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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自评报告

关于绩效自评报告

时间:2023-03-26 无忧总结网

关于绩效自评报告7篇。

对于职业人,我们经常都会用到报告,报告是下属获得上级支持和指导的桥梁。我们在写报告时需要从哪些方面考虑呢?经过收集并整理,小编为你呈上关于绩效自评报告,敬请您阅读本文!

关于绩效自评报告 篇1

按照《关于做好20xx年度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工作的函》文件要求,我区紧紧围绕资金保障、资金及项目监管、资金使用成效、加减分等几个方面开展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资金保障情况

1.本级预算安排衔接资金情况

20xx年田家庵区安排本级预算衔接资金1016万元,与20xx年本级预算安排扶贫资金1006万元相比,净增加10万元。

20xx年区级衔接资金投入只增不减,稳中有升。(自评得分5分)

2.资金匹配项目进度

资金安排情况:20xx年,全区共安排各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27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06万元,省级资金45万元,市级资金107万元,区本级资金1016万元。经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并经公告,安排下达项目9个,其中产业项目4个,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个,教育项目1个,其他项目2个。

项目实施情况:共批复实施项目9个。截止目前,完工项目9个。按照要求,在衔接资金下达到区后,30天内全部下达到具体项目,做到了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与项目匹配的及时性。(自评得分5分)

二、资金及项目监管情况

3.衔接资金分配和使用的合理性、规范性

制定了《田家庵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田财字[20xx]7号)、《田家庵区20xx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方案》(田扶组字[20xx]1号)、《田家庵区20xx年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方案》(田扶组字[20xx]4号)、《田家庵区关于20xx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田农工组字[20xx]3号),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合理及时规范分配和使用衔接资金。(自评得分3分)

4.项目库建设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的通知》(国乡振发〔20xx〕3号)文件要求,严格执行“村申报、镇审核、区审定”的编报程序,于20xx年8月调整优化入库项目。调整后的20xx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16个,资金规模3075.06万元,其中产业扶贫项目7个20xx.7万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6个970.91万元,教育项目1个12万元,其他项目2个16.45万元。

20xx年10月谋划了20xx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入库项目15个,资金规模2421.94元,其中产业项目9个,资金规模1334.94万元,产业项目占比55.1%,基础设施建设项目5个,资金规模1074万元,教育项目1个,资金规模12万元.(自评得分5分)

5.项目绩效管理情况

田家庵区批复的项目均明确了建设内容和绩效目标等情况。区乡村振兴局会同财政局于7月份对资金和项目进行了专项检查,日常通过暗访对项目实施进度进行督导调度,保证了项目进度。乡村振兴局联合财政局、史院乡、曹庵镇等单位对历年扶贫资金形成的资产底数进行了进一步摸排核实,将20xx-2020年底实施的扶贫项目形成资产登记入账,纳入扶贫资产系统管理,实现扶贫资产资金项目底数清,账目明,绩效可踪迹。(自评得分4分)

6.信息公开和公告公示制度落实情况

年度计划项目从20xx年项目库选取实施,严格按照项目库入库程序及文件要求,实行区、镇、村三级公示,衔接资金项目经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在网站予以公告;乡镇、村级在接到区级下达扶贫资金项目计划批复后,及时予以公告。区、镇、村三级分别对本年度衔接资金项目计划完成情况进行公告,做到了项目在阳光下管理,资金在阳光下运行,提高了衔接资金使用效益。(自评得分3分)

7.跟踪督促及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为加强对衔接资金的监督和管理,我区制定了《田家庵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田财字[20xx]7号),健全完善了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根据田家庵区财政局关于《建立田家庵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工作督查制度》的通知,开展了财政衔接资金和项目的专项检查,跟踪督促及各类问题的整改进度,所有问题已整改到位,确保我区不仅有监督检查制度,而且制度能够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对检查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自评得分5分)

三、资金使用成效

8.预算执行率

20xx-2020年,田家庵区无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结余。

20xx年,全区共安排各级财政衔接资金1274万元,其中:其中:中央资金106万元,省级资金45万元,市级资金107万元,区本级财政专项资金1016万元。共批复实施项目9个,截止目前,所有项目均已完工。年度资金支出1274万元,年度资金支出率100%。(自评得分10分)

9.衔接资金用于产业比例

20xx年,全区中央衔接资金106万元,省级衔接资金45万元,市级衔接资金107万元,全部用于安排产业项目(科技产业综合体项目),市级以上衔接资金产业占比100%。

20xx年,全区安排下达项目9个,资金总规模2581.56万元,其中产业项目4个,资金规模1682.2万元,产业占比65.2%,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个,教育项目1个,其他项目2个(自评得分12分)

10.有序推进项目实施等工作情况

为有序推进项目实施,切实发挥衔接资金效益,我区严格履行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职责,一级抓一级,聚焦责任落实、工作落实、巩固成效等方面,逐项建立任务、责任、进度清单,严抓项目实施落实。采取暗访调研、会议调度、现场调度、专项调度方式督促指导,对于进展较慢的项目深刻剖析落后原因,及时制定行动方案,倒排工期,迎头赶上,确保项目如期完工。(自评得分8分)

11.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情况

充分发挥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建立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议事协调工作推进机制,不断压实教育、医保、卫健、住建等行业部门责任。严格落实“四个不摘”总体要求,制定加快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意见,在充分利用现有政策的基础上,根据上级文件对相应政策进行优化调整,保持总体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充分发挥本地特色产业典型示范、整体联动作用,采取农户自主发展、“主导产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等模式,促进乡村产业不断优化。完善“四带一自”产业帮扶机制,安排衔接资金774.64万元用于产业发展,占衔接资金总量60.8%。(自评得分5分)

12.分任务资金使用效益

20xx年全区共安排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资金1274万元,无以工代赈、少数民族发展、欠发达国有农场巩固提升、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

20xx年全区批复实施的9个项目均已完工,达到绩效目标申报的任务量。产业类项目充分发挥本地特色产业典型示范、整体联动作用,采取农户自主发展、“主导产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等模式,促进乡村产业不断优化。完善“四带一自”产业帮扶机制,大力发展乡村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突出抓好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双基”建设,促进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均衡发展;教育帮扶项目通过对贫困学生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进行补助,减轻贫困家庭教育负担,促进就业,实现了预期目标。(自评得分20分)

13.统筹整合工作成效

20xx年田家庵区无统筹整合资金。(自评得分15分)

四、加减分

14.创新机制

一是建立防返贫信息筛查比对机制。采取“自下而上、主动发现、及时反馈,自上而下、数据比对、筛查预警,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民政、教育、医保、农水、城建等部门定期向乡镇反馈信息数据,各乡镇结合反馈信息,在地毯式摸排的基础上,采取上下联动方式进行筛查核实,确保防返贫监测排查不留死角,切实巩固提升脱贫成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打下坚实基础。

二是建立四级网格化管理机制。强化区、乡、村、组四级管理,设置网格512个、落实网格长网格员719人,构建情况“排查、反映、处理、督办、反馈”的闭环工作机制,推动监测对象从“被动申请”转向“主动发现”,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

三是建立常态化分类帮扶机制。落实分类帮扶管理制度,调整优化“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对具备劳动能力且有发展意愿的农户,通过项目支持、稳岗就业、金融扶持,实现稳收增收。对无劳动能力的脱贫人口,及时落实低保、医疗、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措施,做到应保尽保。全区985户脱贫户落实帮扶措施7047条,户均7.2条。(自评得分+3分)

15.执行中随意调减衔接资金预算

20xx年,全区无进行资金预算调减情况。(自评得分-0分)

16.数据作假

田家庵区调度数据和年末上报绩效自评材料中,提供的数据资料真实、准确。不存在各类督查检查和抽查弄虚作假的情况。(自评得分-0分)

17.违规违纪

田家庵区无中央和省级审计、财政日常监管和专项核查、纪检监察等发现和曝光的违纪违法使用衔接资金的情况(包括内部资料或媒介披露的、经核实的问题)。无中央及省领导同志做出过批示的,经查实为衔接资金方面问题的情况。

关于绩效自评报告 篇2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立项背景

为协助县委抓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处理县发改局日常工作事务,提升工作质量和效率,促进办公室工作正常开展,实施县发改局办公经费项目。

2.项目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2021年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协助县委抓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州委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处理县发改局日常工作事务,提升工作质量和效率,促进重点项目集中开工等办公室工作正常开展。

3.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2021年项目预算资金15万元,项目计划到位资金15万元,实际到位15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实际支出14.92万元,项目资金使用率99.47%。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目标

把握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动态,扎实开展项目的谋划、储备、推进、衔接工作,争取一批项目进入国家、省级计划盘子,争取更多项目资金支持,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进一步完善价格决策机制,增强价格调控能力,提升价格监管水平,规范价格行政执法,更好地服务全县经济科学发展,社会稳定;做好“谋发展、促改革、抓项目,促投资”等中心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保障日常基本工作正常开展。

2.阶段性目标

聚焦经济运行态势,加快县域经济发展;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积极抓好资金争取工作;强化协调与服务,全力抓好固定资产投资;保障日常基本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县发改局办公项目经费在使用过程中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每一笔经济业务都按照程序进行审批,实行项目专项管理。对于重大的业务和重大资金支出事项,实行集体研究决策决定。对项目实施进度进行跟踪督促,年中开展项目监控自评,确保项目顺利完成。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目标

(1)严格执行《预算法》,强化支出责任,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对项目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践行“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2)通过对县发改局2021年财政安排项目资金的绩效评价,进一步了解和掌握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评价其项目资金安排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和资金使用成效,及时总结项目管理经验,完善项目管理办法,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资金的使用效益。

(3)促使项目承担科室及项目分管领导,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及时调整和完善工作计划和绩效目标,提高管理水平,同时为项目后续资金投入、分配和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2.绩效评价对象和范围。

县发改局纳入2021年绩效自评项目为办公经费,项目预算资金15万元。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1.绩效评价原则

(1)科学公正。绩效评价应当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对项目绩效进行客观、公正地反映。

(2)统筹兼顾。单位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应职责明确,各有侧重,相互衔接。单位自评应由项目单位自主实施,即“谁支出、谁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应在单位自评的基础上开展,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

(3)激励约束。绩效评价结果应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改进管理实质性挂钩,体现奖优罚劣和激励相容导向,有效要安排、低效要压减、无效要问责。

(4)公开透明。绩效评价结果应依法依规公开,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绩效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8年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3)《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预〔2020〕10号);

(4)《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红财预〔2015〕97号);

(5)《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红财绩发〔2020〕12号);

(6)《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2〕2号);

(7)屏边苗族自治县财政局印发的《屏边县财政局关于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及财政支出项目开展绩效评价的通知》(屏财发〔2021〕35号);

(8)其他相关资料。

3.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预〔2020〕10号)文件及项目实际情况,各项目绩效评价体系分别设置产出、效益和满意度等指标,具体详见附件:屏边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4.绩效评价方法

本次评价主要采用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比较法,总分由各项指标得分汇总形成。综合绩效评价总分值为100分,其中:投入预算执行率10分、产出指标分值50分、效益指标分值30分、满意度指标分值10分。本次绩效评价结果共分为4个等级:评价得分≥90分,等级为“优”;80分≤评价得分<90分,等级为“良”;60分≤评价得分<80分,等级为“中”;评价得分<60分,等级为“差”。

定量指标得分按照以下方法评定:与年初指标值相比,完成指标值的,记该指标所赋全部分值;对完成值高于指标值较多的,分析偏高原因,如果是由于年初指标值设定明显偏低造成的,要按照偏离度适度调减分值;未完成指标值的,按照完成值与指标值的比例计分。

定性指标得分按照以下方法评定: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年度指标、部分达成年度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年度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60%(含)、60%—0%合理确定分值。

5.绩效评价标准

评价标准主要包括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等,用于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比较。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成立绩效评价领导小组;

2.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3.收集相关资料;

4.分析资料、汇总评价数据;

5.填写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撰写绩效自评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县发改局办公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99.8分,评价等级为“优”,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根据《屏边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经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及前期优化过程,对屏边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经费项目设定6个绩效指标,截至2021年12月31日已完成的绩效指标有6个,占总指标数100%。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1. 项目立项

该项目立项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部门职责,项目申请、设立过程符合相关要求。

2. 绩效目标

(1)绩效目标合理性:该项目有绩效目标,且项目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具有相关性、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

(2)绩效指标明确性:该项目已将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并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与项目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

3. 资金投入

该项目预算编制科学,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匹配;预算资金分配依据充分合理。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1. 资金管理

(1)资金到位率:该项目预算资金15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5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预算执行率:该项目实际支出资金14.92万元,无剩余资金,预算执行率99.47%。

(3)会计核算规范性:该项目会计核算真实、准确和规范,项目会计核算相关资料完整。

(4)资金使用合规性:该项目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未发现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2. 组织实施

(1)管理制度健全性:项目实施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和相关业务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

(2)制度执行有效性:该项目实施过程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项目合同书、验收报告等资料齐全并及时归档,项目实施人员等实施条件落实到位。

(3)档案管理规范性:项目档案统一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档案资料完整、齐全并已归档。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1.产生数量

实际完成率:该项目计划保障县发改局日常基本工作的正常开展,该项目已完成“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里的详细建设内容,实际完成率100.00%。该项指标8分,评价得分8分。

2.产出时效

完成及时性:该项目计划完成时间2021年12月,实际完成时间2021年12月,在计划时间内完成项目。

3.产出成本

成本节约率:该项目计划成本为15万元,实际成本15万元,成本节约率100.00%。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通过县发改局办公经费项目的实施,保障了县发改局正常运转和各项业务工作正常开展,提高工作科学化水平,提升信息工作质量和效率。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按照中央、省、州、县有关绩效管理的文件要求,建立健全绩效管理机制,并依此开展相关工作。

(二)规范项目前期工作,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监督。在前期立项时,及时总结上一年度实施经验,优化调整指标体系,最大程度量化、细化各项指标,明确各项指标的责任科室;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对责任科室的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保证各项目指标按时完成,实现财政资金效益最大化。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部分项目指标设定不规范。如购买办公设备数量等指标因年初预算设定时考虑不充分、描述不准确等原因,所以导致未完成。

(二)项目档案管理不规范。未指定专人负责项目档案专门管理,部分项目档案资料不完整、不齐全,部分项目档案资料未整理归档。

七、有关建议

(一)加强项目管理,进一步明确、细化责任分工,制定项目完成时间表,促进各项工作按时完成。

(二)进一步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对绩效目标申报表和绩效目标自评表进行核查,如属错报进行更正;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绩效目标管理,以保证目标申报表和目标自评表的一致性。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除上述报告中所提事项外无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关于绩效自评报告 篇3

根据《屏边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办严格按照《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及时开展20xx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现将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涉及中型水库移民搬迁点1个,累计核定到我县的后期扶持人口指标为362人,20xx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补助资金发放已按年度核减人口后的移民人口兑付直补资金,上半年兑付301人9.03万元,下半年兑付299人8.97万元,累计兑付人口直补资金18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通过资金直补增加移民人均支配收入,助力贫困移民脱贫。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直补资金的拨付严格按照《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进行实施。由县发改局拨入白河镇政府,再由白河镇通过农村信用社兑付到各移民卡中,项目资金拨付严格按照项目资金拨付管理程序开展。不存在弄虚作假或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等违规问题的;不存在其他资金管理问题的。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绩效评价对象和范围是全县水库移民核定人口,对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补助资金整体支出情况进行评价。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1.绩效评价原则

按《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预〔20xx〕10号)的规定,绩效评价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科学公正。绩效评价应当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对项目绩效进行客观、公正地反映。

(2)统筹兼顾。单位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应职责明确,各有侧重,相互衔接。单位自评应由项目单位自主实施,即“谁支出、谁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应在单位自评的基础上开展,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

(3)激励约束。绩效评价结果应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改进管理实质性挂钩,体现奖优罚劣和激励相容导向,有效要安排、低效要压减、无效要问责。

(4)公开透明。绩效评价结果应依法依规公开,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绩效评价依据

《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预〔20xx〕10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绩〔20xx〕11号)、《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管理办法》。

3.评价指标体系

(1)指标体系制定原则

a.相关性原则。绩效评价指标与绩效目标有直接联系,正确反映项目目标的实现程度。

b.重要性原则。对绩效评价指标在整个评价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进行筛选,选择最具代表性、最能反映评价要求的核心指标。

c.系统性原则。将定量指标与定价指标相结合,系统反映财政支出所产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可持续影响等。

d.可比性原则。对同类评价对象要设定共性的绩效评价指标,以便于评价结果可以相互比较。

e.经济性原则。绩效评价指标设计通俗易懂、简便易行,考虑现实条件和可操作性,在合理的成本基础上取得绩效目标数据。

(2)评价指标表

结合项目的特点,设计了三级指标体系框架,其中包括产出、效益和满意度指标3个一级指标,在此基础上分别提炼了9个二级指标和12个三级指标。同时我们对每个指标进行了清楚的解释,制定了详细的评分标准(具体指标表详见附件)。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

根据《屏边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文件确定评价对象,并填写绩效自评表。

2.分析评价

根据制定的指标体系,对项目进行综合打分评价,并撰写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屏边县20xx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补助资金已按要求兑付完毕,兑付过程中对资金加强监管,完成绩效目标。自评分为95分,评价为优。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通过资金直补增加移民人均支配收入,助力贫困移民脱贫。

关于绩效自评报告 篇4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红河州财政局20xx年年初预算项目4个,项目预算资金1010万元,全年支出759.18万元,预算执行率75.17%。分别是:

1.财政改革业务经费,项目预算资金177万元,全年支出43.27万元,预算执行率24.45%。

2.财政监督检查经费,项目预算资金41万元,全年支出0万元,预算执行率0%。

3.财政委托业务经费,项目预算资金423万元,全年支出416.14万元,预算执行率98.38%。

4.财政信息化维护经费,项目预算资金369万元,全年支出258.77万元,预算执行率70.13%。

(二)项目绩效目标。

1.财政改革业务经费项目年度总体目标:进一步理顺红河

州财政标准体系,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工作,兜实兜牢“三保”底线,印发《红河州刚性支出项目及其标准》《红河州运转类项目及其标准》《20xx年财政工作手册》《红河州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xx地方财政预算(草案)》。强化地方金融机构监管,继续落实《红河州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加大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力度,提升人民群众防范非法集资能力意识。保护和传承珠心算文化,培养和选拔珠心算选手,促进珠心算水平的提高。加强财政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州委组织部干部培训要求,举办一期财政干部培训班。

2.财政监督检查经费项目年度总体目标:在2020年监督

检查工作的基础上,完成以下财政监督检查服务: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红河州财政局内部资金管理科内控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非税收入检查、政府和部门预决算公开检查服务、财政部开展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实施效果专项检查、环保资金检查等财政监督检查工作。

3.财政委托业务经费项目年度总体目标:完成财政支出绩

效评价项目投资评审委托业务、政府购买PPP咨询服务、预决算公开检查委托业务和2020-20xx年小(二)型病险水库除险验收项目工作,为了进一步深化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加强财政资金支出管理,逐步扩大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的规模和范围及项目评审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4.财政信息化维护经费项目年度总体目标:在2020年的基础上,完成以下信息化运行维护任务:

(1)保障数据中心设备、数据安全稳定运行,确保全州财政业务系统平稳运行,财政专网平稳运行,视频会议正常召开;

(2)完成财政一体化等系统维护、设备购置、电费支付等;

(3)云南省地方财政预算标准化管理平台;

(4)红河州预算单位会计信息集中管理系统运行维护费、设备购置费、设备租赁费;

(5)资产系统数据对接开发项目;

(6)省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政采云”电子卖场;

(7)隐性债务监测平台新模块开发及服务项目;

(8)红河州部门决算业务管理系统建设费、设备购置费、运维费。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及

局办公室相关人员为成员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工作职责,制定任务分解清单。

2.制定《红河州财政局工作规则》(红财〔2010〕28号)、《红河州财政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红财党组〔2014〕30号)等6项制度,以及内部监督、项目管理、债务管理等制度汇编,修订完善《红河州财政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机关行政经费审批手续和报销程序,加强了预算管理,规范了收支行为。建立健全合法、合规、完整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形成良好的内部控制机制。

3.各项目管理科室根据职责分工、管理流程,按各项目的具体工作要求,制定工作方案、确定实施范围、明确目标任务、职责分工、工作要求、工作时间节点等,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4.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委托第三方机构,协助红河州财政局完成相关工作。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为确保部门工作目标与整体战略目标的一致性,在单位内形成以绩效为导向的财政资金管理机制,建立统一、规范的绩效管理体系并全面正确实施,红河州财政局积极开展了20xx年度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1.修订完善了《红河州财政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机关行政经费审批手续和报销程序,加强了预算管理,规范了收支行为。

2.开展20xx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对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绩效目标较大、预算执行率偏低的项目进行分析并说明原因,研究提出改进措施。

3.根据预算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15〕9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对20xx年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进行了优化,确保绩效目标设置更加科学、合理。

4.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工作,在第三方机构人员的指导下,由部门领导、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组成专家评估小组,形成评估成果。

5.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工作,明确绩效运行监控的目标,把绩效管理的目标分解落实到绩效监控中,提高个体绩效水平来改进部门整体的绩效水平。

6.在第三方机构指导下,结合部门实际情况,搭建起了本行业、本领域的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指标体系。

7.配合第三方机构开展2020年项目支出绩效部门评价工作,对评价结果存在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措施并进行整改,提高部门绩效水平。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1.财政改革业务经费,共设22个绩效指标,完成13个,未完成或部分完成9个,预算执行率24.45%,自评得分61.4分,自评等级为“中”。

2.财政监督检查经费,共设8个绩效指标,完成8个,预算执行率0.00%,自评得分90分,自评等级为“优”。

3.财政委托业务经费,共设32个绩效指标,完成29个,未完成或部分完成3个,预算执行率98.38%,自评得分92.93分,自评等级为“优 ”。

4.财政信息化维护经费,共设25个绩效指标,完成24个,未完成1个,预算执行率70.13%,自评得分95分,自评等级为“优”。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

红河州财政局制定了《红河州财政局工作规则》(红财〔2010〕28号)、《红河州财政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红财党组〔2014〕30号)等6项制度,以及内部监督、项目管理、债务管理等制度汇编,印发《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红财办发〔2020〕12号),对制度适时更新。建立健全合法、合规、完整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形成良好的内部控制机制。为项目的管理奠定了基础,保障项目正常开展。

五、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项目预算及自评工作不够精准,统筹协调不够,不能及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难以确保项目实现预期目标,各项目科室对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在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填报工作中,财政支出多个子项目合并为一个主项目时存在一定困难,并对后期的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工作增加了难度。

(三)部分项目由于不可抗拒原因,未完全按年初计划开展,资金支出进度缓慢,影响了工作任务和绩效指标的完成,拉低了绩效评价得分。如:因受疫情客观因素的影响,取消了财政干部培训和珠算心算比赛,影响了工作任务和相应绩效指标的完成。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预算管理,做好项目前期的调研决策工作。

(二)进一步调整充实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人员,明确分工,形成合力,压实责任,确保完成单位年度考评目标任务。

(三)加大对绩效评价相关知识的培训力度,结合实际制定完善资金管理制度。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财政信息化维护经费”项目的“政府性债务系统建设咨询委托业务设备购置19.8万元”、“政府性债务系统建设咨询委托业务维护费40万元”经财政部门批准调整为“红河州债务系统驻场运维服务经费10.8万元”、“2020年新增专项债券项目资金使用合规性核查工作委托业务费49万元”,同时更新了相应的绩效指标。

关于绩效自评报告 篇5

根据宿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市直预算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宿财绩﹝20xx﹞37号)文件精神,我镇结合工作实际,对全镇整体项目个数不低于30%进行绩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主要职责: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卫生健康、疫情防控、文化教育、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数量:2021年部门全部项目的30%,5个项目进行部门评价。分别是:

(1)2021年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资金80万元,

(2)2021年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产业园钢构厂房)391.04万元。

(3)2021年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张王庄村一号梨园)472.99万。

(4)2021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沟河整治)57.48万元。

(5)新增一般债券资金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扶持村集体经济)42万。

2、项目工程总成本1043.51万元。

3、工程起止时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4、项目工程总体目标是:2021年底全部完成各个项目工程,合格率达到100%。资金使用完全符合财经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2021年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资金项目,总投资80万元,:截止2021年12月中旬项目已全面完成并通过第三方评估验收工程合格率达100%。

2、2021年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产业园钢构厂房),总投资391.04万元。截止2021年12月中旬项目已全面完成并通过第三方评估验收工程合格率达100%。

3、2021年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张王庄村一号梨园)472.99万。截止2021年12月中旬项目已全面完成并通过第三方评估验收工程合格率达100%。

4、2021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沟河整治)57.48万元。截止2021年12月中旬项目已全面完成并通过第三方评估验收工程合格率达100%。

5、新增一般债券资金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扶持村集体经济)42万。截止2021年12月中旬项目已全面完成并通过第三方评估验收工程合格率达100%。

以上项目支出均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新预算法、会计基础工作制度及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实施。项目进行前进行集体研究讨论,项目进行时有负责人及时跟踪项目实施情况,并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物资设备购置全都通过政府采购办审批后采购。

(四)项目资金使用状况

资金按财政预算计划分期分块使用,并跟踪落实到位。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2021年项目工作经费2294.89万元分别来自中央、省、市财政,资金到位率100%,分别按用款计划分期分批拨付。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截止报告期末,项目共支出经费2294.89万元,项目主要用于日常工作正常运行的费用,资金使用与项目内容高度吻合。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项目经费严格按照新预算法、会计基础工作制度、单位的财务制度和预算支出范围使用。按照项目计划安排和实际工作情况开支,做到了专款专用,经费均按照宿州市财政局印发有关文件、通知精神执行,做到合法、合规使用资金。

二、评价过程及绩效分析

(一)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本项目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按“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投入、业务管理、产出与效益等指标进行综合评价,“工作经费”绩效自评得100分,自评等级为“优”,各项评分结果详见“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根据项目支出后的实际状况与年初绩效目标对比,从项目的量化指标完成情况、经济社会效益和可持续影响等效益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具体分析。

1.项目的量化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开工数量。2021年实现开工5个,完成目标任务的100%。

2.项目的经济社会效益分析。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项目支出项目主要用于日常工作正常运行的费用,所有资金使用严格按照有关财务制度执行。

(2)项目成本(预算)节约情况。项目支出过程中均按照厉行节约原则完成。

(3)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项目的实施可增加财政收入、促进了社会的文明、和谐与经济发展。

3.项目的环境影响分析。项目的实施无污染,不造成环境影响。

4.项目的可持续影响分析。从现有的资金和人力资源来看,要全力推进项目建设还需要大量投入资金,建立可行的优惠政策,才能使我镇经济保持可持续发展。

(三)项目绩效分析

充分发挥项目办职能、凝心聚力、主动作为,扎实推进新能源项目建设,按工作计划全部完成目标任务并按“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综合评价,绩效自评得分100分。

1.投入指标得分。我镇能按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时限及时完成各项任务,并抓好项目资金的落实,成本控制率、资金到位率、资金使用率等各项指标均达到100%,投入指标评价得10分。

2.过程指标得分。严格按照有关财务制度做好项目资金管理、制定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确保项目资金合规性、安全性,做到项目会计核算相关资料完整、规范,过程指标评价得10分,

3.产出与效益指标得分。项目产出数量超额完成年初绩效目标,产出质量也按要求完成,但经济效益、可持续效益等方面贡献率较不明显,按评分标准自评扣5分,产出与效益指标评价得40分。

4、满意度指标评价10分。

对评价主体、评价范围、评价方法、评价指标、评价结论等进行简要分析。

三、一些问题

1.加强与项目前期有关部门及乡镇的沟通与协调工作,着力化解项目落地的主要制约因素,为项目落地提供强有力保障。

2.强化与各部门对接,督促各部门采取更加扎实有效措施,着力破解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难题,全力加快能源领域项目建设步伐。

3.加强督查通报本领域项目落实推进情况、困难问题的协调解决情况。

四、有关建议

1.镇(园区)县直单位要建立绩效管理工作定期汇报分析制度,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

2.要密切跟踪检查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对于不能按时保质完成任务的,要加强督办,逐项落实。

3.建立健全财政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财政绩效管理信息化建设,加大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

4.继续按中央“八项规定”、新预算法、会计基础工作制度等进一步加强业务经费的使用管理;对各项任务的完成认真跟踪落实;按责任分工到人,使有限的工作经费发挥最实在的效益。

关于绩效自评报告 篇6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20xx年中央下达我省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共计71024万元(中西部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21774万元、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示范30000万元、海绵城市示范19250万元)。按照《中央下达20xx年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提前批补助资金安排建议》要求(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和海绵城市示范中央已确定补助对象),我省按因素法将21774万元中西部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资金分配至各市(州),重点考虑各市(州)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投资,并适当向重点地区倾斜。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我省提质增效资金共计21774万元,已全部拨付至各市(州),各市(州)统筹安排到57个项目;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示范资金30000万元,下达至德阳、内江、南充3市;海绵城市示范资金19250万元,下达至泸州。我厅印发了相关通知,规范了资金使用范围,并定期收集汇总各地资金拨付情况及项目推进情况。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中西部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总体绩效目标为“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无生活污水直排口,基本消除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地级及以上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收集率达到70%或三年增长10个百分点;高于70%的,自主制定目标”。

目前,我省地级及以上城市395个生活直排口,50.02km空白区已全部消除,排查发现的105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已录入“全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监管平台”,目前已全部治理竣工。据初步统计,20xx年四川省地级及以上城市污水集中收集率总体达到54.3%,较18年末提升14.3个百分点,实现了三年增长10个百分点的目标。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中西部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层面:中西部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资金重点用于已建城区管网补短板、提升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效能的项目,包括∶劣质管网改造、混错接改造、雨污分流改造、合流制溢流污染控制设施,老旧城区、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新建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等。各地已针对上述工作以“加快补齐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尽快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在管网清淤、检测,新建污水管、雨水管、污水,改造小区入户等各项工作上全面推进相关工作。

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层面:持续开展控源截污,将控源截污作为抓实抓好黑臭水体治理的基础性工作和根本性措施,加快水体两岸截污管道建设,实施混错接、漏接、老旧破损管网更新修复,推进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不断提升污水收集处理效能。截至目前纳入“全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监管平台”105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长度368.8公里)均已完成整治。三个示范城市已完成相应示范任务。

效益指标层面:经济效益上,指标项目建成后,再生水可以回收利用,减少园林绿化浇灌、道路冲洗等费用。社会效益上,项目建成后,有效减少了沿江截污干管溢流量,有利于保护沱江水环境。增强了再生水利用,实现水资源化利用,满足了水资源开发利用的需要,有助于提高城市水环境质量。生态效益上,项目建成后,增加区域内水动力、水资源,增强污水处理能力,有利于保护地下水资源和改善地面水环境,提高了居民生活质量。可持续影响指标上,项目建成后,有一定的污水处理费收益,可以持续为再生水厂建设提供运营经费,可以节约一定的水资源费,同时,制定了长效管理制度,明确了水体养护职责分工,建立了长期水质监测机制。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我省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工作全面实现绩效目标,未出现偏离绩效目标的情况。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本次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改进预算管理、编制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同时按照要求在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公开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截至目前,未收到中央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反馈存在资金被截留、挪用等方面的问题。

关于绩效自评报告 篇7

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根据益阳市资阳区财政局发《益阳市资阳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益资财【20xx】22号)文件精神,我单位于20xx年11月,组织力量对本单位的部门预算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本次评价遵循了“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类管理、绩效相关”的原则,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方法,对本单位20xx度预算绩效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资阳区长春镇人民政府系科级行政机关,办公地址为资阳区长春镇紫薇村。益阳市资阳区长春镇人民政府设6个办公室、2个站所、3个中心和1个执法大队。分别为:党政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财政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党群和政务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长春镇人民政府统筹各部门、各部门对应相应职能。

二、 人员概况

截止20xx年底,长春镇人民政府共有人员210人,行政39人,事业编制50人,其中差额9人,自收自支3人,临聘2人,离退休89人(含分流人员),遗属18人。

三、本单位20xx年预算收支情况如下:

(一)收入情况

收入各项目金额共1943.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940.65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2.5万元。

(二)支出情况

支出各项目金额共1943.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714.56万元,科学技术5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9.2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32.8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万元,农林水支出843.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3.06万元。

(三)20xx年,根据年初计划的重点工作,本单位通过对财政资金的使用,取得了如下绩效: 一是全面做好本镇建设规划,充分发挥财政调节作用,积极争取各项优惠政策,使各项指标及时拨付到村,促进各村经济发展。二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促进经济全面发展,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政策,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政支出行为和细化部门预算编制。三是进一步完善各种经费使用办法,压缩运转开支,严格控制单位支出。四是合理利用财力,保障重点项目及重点费用和社会公益事业的正常开支。五是认真落实好中央各项惠农政策,做好各项涉农补贴资金的发放工作,做到资金按时按量拨付到位。六是继续推进城乡居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和新农保制度,加强资金管理,保障资金顺利缴纳到位。七是严格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按照财政要求办理资金审批程序,进一步加强资金支出范围管理。八是切实抓好债务管理工作,严格控制新增债务。九是加强完善村级财务管理的“村账镇代管”制度,全力推进“互联网+监督”制度,推动了资金使用的公开度、透明度。十是加强财政队伍建设,完善财政管理机制,推进财务人员依法办事、依规行政。

(四)本次自评根据益阳市资阳区财政局发《益阳市资阳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益资财【20xx】2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长春镇人民政府制定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工作方案、评价指标,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绩效评价工作组,于20xx年11月完成自评工作。绩效自评具体如下:

20xx年度本单位“三公经费”总预算数为21万元,实际支出数为0.63 万元,支出小于预算,因此,20xx年度本单位“三公经费”预算符合相关规定。20xx年度年初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目标管理符合区委、区政府总体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职责,体现当年重点工作,资金投入相匹配,财政资金预算完成率=(预算完成数/预算数)×100%=100%。加强了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过程和手续,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用途,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20xx年长春镇人民政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镇上下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目标,紧扣区委、区政府安排部署的各项重点工作,发挥优势,攻坚克难,团结一心,攻坚拼搏,较好地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目标。

经综合评价,长春镇人民政府预算配置科学,执行有效,管理规范,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年度工作目标,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区政府绩效考核文件精神,绩效目标在本年基本完成,20xx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三等单位。

通过这次自评我们认识到财政运行还存在着一些问题,政府收支矛盾比较突出,财政运转较为困难。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预算编制作为首要任务,根据年度内单位可预见工作任务,确定单位年度预算目标,细化预算指标,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严格按照预算进度使用、拨付资金,定期做好预算执行分析,加强财务人员预算管理意识,使预算资金更好地为政府行政服务。

四、自评结论

根据以上预算绩效情况,我单位20xx年预算绩效自评为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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