过且过,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堕落成碌碌无为的懒官、庸官。有的官员将手里的权力当成寻租的资本,而不是为人民服务的工具,刻意不为,民众千急万急,他却是不见兔子不撒鹰,说白了,就是奉行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官场劣习,把手中的权力当成自己牟取私利的资源和工具。有的官员奉行无事就是本事,害怕多做多错,只做太平官,看摊守业,求稳怕乱,为了不出事,宁愿不干事。如此尸位素餐,既误时误事,为民众所不齿,而且有的甚至已经构成渎职犯罪,不能单纯地将其视作不为。

为官不为首次写进《政府工作报告》,有着鲜明的时代背景和现实针对性。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之下,经济体制改革提速与经济下行相伴,行政体制改革提速与强力反腐相伴,无论经济调控还是行政治理都已进入了新常态,一些官员面对新常态,表现出了无奈的不为和有意的不为。在经济新常态下,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要处理好市场与政府的关系,政府大包大揽的情况必须进行改变,一些官员不与时俱进,不主动适应,在岸上观望,以没办过不会做来为自己的懒惰作挡箭牌。在行政新常态下,有的官员错误地将简政放权理解为什么事都推给市场,当起甩手掌柜,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该办的事不办,该担的责任不担,贻误了处理问题的最佳时机,造成了经济社会发展的被动局面。

而中央反四风、改作风、高压反腐更是让一些官员找到了为官不为的新借口:官不聊生,有什么干劲规矩太多,有什么搞头动辄得咎,何苦甩开膀子干对中央禁令采取软抵抗,留恋过去的乱作为,容易发财的旧时光,对新常态嘴上不说,心里抗拒,消极应对,敷衍塞责,做样子,走形式。其结果是人员不管,工作不做,经济上不去,社会不和谐。

这说明长期以来,一些官员已经习惯了胡搞乱为,习惯了有钱就做事,为钱多做事,不该做的也揽过来做,不该拿的钱也拿。现在稍加规范,一些官员就不适应了,背底下有怨气、有怨恨了,但是又不敢公开反对,更舍不得辞职走人,于是就采取了为官不为的软抵抗方式。

法院自查报告(篇2)

人民法院裁判文书是我国司法文书体系的核心组成部分,裁判文书作为法院与法官的最终产品,不仅体现了审判机关公正司法的形象,而且在执行法律、化解矛盾等方面,成为展示我国法律制度、法治理念和法律文化的窗口。但目前从全国范围来看,特别是在基层,法院裁判文书的制作虽从整体上来讲结构较为合理、基本能起到令当事人服判息诉的作用,但仍然存在很

多问题,比如:格式化现象严重;部分裁判文书对程序性事项的记载不够,说理较少;对证据仅仅是简单罗列,未深入分析;语言上有瑕疵,事实不清;对细节关注不够,有低级错误出现等等。产生以上现象的原因也是多方面的,诸如:法院诉讼文书样式单

一、陈旧;受到传统文化及社会现实的负面影响;法官个人责任心不强;内部管理制度不够科学等等。笔者个人认为,要解决以上问题,宜从以下几点入手:提升认识高度,增强责任心;加强学习,提高法官个人素质;改革制度,探索科学的管理方式。另笔者针对 “合议庭不同意见” 是否应公开、“法条附后”问题、“法官后语”问题等目前理论界、实务界争论较多的几个方面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希望得到大家的批评与指正。

法院裁判文书是“人民法院行使宪法赋予的审判权,在审理民事、刑事、行政案件的过程中,就案件的实体问题和程序问题,依法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 它是法官对当事人诉讼请求的法律回答,是就当事人诉讼请求的书面结论,也是对当事人相互之间法律关系的书面确认。“一份好的裁判文书是法官责任、水平与良知的宣示。” 通过裁判文书,群众可以了解到人民法院行使职能的流程、方式与依据,制作出说理透彻、论证严谨的高质量裁判文书不仅是检验法官职业能力的重要标准,也是改革审判方式的必然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希望。目前,司法界、理论界对我国司法裁判文书制作的现状讨论很热烈,在学习了各位专家、学者、同仁的文章之后,作为基层法院的一员,我不敢在理论上妄加评论,但欲就基层现状以及几个热点问题谈点个人看法,以求教于各位老师。

一、基层法院裁判文书制作的现状

xx年6月,全国法院裁判文书工作会议召开以后,人民法院裁判文书质量已有了质的提高,但就基层法院来讲,仍存在着一些不足。笔者通过对平桥区人民法院近几年生效的裁判文书的研究和分析,发现当前基层法院在裁判文书的制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几个具有代表性的问题:

1、格式化现象严重,千案一面。很多案件的判决书乍一看似曾相识,甚至有的文书仔细一看最大的区别竟是原告与被告的名称。很多裁判文书中空话、套话较多,主文部分基本都是沿用“原告诉称”、“被告辩称”、“经审理查明”的“三段论”,对当事人起诉状和答辩状全盘照抄照搬,导致很多简单案件的裁判文书中“经审理查明”部分就是对前文的简单重复,读来让人顿生冗余之感。

2、部分裁判文书对程序性事项的记载不够,首部的表述过于简单,有些文书案件的立案时间、送达时间不做介绍,对案由的表述不够正规;“判决书的说理部分系判决书的灵魂,是充分展示法官思路,依据法律规定和精神,运用逻辑推理和生活经验,根据证据规则阐述论证的平台”,可目前很多裁判文书说理部分较少,往往是一两句话带过。有的裁判文书未将争议焦点点透,该讲的道理没有讲出来;还有的只堆砌所适用的法条,而没有运用法理分析适用该法条的道理,缺乏对法条中所蕴含精神和法理的阐释。这样做尽管在实体上可能是正确的,但有程序上的瑕疵。裁判文书的说理性应在于让普通百姓读懂并认可其公正性,使胜诉者赢得堂堂正正,败诉者输得明明白白。

3、有些文书对案件事实的认定缺乏支持,对证据的认定仅仅是简单的罗列,而未逐项分析,使当事人不能清楚的了解哪些事实和证据存在争议,看不出有关定案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的联系,从而削弱该文书的法律说服力。

4、少量文书对案件事实表述不够清晰,对案情交代不够全面,省略了一些必要的细节,使下文对事实的认定中稍显证据不足,导致裁判文书有前后不一致的现象发生。另外,文书事实陈述部分语言单调,文风刻板,个性化风格无从谈起,文书可读性差。

5、很多裁判文书对细节部分不够认真,突出表现在以下几方面:第一,有错别字现象出现,部分填充式裁判文书手写字体潦草,数字、时间等关键部位不易辨认;第二,计量单位和数字使用不够规范,有少量计算错误;第三,文书制作装订不规范,有的不同页码的页面设置不一致,采用字体、字号不同;第四,文书最末处加盖印章不规范,相当多的文书印章斜盖,有损人民法院的尊严;第五,文书印刷质量差,用纸规格不统一,造成订卷时纸张大小不一。

二、分析以上问题产生的根源

从总体上来说,出现这样问题其原因就笔者来看主要有以下几点:

1、近年来,法院裁判文书的制作在不断探索和改革,但

目前我们总体上还是以1992年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法院诉讼文书样式(试行)》即“92样式”为主。该样式虽能基本做到层次分明、叙事清楚、说理透彻,但在今天已显得有些拘于形式。现在各种复杂、新型、疑难的案件层出不穷,所有案件都套用一个模式就显得有些“力不从心”了。

2、我国传统文化及社会现实的影响所致。法官是一种特殊的职业,职业的磨练,使很多法官都养成了不显山、不露水的严谨习惯和作风,再加上传统文化里中庸之道的思想及社会大环境的双重影响,“言多必失”、“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被一部分人奉为座右铭,这直接导致了部分裁判文书的简单化、格式化和部分法官的责任心不强。

3、法官个人因素的原因。当前,在法院系统,特别是在基层法院,法官队伍的职业化建设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法官的素质良莠不齐,个人能力差别很大。有些法官经常只注重自己的审判权,而忽略了当事人的权利,判决文书说理不足,针对性不强,有时缺乏公开性,使当事人不能清楚的了解判决书的具体内容,使其权利不能得到很好的保障。还有的法官在制作裁判文书时,不注意细节、粗枝大叶,导致在文书中或多或少出现一些低级错误。

4、法院内部管理不够规范,相关制度未能真正落实。在基层法院,相当多的裁判文书制作工作都是由书记员完成,有的书记员认为裁判文书质量的高低并非是自己的责任,只要有承办法官的审查把关,自己机械地履行完程序,就算圆满地完成了任务。这种机械死板的管理模式必然影响书记员主观能动性的发挥,同时无形中也增加了法官的责任和负担。这样的结果直接造成了裁判文书在最后装订好后、送达当事人之前所必经的文检程序被省略或流于形式,导致最终在文书中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错误。

三、解决问题的对策

以上问题由来已久,要想迅速解决也不现实。要想从根本上改变这种现状,笔者认为应采取以下对策为宜:

1、每一位法官都要从思想上提高对裁判文书制作的认识高度,增强责任心。裁判文书是法官与当事人之间沟通的桥梁,是司法权威的载体,是诉讼价值的体现。法院裁判文书不仅记录了审判权的运用过程,也综合反映了承办法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只有每个法官特别是基层法院法官以全局的高度真正从内心认识到提高裁判文书质量的意义,司法界裁判文书制作的总体水平才会进步,公平与正义的社会价值目标才会真正实现。

2、加强学习,提高法官个人素质。“要制作出语句凝练、结构严谨、论证有力、说理充分的裁判文书,从根本上提高裁判文书质量,就必须回到基础。回到基础,就是要学好中国语文。” 法院裁判文书是应用公文,与写其它文章一样,法官除了必须具备专业知识外,还得具备词义辨析、遣词造句,准确使用标点符号这些文字基本功。千万不能盲目自信,以为自己是科班出身就无需再学习了。此外,每一位法官还要努力提高自己的个人的法律修养和综合素质。现在新型、复杂、疑难案件层出不穷,新的法律也在不断颁布实施,要不断学习法律以外的新知识,了解理论界与实务界的新动向,研究新法律、新政策,以更好的服务于审判工作。

3、改革管理制度,探索新路子。制度建设的生命力在于发展和创新,而发展和创新的源泉和动力在于实践。目前,以一些沿海发达地区的法院为代表,各地司法机关在裁判文书的制作上进行了诸多有益的尝试和大胆的改革,对于这些经验或教训,我们完全可以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加以借鉴,吸取长处与方法,这将对提高裁判文书的写作质量有重要启示和帮助。

4、一些具体措施。结合平桥区法院的实际情况,建议实行以下措施:第一,强化裁判文书质量的监督机制,可考虑成立裁判文书审阅小组,成员由文字功底扎实的各业务庭审判人员及书记员组成,专门负责裁判文书的校对和审阅,以把好文书质量关;第二,减少手写填充式裁判文书的数量,统一文书装订、制作的形式要求,将文书字体、字号、纸张大小、页面设置等要求都制定出一个统一的标准,使每一份发出的文书都美观大方;第三,可试行取消校对章的使用,若发现文书中有错别字等文字毛病就必须重新制作;第四,可由业务素质高、文字功底深的老同志举办讲座,向大家介绍裁判文书制作经验,并定期举行优秀裁判文书的评比交流活动,以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四、对当前一些热点问题的看法

当前,网络上对一些有关法院裁判文书改革的问题争论很多,笔者才疏学浅,愿就一些热点问题和大家交流思想,诚待各位的批评与指正,现就以下三个问题发表拙见:

1、“合议庭不同意见”是否应公开

xx年,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始尝试在裁判文书中公开合议庭不同意见,增加判决的透明度与可信度。该院在公开合议庭不同意见时,在范围上主要选择一些法律上存在一定争议但还不至于引起当事人严重对立或者影响社会稳定的民商事案件作为试点;在内容上,不得披露发表不同意见法官的姓名,不得将评议的具体过程及其他不宜公开的内容公开;在表述方式上,强调着眼于案件本身,针对如何认识和处理案件进行阐述,保障裁判意见的严肃性和独立性。以上措施,虽体现了“公开”的要求,但就基层法院现实情况来看,笔者认为暂时还是不宜公开。我国目前的司法环境尚不具备公开的条件,从内部来说,依照相关制度规定“合议庭不同意见”在订卷时应订入副卷,而当事人只能查阅或复印正卷材料,如果将“合议庭不同意见”在裁判文书中公开,那副卷就失去了存在的必要,作为基层法院,应待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文书样式》及档案管理制度修改、完善之后在做行动不迟;从外部来说,当前在法制不健全、当事人不够理性、法官存在较大职业风险的状况下,法院审判工作受地方政府、党委、人大的干预现象时有发生,这种情况在基层更甚,若在裁判文书中公开“合议庭不同意见”时稍有不慎,就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甚至会直接影响到案件承办法官的人身安全。

2、关于法条附后问题

法条附后,就是在裁判文书后将该文书所依据的法律条文具体内容予以明示。笔者认为,实行裁判文书后附署法律条文,不仅使当事人方便明了地了解法官裁判的依据,更使裁判文书的法律教化功能得以直观体现,有利于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司法效应,应在以后的司法实践中逐步探索实施。但在实施这一措施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第一,对于案件事实简单、适用法条较少的案件,应尽量在主文中直接引用所依据的法条内容,避免一味的“法条附后”;第二,对确需附后的法条,特别是难以查找的法条,不仅要写明所依据内容的全文,也要将该法的颁布时间、实施时间、发布机关等相关信息写明,以使当事人对法院的裁判依据更加明了;第三,保证所列法条准确无误,注重质量而非数量,避免法条的简单堆砌,走出引用法律越多越好的误区。

3、关于“法官后语”问题

“法官后语”是法官为帮助当事人更好地理解判决形成的理由,结合具体案件,于法理之外,在判决书后运用社会伦理道德知识对当事人进行道德教育和感化的按语,于1996年在上海二中院出现并一直实行。关于“法官后语”,从内容上看,是表达法官个人的感悟,是对相关当事人的劝慰、疏导,也是对定案依据的解释和分析,在某些场合,法官后语的确能起到教育、感化当事人服判息诉之作用,但是若无限制的使用则会引起一系列的社会问题。某些“法官后语”极尽道德之教化,凸显人情之能事,欲借此达到以情感人、以情服人的目的。且不说结果是否如其所愿,单单这种法官个人情感的流露,便会使公众对法官的中立性抱有怀疑。从法律制度上来说,“法官后语”起源于英美法系国家裁判文书中的“法官意见”部分,在英美等国家,裁判文书由“裁定理由”和“法官意见”组成,“裁定理由”类似于我国的事实认定部分,“法官意见”则是法官个人表达自己信仰、观点、感悟的部分,而且在英美法系国家,裁判文书是由法官个人署名,所以其裁判文书中出现法官个人意见是合适的,其“法官意见”也是具备法律效力的。而我国属大陆法系国家,法院裁判文书是人民法院代表国家做出的法律上的判断,是国家意志的体现,而非代表法官个人观点,法官作为个人,在以人民法院名义发布的裁判文书后加进不具备法律效力的个人观点,有损于法律的权威性,从某种意义来讲,在陈述“法官后语”时,法官已经不再是以法官身份来表达自己的意见了,“法官后语”与法院裁判文书正文同时出现并不合适,有画蛇添足之嫌,同时也影响了法院裁判文书的严肃性。

目前,全国政法系统都在深入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作为法院来讲,制作出完整、顺畅、简洁、庄严的裁判文书是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需要精通司法实务又具法学功底的学者型法官,社会也需要说理透彻、论证严谨、看得懂且充满人性的裁判文书。裁判文书改革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我们要增强法官引用和解释法条的能力,循序渐进、逐步铺开、讲求实效,使人民法院裁判文书的制作水平不断提高。

法院自查报告(篇3)

几年来,民政局在市委、市政府地正确领导下,充分发挥党总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开拓创新,铸就了一支勤政、廉洁、高效、务实的民政干部队伍,谱写了道里区民政史上一个又一个辉煌篇章。为促进区域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以育人为根本,提高党员干部的综合素质

在新时期、新形势下,党和国家赋予民政工作新的职能,一些旧观念、旧思想、旧的工作方式已不适应民政工作的发展。局党总支把育人为本和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综合素质,作为党总支工作的重要环节和做好民政工作的重要前提。采取领导班子带队伍,共产党员带群众的推进措施,以上带下,层层联动,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根本宗旨坚持始终并落到实处。

1、加强班子建设,在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上下功夫。一是强化班子学习。局党总支将每月一次的领导班子集中学习,扩大到局机关中层干部和基层直属企业党政主要负责人参加,共同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边学边议,讲求实效。二是严格规范行为。按照 “两个务必”和中纪委、省、市、区关于反腐倡廉工作要求,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通过正反两方面教育,提高班子成员廉洁自律能力。三是抓好制度建设。局党总支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和反腐倡廉的各项规定,设置了群众监督举报箱和举报电话,便于接受群众监督。要求全体机关干部严格遵守各项规定并定期检查,将检查考评结果与干部的晋职、晋级,评选各类先进相挂钩,促进了党风、政风的根本转变。

2、练“内功”、强队伍,在提高综合素质上求实效。一是抓学习载体,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局党总支将每周四下午定为机关党员干部学习日,建立了学习制度,有专人抓,有学习材料,注重学习效果。采取政治学习、交流学习体会、观看典型教育片等方式,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和政治素质。二是抓投入,提高党员干部的文化和业务素质。局党总支为不具备本科学历的副科级以上干部报考了省委党校本科进修班,舍得花钱投入,舍得时间,让他们去学习、去深造。目前,我局在职机关干部中有2人具有研究生学历,11 人具有本科学历。许多同志在民政工作实践中,撰写了大量的论文和调查报告,已有30多篇分别在国家和省、市等刊物上发表或在经验交流会上交流。在向书本学、向实践学的同时,我们还注重向先进地区和单位学习,去上海、天津学习发展社区服务的经验;去青冈学习村务公开经验;去大连学习定点捐赠经验;去沈阳、四平学习社区建设经验等等,并做到了学以致用,创造性地借鉴运用这些经验,实现了我区民政工作跨越式发展,是我省区级单位中率先跨入全国民政工作先进区行列的单位。

二、以服务为载体,促进民政工作作风的转变

局党总支始终坚持党的工作、民政工作就是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为最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体服务的理念,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经常组织开展党的宗旨教育,强调机关工作应面向基层,面向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转变思想,转变作风,为基层群众搞好服务。为此,我们在局机关党员干部中提倡增强“四种意识”,树立“四种风气”活动。即:增强学习意识,树立勤奋好学,精通业务的风气;增强主动意识,树立勤于思考,大胆实践的风气;增强全局意识,树立通力合作,荣辱与共的风气;增强创优意识,树立勇当排头,唯旗是夺的风气。

1998年我区率先在全市成立道里区社区服务中心,为方便群众办事,设立了24小时服务热线,每逢节假日局领导亲自接待群众来电、来访。几年来,已为8万多人次提供了服务,安置下岗职工6.3万人。另外,局领导还经常利用休息日深入到基层,深入到贫困人群当中,体察民情,了解民意,解决民需。20xx年,局长尹国祥收到一封署名张素贞的上访信,请求政府解决生活困难。尹局长立即对其进行了走访调查,得知夫妻二人均是残疾人,儿子正在读书,丈夫下岗,每月收入仅有210元,在她单位像她一样贫困的残疾人还有20多人的实际情况。尹局长又逐一走访了这几户困难家庭,在最短时间内为他们办理了低保,还协调公安部门为其中一位残疾职工的妻子落了户口,赢得了群众的赞誉。在局领导的带动下,局机关党员干部也纷纷转变作风,深入基层,搞好服务。局办公室负责信访工作的党员干部刘勤同志,将上访变为下访,经常深入农村和社区贫困户家中调研,倾听他们的心声,解答他们的问题并及时反馈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民情民意的依据。

三、以发展为要务,切实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紧紧把握发展大局,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是我局几年来民政工作赢得跨跃式发展以及取得显著业绩的关键所在。这不仅是局领导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集中体现,更是集体力量的充分展示。

1、立足本职,争先创优。每当遇到特殊任务时,各科室都能主动配合,通力协作,党员们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使同志之间关系融洽,互相帮助,合力实现民政工作的快速发展。在争创全国社区服务示范区工作中,针对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量大的具体情况,局机关的全体党员不讲条件,不计报酬,不管份内份外,纷纷主动请战,加班加点、任劳任怨,投入到争创工作中,给机关干部群众树立了榜样;在抗洪救灾急、重、难、险考验面前,局机关的党员们主动冲在前,哪有险情,哪有灾民需要帮就往哪去;在低保迎国检工作中,我区两次代表哈市迎接国家检查,又是党员们带头奉献,务实进取,使我区此项工作得到民政部及中共中央办公厅领导的充分肯定。

2、无私奉献,扎实工作。实践使我们认识到,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全面提高民政干部的整体素质,是坚持执政为民,坚持党的先进性和加快事业发展的有效途径。在推进“民心工程”工作中,局党总支发出了“大干100天,双休日不休息,延长工作时间”的号召,赢得了全体党员的积极响应。

四、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民政干部队伍不断发展壮大,组织机构不断加强,整体素质不断提高,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但仍然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

1、部分干部观念陈旧保守,创新观念、创新工作、争先创优意识不强,政治敏锐性不够以及工作中存在的依赖性、被动性和表面性问题,更新观念、转变职能、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加强民政事业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

2、基层民政工作任务繁重,没有机构设置,工作难以开展。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民政工作领域不断拓宽,内涵不断丰富,外延不断扩展,根据我区批准的民政局“三定”方案,民政工作包涵救灾救济、优抚抚恤、退伍军人安置、城镇低保、社会福利、婚姻登记、殡葬改革、行政区划、城乡社区基层政权、社团登记、农村养老保险、移民等24个大项,另外还有120多个小项。这些工作除少数外,都要落实到镇、办一级,都要由民政助理员去完成。随着城乡社会救助,培育发展各类创业主体服务的民间组织和创业中介服务机构,大病医疗救助等工作的逐步推开,民政基层干部的工作将更加繁重。

五、今后努力的方向

1、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理论素养

改革开放以来,我区的民政事业之所以能够持续快速发展,是因为全区民政干部对理论的不断学习。今后我们还要在全局机关继续开展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xx大精神的理论学习活动。只有学会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才能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只有通过与时俱进的理论学习,才能使民政干部的思想合乎樊城实际才能在理解上动脑筋,在结合上做文章,在落实上下工夫,才能探索出一条符合区情的民政工作新路子。

2、加强民政业务学习和培训,提高民政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民政干部队伍的专业化是做好各项民政工作的必然要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使民政工作领域更加广阔、工作对象更加复杂、工作内容更加丰富、工作方式更加多样,这些都对民政干部的业务水平、知识结构、工作方法、应变能力提出了新要求。要想履行好民政职责,为民政对象提供优质、高效、满意的服务,作为民政干部必须通晓民政法律、法规及相关业务知识,我们要将《民政一册通》发至人手一册。一是利用业余时间坚持自学,结合工作实践弄懂、吃透,真正做到读书是学习使用也是学习,而且是更重要的学习。二是利用学习日集中学习,通过集中学习、讨论、交流、研讨,使政策、法规深入人心。利用学习考察、取经学习,有针对性地组织民政干部赴先进单位考察学习、取人之长、补已之短。

3、建立竞争、激励和约束机制,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奖惩分明

在用人问题上,在德才兼备的前提下,大胆引入竞争机制,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一是实行公开招考,择优录用;二是要实行绩效挂钩的激励机制,真正实现多劳多得、多绩多得。让“得”体现在晋职晋级、增资、奖金等各个方面。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那些整天无所事事的日人,就要惩罚,对那些玩忽职守,吃拿卡要的人要给予严肃处理。

4、积极引导民政干部树立创业、敬业、乐业精神

首先,要树立自立,自强的争先创业精神。民政工作要想不负使命,就要勇于吃苦,要有争创一流业绩的进取精神,要有一种不畏困难,不甘人后的志气,要有一股做好民政工作再攀登业绩高峰的拼劲,要有一股咬定青山不放松,持之以恒,不断进取的韧劲。第二要树立爱岗尽业精神,要时刻保持和树立民政部门的良好形象,就要大力提倡爱岗尽责的精神。民政干部要带着深厚的感情去为民政对象服务,深厚的感情和高度的责任意识是民政干部勤奋敬业的力量源泉。第三要树立无私奉献的乐业精神。一个机关、一个部门、一个系统就是荣誉利益的共同体,常言道:“互相补台,好戏连台、互相拆台、大家垮台”,每个干部职工都要牢固树立风雨同舟的观念,荣辱与共的意识,精诚团结的精神,克己奉公的思想,大局为重的胸怀,共同做好民政工作。

5、要努力增强创新意识,提高创新能力

“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是推动民政事业发展的不竭动力。树立创新意识,从根本上说就是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以创新的观念审时度势,以创新的勇气直面难点,以创新的精神开拓未来。增强创新能力就是不断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就是增强突破前人、提出新见解的能力;就是提高认识和掌握客观规律的能力;就是要刻苦学习、勤于思考;就是要根据不断发展变化的工作实际,善于运用创造性思维发扬理论联系实际和学以致用的优良学风,自觉地把思想认识从那些不合时宜的观念、做法和体制的束缚解放出来,使民政工作永远充满生机和活力。

新世纪、新时期、新形势、新任务,给民政工作带来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机遇、新发展,面对民政业务的不断拓展,要不断加大民政干部队伍的建设力度,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振奋精神、同心同德、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努力开创民政工作的新局面。

法院自查报告(篇4)

今年以来,按照中央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系列指示精神,本人严格执行厂党委和部门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的要求,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十八大精神,不断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树立廉洁自律思想。现将本人廉洁自律情况汇报如下:

1、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增强了自觉执行党风廉政规定的自觉性:一年来,我认真学习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纲领、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精神。通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积极围绕党的性质、宗旨、奋斗目标和历史任务,反对“四风”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思考,在学习和反思中坚定了政治思想信念,提高了素质,增强了明辨是非和抵御各种腐朽思想侵袭的能力,更加充分地认识到在当前形势下进一步树立廉洁自律思想、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并自觉地把它作为一项长期的事关大局的工作来做,始终贯穿于“三个文明”的建设之中。

2、严格要求自己,筑牢廉洁自律的思想防线:在实际工作中,始终严格要求自己,时刻提醒自己务必遵照党的纪律,谨于言,慎于行。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自觉抵制腐朽生活方式的侵蚀影响。按照十八大的会议精神和中央的八项规定以及反对“四风”的要求,坚持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吃苦在前、享乐在后,不断增强廉政意识。认真遵守厂党委和部门的廉政和反腐败的各项规定,主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政策、文件、文献,没有接受或索要乙方的贵重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情况,没有向乙方报销任何应由本人支付的费用的情况,没有要求过乙方购买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材料和设备,没有参与或授意有关人员虚增工程量和加大工程款拨付额度。

3、以身作则,严守纪律,认真履行责任:作为一名党员,一年来,我始终以身作则,保持清醒头脑,努力排除和克服各种干扰和压力,认真履行好职责,坚持从小事做起,从严要求,牢固树立廉洁自律、艰苦朴素和遵纪守法意识,严格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我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引,通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反思,发扬优点、克服缺点,进一步严格要求自己,强化廉政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法院自查报告(篇5)

作为一名青年法官,我们是与中国法治建设共同成长的一代,这次教育整顿活动实际上是一个契机,促使我们能够进一步加强政治学习和专业理论学习。兼顾学习和工作的确有难度,但我们必须克服,两手抓、两不误,这正是集中精力、锻炼耐力、提升能力的关头,是为未来审判、执行工作打牢思想、理论基础的当口。通过这次教育整顿活动,获得各方面的提升,然后在未来的工作中摆正位置,端正姿态,利用好手中人民赋予的权利,用人民赋予的权利服务人民回馈人民,并不断提升法律服务群众的水平和质量,在自己的岗位上,角色中全面正确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捍卫者的使命。

通过此次教育整顿,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以高度的责任心、事业心和进取心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用理论武装头脑,从前的迷茫经过教育整顿已经成为了不断奋进的动力,院长鞭辟入里的教育也警醒自己时刻需要注意政治站位,不间断地进行理论学习,现在我的工作就犹如发轫之始,行为和思想仍不成熟,希望领导和同志们能对我个人的缺点和不足随时给予警示批评,我必将认真改进,希望有一天在领导们的带领下,在和同事们比学赶超、创先争优的过程中能够真正的成为一名优秀的人民法官,为法院的建设贡献一份力量,为中国的法治建设添砖加瓦。

法院自查报告(篇6)

为深入贯彻落实开教体字(20xx)108号文件,强化制度和纪律的约束机制,全面加强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和教师队伍的纪律建设、作风建设,严格规范学校领导的履职行为、教师的从业行为,努力打造一支纪律严、作风硬、形象好的教师队伍,20xx年8月28日,学校召开了“严纪律,守规矩,树形象”专项整顿活动动员大会,全校职工全部参加。

会议由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李刚主持,会上李校长从三方面讲了这次活动的目的和意义。学校党支部副书记郭恩慧带领大家重新学习了开鲁县教育系统“严纪律,守规矩,树形象”专项整顿活动实施方案。

李校长在动员讲话中指出我校教师队伍中还存在许多不容忽视、亟待解决的问题。表现在个别教师身上的:有的教学敷衍了事,不学习新的教育理念,不钻研新的教学方法等等,我们要通过专项整顿活动的开展,实现我校教师队伍“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更新、自我提高”的目标,努力建设一支纪律严明、作风良好、工作勤奋、廉洁高效的教师队伍,真正办好让政府放心、让人民放心满意的教育。

对这次活动,各班子成员和所有的老师都要严格对照“三严三实”的要求,认真查找自身的不足,着力提高专项整顿活动的针对性,切忌把活动流于形式,作秀一样走过场,班子成员和教师直面正视自身存在的问题,找出差距,弥补不足,我们每个个体都做到位了,学校教育的整体形象就树立起来了。

李校长还强调,校领导班子务必要对学校党支部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落实好专项活动的各项要求当作一件大事抓实抓好,直至抓出成效。要准确把握专项活动的指导思想,“严纪律,守规矩,树形象”的目标是严明班子成员和教师队伍的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强化纪律和制度的约束性,提升全校的工作效能和教育质量。我们要集中做好以下工作:

一、突出制度建设。要想从纪律的层面规范班子成员和教师的从业行为,首要的任务是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各处室要结合工作的实际,重新修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既要注重制度的长效性,还要突出制度强制性的作用。

二、要突出品德修养。如何提高品德修养,直接关系到下一代的成长方向和民族的

未来,每位班子成员和教师,都要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做到严以修身,坚持“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时刻警醒自己,不该做的不做,不该说的不说。

三、要突出解决问题。“严纪律”是手段,“守纪律”是要求。我们要深刻领会“严纪律,守规矩,树形象”的具体含义,要把查找问题、分析原因、解决问题作为主要任务,领导班子率先垂范,发挥榜样作用。

“严纪律,守规矩,树形象”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我校要把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严明组织纪律教育作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的长期任务来抓,完善工作机制,定期调查分析教师的思想状况,研究解决对策,严格遵循学校制定的《学校领导日常行为规范》、《教师日常行为规范》约束班子成员、教师的工作和生活行为,在全校真正形成遵规守纪、风清气正、生动活泼的良好的育人局面。

第一阶段已经结束,通过动员学习培训,各位老师都学习了关于“师德师风建设”的材料,记录了学习笔记,学校领导带头严格要求自己,号召全体教师从工作中积极要求自己,做一名学生敬畏的好老师,单位的骨干力量。

法院自查报告(篇7)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计划和主任会议的安排,前段时间,市人大常委会组织调查组,对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进行了调查。其间,听取了市人民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汇报,召开了由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部门负责同志和部分人大代表参加的座谈会。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市人民法院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宗旨,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不断加强和改进行政审判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一是依法审理行政案件。今年1-9月共审结一审行政诉讼案件106件,较去年同期上升6.2%。案件类型涉及20多个行政管理区域,撤销具体行政行为、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案件共8件,及时纠正了个别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维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二是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调查了解到,今年审结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中,行政机关胜诉78件,胜诉率为73.6%,比去年同期上升了10个百分点。行政机关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执法水平有明显提高,行政行为更加规范。三是化解行政争议成效明显。近年来,随着行政争议案件逐渐增多,市法院注重诉前协调疏导工作,积极运用和解方式化解行政争议。今年以来共审理民生类行政案件61件,妥善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涉及人员众多、矛盾易激化的行政案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实现了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二)加大行政非诉案件执行力度,促进了依法行政。市法院对非诉执行案件的合法性进行严格审查,加大对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的执行力度,做到了监督与支持并举,切实推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今年以来共审查各类行政非诉执行案件426件,案件种类涉及城建、土地、环保、工商、技术监督、社会抚养费征收等20余种,案件类型主要集中在规费征收、处罚执行及行政强制措施方面。通过审查和执行行政非诉案件,既给予行政相对人以司法救济,又制裁了违法行为,保证了政令畅通,维护了行政机关的权威和法律法规的严肃性。

(三)积极探索创新行政审判机制,提升了司法水平。一是建立健全便民诉讼机制。市法院制定了《市人民法院人民法庭及社区法官工作联系点行政诉讼受案考核办法》,构建科学合理的行政诉讼受案网络,进一步拓宽了受案渠道,打造了百姓维权的绿色通道,受案数量同比上升6.2%。二是建立行政复议裁决及行政诉讼联络员制度。今年5月,市法院与市政府法制办在全市镇(街)、社区和村居建立18个联络点,选配710名联络员,主要承担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提供行政法律咨询,为政府行政决策提供法律服务、法律事务协调、行政争议信息收集上报、行政争议调解等职责,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发阶段。三是强化矛盾化解机制。市法院着力做好行政诉讼协调工作,特别是加大了对工伤认定、社会保险费缴纳、房屋登记等民生案件的协调力度。今年以来审结的106起案件中经协调和解撤诉的有77件,和解撤诉率达73.5%,既支持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又保护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四)改善行政审判外部环境,实现了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市法院深入到城管局、交通局等行政机关开展法制讲座,与人社局等单位召开研讨会,联合市政府法制办召开联席会议,初步建立了工作联系制度,使部分行政案件在行政机关的职权范围内得到解决,减轻了法院的审判压力,同时促进了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工作水平的共同提高,形成了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机制。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近年来,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和行政执法水平都有了显著提高。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法律意识、维权意识的提高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涉诉的行政执法领域不断扩大,行政诉讼案件逐渐上升,有些行政案件的审理和执行仍存在不少困难和制约因素。

一是人民群众对行政诉讼的社会知晓度和参与度仍有待加强。行政审判工作和行政诉讼法律法规宣传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行政相对人的诉讼意识仍较为薄弱,部分群众对具体行政行为不知诉、不会诉、不敢诉,对行政诉讼缺乏信心。二是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意识有待于进一步增强。由于存在行政机关监管措施落实不到位,以及部分执法人员素质不高、责任心不强和部分行政机关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人民群众对此反映十分强烈。三是部分行政非诉案件执行难度大。由于行政机关前期监管不到位,没有提前介入等原因,一些违法行为未能在萌芽状态得到处置,直到大量违法行为发生或已产生严重后果才予以处理,而法院在此基础上再执行,已失去最佳执行时机。如征收社会抚养费案件、拖欠工人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等案件由于被执行人生活拮据或者拒不配合等因素,执行难度也非常大。四是行政审判法官队伍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新类型、疑难复杂和群体性案件不断出现,行政审判人员的业务素质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与当前形势的发展尚存一定差距。

三、几点建议

行政案件社会关注面广,影响大,所涉法律关系复杂。做好行政审判工作,于维护政府形象和保护群众利益关系重大。为进一步做好行政审判工作,推动行政审判工作再上新台阶,提出以下建议。

(一)进一步强化行政审判职能作用。一是依法、独立、公正审理行政案件。要树立司法权威和公信力,狠抓办案质量和效率,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做到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与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并重,增进人民群众和政府之间的互相信任。二是依法受理、审查非诉执行案件。要进一步加强对计生、环保、工商等非诉执行案件的审查工作,严格依照法定程序采取执行措施,促进执法水平的提高。对合法有效的具体行政行为要加大执行力度,提高非诉行政案件有效执结率,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供有力司法支持,维护行政机关行政权威。对确实存在违法行为的行政机关要“当判则判”,不能过于强调和解,做到不偏袒,不纵容,切实维护司法权威与公信。三是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化解行政争议。要妥善审理好涉及劳动与社会保障、房屋拆迁、社会保险费征收等行政案件,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尤其是对处理违法占地、违法建筑等类案件,行政机关要重视正常的执法监管,及时介入,将违法行为制止在萌芽中。

(二)进一步完善行政审判工作机制。一是继续深化行政诉讼受案机制改革。要加强对行政诉讼当事人的诉权保护,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行使诉权,不随意限缩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依托人民法庭、法官社区联系点和行政复议裁决与行政诉讼联系点,不断拓宽受案渠道,依法及时协调处理行政争议案件,积极引导群众通过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诉求。二是进一步完善行政案件协调和解机制。要重视诉前协调疏导工作,对于那些关系群众切身利益、涉及人员多、矛盾易激化的房屋拆迁、劳动保障等行政案件,要提前介入,服务上门,争取运用和解方式化解行政争议,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促使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三是进一步完善行政审判质量效率评查制度。要加强案件的审限管理,在审判过程中严格遵守审限规定,杜绝超审限案件发生,提高行政审判质量和效率。

(三)进一步优化行政审判司法环境。一要进一步创新思路,丰富形式,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等载体,加大法制宣传力度,扩大行政审判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和社会参与度,不断增强行政机关自觉接受司法监督意识,促进依法行政。不断提高行政相对人的行政诉讼意识,积极引导群众正确地利用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为行政审判工作的开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二要建立完善与行政机关的协调沟通机制。通过多种途径,广泛宣传行政诉讼制度和行政审判工作成效,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联系,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使其积极配合和支持行政审判工作。同时要依法支持行政机关合法的行政行为,构建行政审判与行政执法的良性互动机制。三是行政机关要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不断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规范执法程序,从源头上遏制不当执法行为的发生,避免产生行政争议。四要充分发挥司法建议作用。通过案件审理及时发现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向政府及其部门建言献策,帮助行政机关指出问题、剖析原因、提出对策,协助行政机关完善有关制度措施。

(四)进一步加强行政审判队伍建设。要不断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与廉政教育,增强廉洁司法意识,不断提高行政审判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要树立公正司法观念、增强服务大局意识,改进工作作风,保障司法公正。要认真开展行政审判业务培训。积极组织行政审判法官参加业务学习培训,拓宽行政审判人员的知识领域,增强他们的审案实践能力,切实提高行政审判办案质量和效率。

法院自查报告(篇8)

法院优秀干警自查报告范文

根据根据上级领导统一部署,结合我庭执行工作实际,我庭在第一个专题学习中,组织干警深入讨论,通过多种方式开展自查自纠,针对揭摆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

一、自查存在的问题

通过法治理念教育学习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服务意识不够强。

2、责任心不够强,工作粗枝大叶,不细致。

3、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淡漠,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涵、本质要求有待进一步深刻学习。

4、就案办案,埋头办案,大局意识不强。

5、极个别存在关系案、人情案。

6、个别人执法不够文明,仍存在官僚主义作风。

7、对当事人推、托、冷、横、等态度时有存在。

二、整改措施

通过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使我庭认识到弘扬司法正义,讲究司法文明,提高司法权威的重要性。针对上述查摆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如下:

(一)建章立制?科学管理

用制度管案、管人、管事;用制度明权、明责、明利。为最大限度地挖掘每位同志的潜能,发挥其主观能动性,我庭依照自身特点,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结案通报制度》、《结案率通报制度》、《信息通报制度》、《奖惩制度》等,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更加量化、细化,使同志们赶有目标,干有劲头,月月有序,形成了一种奖勤罚懒、你追我赶的良好氛围。

(二)、司法提速?服务提质?思想更新?落实“五制”

“迟到的公正也是不公正”首席大法官肖扬院长曾在不同场合多次这样提出。为最大限度的减轻当事人诉累,降低执行成本。我庭干警以围绕司法提速、服务提质、思想更新为中心,以实现“五项”制度中的“三快”办案制度为目标。设身处地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践行公正与效率的统一,妥善处理社会事务,协调利益关系,解决人民内部矛盾。

(三)积极开展各项活动,狠抓法官队伍素质建设。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环境能造就人,我院积极开展各项活动,结合正在开展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我庭结合本院实际又开展了“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和树立公正司法形象。

一是积极开展院组织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和“我与当事人换换位”活动。为进一步强化司法为民观念,增强司法效能,提高司法水平,努力锻造一支过硬的法官队伍,维护人民法院的公正形象。

二是在活动中通过“两对照”,达到“两提高”。第一,与思想对照,提高干警的政治素质。在活动中,我庭结合干警实际,要求破除五种错误论调,树立五种观念,强化五种意识,即破除按传统办事的“因循守旧论”,树立开拓创新观念,强化“发展”意识;破除居功自傲的“功德论”,树立全面发展观念,强化“进取”意识,破除遇事讲条件、讲待遇的“条件待遇论”,树立“责任”观念,强化“主动”意识;破除怕担风险的“畏缩求全论”,树立大胆探索,爱岗敬业观念,强化“创业”意识。第二,与工作对照,提高干警的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正确处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和当前工作的关系。统筹兼顾,合理安排,以工作实绩来检验活动成效,真正做到两不误、两促进,让群众切实感受到该项活动的实际效果。

三是抓培训,提高干警司法能力。干警受到了良好的教育,上至政治理论、业务知识,下至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让广大干警更加深刻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真正含义和实质,为司法公正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和谐执行?实现双赢

我们法院的执行工作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此我庭每处理一案都努力做到和谐执行,化解双方矛盾纠纷,受到了当事人的赞许。

法院自查报告(篇9)

为认真贯彻落实沐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政府系统在庸懒散浮拖问题专项整治中严肃整治为官不为问题的通知》(沐府办函〔20xx〕1号)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我乡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部署,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及庸懒散浮拖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果,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持续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学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

为认真贯彻落实为官不为问题整治工作要求,我乡组织机关全体干部、村组干部召开了专题工作会议,学习传达了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情况及庸懒散浮拖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党政主要领导带头深入查找自身存在的为官不为问题,并剖析问题原因及思想根源,带头切实整改,提高了全体干部职工深化作风整治的思想认识。组织学习了《关于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指导意见》、在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及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力戒为官不为的相关讲话精神,重温了服务基层的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典型事迹,引导机关干部、村组干部树立起忠诚履职、勇于担当、奋发有为的政绩观念,增强了党员干部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强化了党员干部规范从政行为、深化作风建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加强组织领导,自查自纠整治

为确保为官不为问题整治工作取得实质成效,我乡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副书记为副组长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督促开展自查自纠整治,由乡纪委牵头,对照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清单,对照庸懒散浮拖问题专项整治整改清单,对照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全面梳理排查我乡在为官不为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查摆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进取意识淡化、业务工作不熟悉、工作推诿扯皮等不想为、不会为、慢作为问题,分类列出问题整改清单和整改时限,坚持边查边纠边改。党政主要领导带头重温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以再次进行一次思想洗礼为目标,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进行再自省、再剖析、再整改,进一步提高了思想认识和整改自觉。充分运用20xx年度村干部勤廉双述、百姓评村干部活动成果,对民主评议结果较差的村、组干部共计7人次进行诫勉谈话,从思想认识、工作成效及作风建设等多方面进行批评教育,不断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队伍建设。

三、加强督促检查,构建长效机制

为扎实推进正风肃纪各项工作,不断深化作风建设,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乡纪委具体负责,在全乡范围内深入开展督促检查,畅通信访举报途径,及时收集反馈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为官不为问题,及时处理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力争将党员干部的作风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加大明察暗访力度,重点加强对便民服务中心及村级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着力解决在直接联系服务农民群众工作中出现的作风庸懒、敷衍应付致使工作执行落实不到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行为。结合我乡近期开展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的实质成效,由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完成了包括《海云乡便民服务代办制度》、《海云乡投诉举报制度》等在内的5项制度规定,力争从源头上治理为官不为问题,努力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通过这次系统地为官不为问题整治工作,全乡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得到进一步提高,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得到了进一步深化,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乡将持续强化正风肃纪工作,以这次开展为官不为问题整治工作为契机,不断强化干部人事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着力培养一支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队伍,以优良的党风政风促进我乡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全面进步。

法院自查报告(篇10)

我处按照省纪委《关于开展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学习,对照《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八个严禁”、“52个不准”逐次排查自查自纠,现将有关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组织学习宣传

认真贯彻执行《廉政准则》,对于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管党治党水平和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处高度重视专项检查工作,处里及时召开会议,精心谋划,将其摆上重要日程,处领导亲自部署,深入研究,切实抓好组织落实,制定工作方案,细化责任分工,并切实抓好学习培训,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全面系统深入学习,全面掌握《廉政准则》的基本要求、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增强学习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的自觉性,真正做到自省、自重、自警、自励。

二、贯彻落实,展开自查互查

以贯彻落实《廉政准则》为契机,在全处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作风纪律整顿,主动开展自查自检,进行自我剖析和总结。要求党员干部结合自身岗位工作实际和从政行为,按照《廉政准则》中“八个严禁”、“52个不准”的要求,进行逐条对照检查,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查找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廉政风险点。

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开通举报信箱等形式,征求干部职工对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互查,并将自查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上报告的重要内容,针对反映出来的问题采取措施,认真纠正,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党员干部认为,《廉政准则》对于保证其廉洁从政,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三、健全制度,取得初步成果

围绕建立干部廉洁从政长效机制的目标,重点逐步建立完善了干部廉政教育、规范性文件和重点领域等岗位制度建设,把制度贯穿于教育、监督、预防、惩治等环节,使每项工作、每个环节都能做到用制度管事、管人。通过开展自查自纠,党员干部都能严格对照《廉政准则》要求,着力检查自己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问题,用《廉政准则》来约束自己的言行,强化廉洁自律。完善了相关配套制度,推进监督检查工作,促进了各项廉政规定落实了实处。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理论学习不深入不系统。因处室具体工作较多,对理论的学习有所放松,理论与实践的结合还不紧密。学习是个长期的过程与积累我仍要努力,尤其是对廉洁从政的理论学习仍要加强,仍要提高廉洁从政政治理论水平,总结不足,积累经验。二是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够,导致工作的针对性不足,在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上存在一定差距。

五、下一部整改措施

第一,加强理论学习。我处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了《廉政准则》,深刻领会了精神实质,对照自身进行了详细自查自纠,没有违反“八个严禁”和“52个不准”的行为。总之,我处全体党员干部通过学习《廉政准则》,对反腐倡廉工作有了更深一步的认识,决心不断加大源头治理和预防腐败的工作力度,将反腐倡廉工作融入到各项工作中去,以实际行动将反腐倡廉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要进一步转变作风,彻底杜绝那种对待基层人员群众“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机关老爷作风,深入基层群众,了解基层群众的疾苦,多为基层群众办好事、实事。

贯彻落实《廉政准则》,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政策法规处在水利厅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省纪委、驻厅纪检组的监督指导下,进一步振奋精神,保持积极进取的心态,学习和发扬我党长期以来的不屈不挠,顽强坚持,决不放弃,决不抛弃的信念,以奋发向上的精神,在廉洁从政的道路上把水利工作做得更好,更出色,以实际行动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为“十二五”期间我省水利事业的大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

法院自查报告(篇11)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中央政法委"四个一律"和省委政法委"六个严禁",不断提升法院司法公信力,打造一支纪律作风优良的法官队伍,西华法院采取多项措施强化纪律作风建设,整体推进法院各项工作科学开展。

一强化政治教育。结合弘扬"周口政法精神"践行"四个服务"提升"五种能力"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正风纪肃纪"回头看整顿活动,引导广大干警坚定理想信念,进一步加强全体干警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纪律作风教育,使法官充分认识到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增强法官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牢回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

二强化学习。11月9日,法院召开正风肃纪回头看活动动员会,院领导高度重视,纪检监察部门制定了《全院开展正风肃纪回头看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全体干警集中学习,深入讨论,以科室为单位定时召开民主生活会;学习过程中要求每位干警通过自我剖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撰写心得体会与自查自纠报告,增强全院干警的向心力和凝聚力,提高干警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与创造性。

三强化工作纪律。加强管理,进一步完善《考勤制度》,认真遵守上下班纪律,请假时注明公假、事假、病假等;严禁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严禁工作日中午饮酒;严格执行值班制度,保证不脱岗,确保上情下达和下情上报。

四强化工作作风。从立案信访接待、审判、执行等几个环节入手,严查特权思想严重、对群众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冷横硬推等现象,围绕涉诉信访、执行难、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三个重点,采取有力措施,提高涉法涉诉信访的息诉率,建立执行案件台账,解决执行难问题,提高群众满意度。

五强化警车管理。要求公务车辆外出实行报告制度,严禁公车私用,严禁酒后开车或将警车停放在住宅小区及饭店、洗浴等娱乐场所,规定节假日一律封存,平时夜间必须停放在院内,对违反规定的,严格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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