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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决策落实自查报告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自查报告

时间:2023-04-29 无忧总结网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自查报告。

相信大家都知道,实践是打开理论宝库的钥匙,当我们的任务完成后。我们需要写一份报告,常规报告是由三部分组成的,分别是:前言、主体、结语。以下是由编辑为大家整理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自查报告”,在阅读本文以后,相信您会有所收获!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自查报告(篇1)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报告和监督制度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领导班子应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努力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

(二)领导班子应根据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议事决策,“三重一大”事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奖惩、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以下简称“三重一大”),都应集体讨论决定。

领导班子集体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主要包括:

(一)研究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重要法律法规及上级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实施意见和工作措施;

(二)研究并决定安全生产发展规划、行政许可、执法监察等重大问题;www.dLbDF.oRg

(三)研究并决定局管干部的推荐、提名、录用、任免、奖惩和后备干部人选;

(四)研究并决定财务预算、大额度资金管理使用、重要项目的安排、重要设施设备的采购等(参照有关规定、制度)重大事项。

凡属“三重一大”事项,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应由领导班子以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集体决策。领导班子决策“三重一大”事项,要做到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保证决策过程的科学民主和结果的公正合理。

1、“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应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事项、应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应实行听证和公示制度。选拔任用干部,要严格按干部选拔作用程序办。

2、“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班子成员可通过适当形式对有关议题进行酝酿,但不得作出决定或影响集体决策,

3、提请领导班子会议审议的“三重一大”事项议题应按规定程序提出,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不得临时动议。

1、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党组成员和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到会;讨论干部任用的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党组成员到会。会议应提前邀请市派驻纪检组派员参加。

2、在领导班子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上,班子成员应对决策建议逐个明确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的意见,并实行末位表态制。因故未到会的班子成员可以书面形式表达意见。对讨论中意见分歧较大或发现有重大问题尚不清楚的,除在紧急情况下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暂缓决策,待进一步调查研究后再作决策。

3、集体决策时的讨论和表决情况要全面准确记录在案。决策结果,应通知有关科室、单位和纪检监察部门。集体决策可根据内容由会议主持人召集有关科室和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及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1、“三重一大”事项经领导班子决策后,由班子成员按分工和职责组织实施。遇有分工和职责交叉的,由领导班子明确一名班子成员牵头。

2、个人对集体决策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但在没有作出新的决策前,应无条件执行。同时,可按组织程序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意见。

3、个人不得擅自改变集体决策,确需变更的,应由领导班子重新作出决策;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作出临时处置的,应在事后及时向主要负责人报告。

4、“三重一大”事项落实情况报市派驻纪检组备案。

(一)班子成员应根据分工和职责及时向主要负责人报告“三重一大”事项的执行情况,并将贯彻本意见的情况列入班子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

(二)对“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执行情况,除依法应保密的外,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在相应范围内公开。

(三)对未经领导班子集体决策擅自实施的“三重一大”事项,有关科室和人员应及时向局党组或上级党组织、纪检监察部门、组织部门报告。

(四)局党组应将党支部和各科室贯彻本意见的情况作为对各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局纪检监察分管领导应定期实施监督,并组织专项检查。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自查报告(篇2)

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是党执政的重要经济基础,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力量.积极探索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对于防范国有企业决策风险,推进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作用.从近年来国有企业腐败案件发生的趋势看,工程建设领域属腐败案件发生的高危区,因此,我们必须加强工程领域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贯彻执行,维护国有资产安全.笔者就广西红都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进行专题调研,形成以下报告.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基本健全.一是按照的不同,分别确立了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的会议制度,在执行集团公司和高投公司相关要求的前提下制定了董事会、监事会的议事规则,并将它们作为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载体.二是按照业务分类,制定了涵盖“三重一大”事项的财务、采购、人事、投资控制等多个方面的业务管理制度,作为“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配套制度.

决策制度执行相对比较规范.红都公司不仅普遍重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建立与完善,而且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执行过程中,充分发挥民主和集体智慧,问计于员工,采纳员工合理化建议,努力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集体决策、依法决策,不搞“一言堂”,不搞形式主义,切实提高制度的执行力,保证“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到实处.

纪委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监督逐步加强.一是工程变更方面.自7月19日集团公司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对工程设计变更等关键环节监督管理工作的规定》以后,公司纪委充分发挥纪检监督作用,对单项工程设计变更金额超过10万元的,尤其是隐蔽工程,派员到现场核查率近70%.这在其它项目是难以做到的.对重大工程变更,纪委全过程参与监督,包括业主、监理、设代及承包人四方现场会(变更意向)、变更方案的二次评审会、变更审批手续的核查等.对单项工程变更超过150万元的,纪委书记亲自到现场核查.二是用人选人方面.对干部任命考核,严格按照公司有关程序,加强对民主测评、公示和廉政纪律方面的过程监督.避免用人的不正之风,排除个人说了算.

笔者在调研中发现,公司在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中成效是显著的,但在实践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按照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有关规定,项目公司既无纪检监察部门,也无专职人员.受部门设置及人员编制限制,项目公司纪检监察工作由综合部同志兼任,一方面,综合部承担了行政、后勤、人力、党群、宣传、纪检监察、工会等多项业务,在纪检监察工作方面可投入精力的确十分有限.另一方面,项目公司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的同志的业务水平有待提高,工作方法和监督效能有待改进,尤其是在工程变更方面,缺乏专业素养,客观上制约了监督作用的发挥.

(二)项目处于大石山区,地质地貌复杂多变,桥隧比高,加上项目勘探设计深度不够,变更方案众多,尤其各固隧道、那圩隧道等,频频出现塌方、岩层不稳定等现象,虽然是同一分工程的连续变更,但为保证工程进度,很难以大里程报批,不得不以10米一个单位实行小里程变更,每次变更都需要到现场核实,一个隧道就长达3公里以上,纪委参与全过程监督的工作量非常大.以项目公司目前的人力状况,不可能保证监督的深度.

(三)项目公司纪检监察人员对“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的监督程序认识模糊,集团公司对“三重一大”监督的范围有了明确的规定,但对项目公司纪检监察人员如何实施监督,尤其是在工程设计变更方面应该走什么程序,对不符合规范的变更有多大的中止权限并没有明确的界定,项目公司纪委如何对同级党委进行监督等.

(四)有部分工程变更时间紧,是推进工程整体进度的控制点,尤其是我们通车项目上,如果严格按照“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走流程,经过层层报批和专家评审,少则需一个月的时间,多则需几个月,怎么处理好工程进度和相关制度之间矛盾是一大难点.

(一)广泛宣传,加大学习,进一步提高“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和落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形成良好的工作机制

1.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为工作的深入开展找好切入点.“三重一大”是公司管理的敏感问题,同时也是公司工作的重要内容,关系到领导班子的核心凝聚力和战斗力.把此项工作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就将事半功倍.对此,确定了“强化意识,完善机制,积极参与”的'工作思路,把正确解决和处理好“三重一大”制度规定作为我公司深入开展好工作的切入点;并坚持从自身做起,从落实好“三重一大”制度规定做起,对切实转变干部工作作风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让全体员工积极参与,实现对“三重一大”制度规定落实的全过程监督.在“三重一大”制度落实的过程中,我们充分体现出民主管理的特色,要让全体员工积极参与.凡是在“三重一大”范围内的问题必须要召开党委会、董事会,严格按照议事规程逐一决策,充分听取意见,必要时有员工代表参加并进行审议.

3.具体工作落实方向.包括:建立与完善“三重一大”决策与执行情况的决策议题的台账、考核评价和后评估机制、决策失误纠错改正要求与工作整改机制、决策责任追究机制等内容.

1.对“三重一大”制度规定的落实,工作深入细致,不断创新监督方法.同时,公司也采取必要措施进一步加大对监理单位的监督力度,使各部门、各从业单位制定的相关管理制度、议事规则、工作标准和实施细则统一到公司的轨道上来.

2.紧密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考核和领导干部民主测评,结合公司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督查,采用多种形式及时发现和纠正制度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1.公司设立合理化建议箱和举报箱,自觉接受员工群众监督,充分调动各部门、各从业单位增强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及公司其他规定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进一步树立起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廉政意识和主人翁意识,形成长效机制.

2.各领导干部充分发挥职工群众的监督作用,深入到职工群众中并听取他们的意见及建议,广泛开展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探索规律,博采员工群众的智慧,保证决策的科学性.

(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要坚持民主集中制, 确保程序规范.

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从“三重一大”制度的概念提出到一系列文件、规定的出台,使“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逐步建立和民主集中制方法的不断完善相互促进,形成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作为高速公路建设的业主,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要注重程序,无论在党委会、职工代表大会,还是在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上,班子成员应当以会议研究、集体讨论的形式,对职责权限内的“三重一大”事项作出集体决策,不得以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作出决策.决策事项之前,应当提前告知所有参与决策人员,并为所有参与决策人员提供相关材料;与会人员要充分讨论并分别发表意见,主要负责人应当最后发表结论性意见.会议决定多个事项时,应逐项研究解决;特别是在重要人事任免上,应当事先通过组织人事部门考察、征求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会议决定的事项、过程、参与人及其意见、结论等内容,应当完整、详细记录并存档备查.要根据自身实际,对集体讨论的方式、步骤、议程、时限等尽可能地细化,确保“三重一大”制度得到有效的落实.

(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要纳入惩防体系重要内容, 确保有章可循.

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这是从源头上治理腐败最有效的途径,也是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核心内容.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完善与发展过程中,其制度内容也已经由原则性要求向具体要求、由一般性权力向要害权力、由权力执行向权力决策延伸,对关键性权力制约和监督的指向更加明确.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是为了强化对重要权力的监督,防止滥用权力和以权谋私,体现了“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思路.形成有效的决策失误追究制度,增强决策责任感.建立决策失误追究制度,主要目的不是惩罚决策人,而是保证决策失误后能找到责任人,通过对主要负责人进行适当的处理,明确其职责,增强责任人在进行决策时的责任感,减少决策的失误,并且约束责任人的决策行为.追究的内容主要指不履行“三重一大”事项制度决策程序,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的;未经集体讨论决定而个人决策、事后又不通报的;违反设定的内容和程序而造成决策失误的;未向领导集体提供真实情况而造成错误决定的责任人;执行决策后发现可能造成损失,能够挽回而不采取措施纠正的等.落实责任追究制度要区别对待造成决策失误的原因,抓住不落实的事,追究不负责的人,明确决策失误者所应承担的责任及处罚措施.

(三)“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要融入现代企业管理中,确保科学决策.

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要充分融入现代企业管理中,做到四个“化”.

一是内容要规范化.比如在大额资金使用上,多少数额由班子成员集体决策,多少数额由主要领导决策,多少数额由分管领导决策等,都要认真准确地加以规范,防止小数额上会决策,大数额个人“拍板”的现象发生.

二是程序要制度化.在决策前,先由职能部门提出方案,进行可行性研究、与相关领导沟通,最后由主要领导主持召开会议进行集体决策,除特殊情况外,不得临时动议决策;在决策时,班子成员应对决策事项逐个明确表态及说明理由,形成会议记录;在决策后,由班子成员按分工和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不得擅自改变决策.对集体讨论的会议出席人员范围、会议主持人以及表决方法等,都应制度化.

三是方式要民主化.集体讨论“三重一大”问题,应根据不同内容,不同情况选择各种会议决策.对关系企业全局性、方向性、战略性问题的决策,坚持做到不事先充分酝酿不决策,不广泛征求意见不决策,不经过集体研究不决策,确保决策的民主化.在决策时要实行向职代会“报告制”、“票决制”、“署名制”等.

四是过程要科学化.在决策实施过程中,失误是难免的,再高明的领导者,也有失误的可能.由于外部情况的急剧变化,或者由于决策本身的失误,原定决策方案已表明脱离实际,甚至危及决策目标的实现时,就必须对原有方案进行修正.不断纠偏纠错,拾遗补缺,确保决策的正确与科学性,削减风险,达到集体决策的最终目的.

(四)“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要坚持集体领导决策,确保职权明确.

要保证公司“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正常运行,从管理的各个方面为决策制度的正常运行搭建平台.一是要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建设.按照“交叉任职,一岗双责”的原则,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发挥党委领导班子集体决策作用的组织领导体制,加强“四好班子”建设,为企业党委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提供组织保证.二是强化班子成员责任意识.建立领导人员工作责任制,实行工作分工负责制,主要领导要敢于担担子,善于谋大事、抓大事、成大事,分管领导要认真履行职责,深入基层调研,解决实际问题,化解矛盾,彻底消除遇到问题“绕道走”,遇到矛盾“往上交”,遇到任务“踢皮球”的不负责现象.三是提升集体民主决策能力.班子主要负责人要经常与成员“沟通”,坦诚相见,说真话、说实话,真正做到坦诚相见;要带头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班子成员之间要相互信任、相互谅解、相互支持;要尊重副职,副职要维护正职,做到有事无事常往来,大事小事多商量,努力形成风清气正良好氛围.四是认真落实个人分工负责制.坚决纠正个人凌驾组织之上的做法,牢固树立班子成员相互平等的观念,充分发挥每位班子成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要对班子成员的权限、责任作明确的界定,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

总之,积极探索项目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关键在于摸索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完整的监督体系,并使运行体系与“三重一大”决策机制本身并行不悖,才能充分发挥监督机制的应有效应.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自查报告(篇3)

下面是我们大学网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参考:

为落实中央关于“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制度(以下简称“三重一大”制度)精神,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指的“三重一大”指重大决定、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

二、本制度所指的“集体决策”是指公司党组织会、总经理办公会和党政联席会做出决定。

三、由公司集体决定的“三重一大”具体事项主要有:

1、公司制定的发展规划;

2、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含人事聘用制度、分配制度、各种管理制度、奖励制度等。

1、公司部门负责人以上干部的聘任;

2、下属企业副总经理以上干部的聘任。

2、公司年度预算和决算报告;

3、公司人员聘用、人员调动及工作调配等;

4、公司分配方案的制定与调整;

5、公司的大型活动安排;

6、其他需要公司集体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

(一)公司本部资金管理权限。

1、公司本部各类支出使用金额在5000元以下的,由公司分管副总经理签字审批。

2、5000元(含)~元的支出,由公司分管副总经理会同总经理讨论决定并签字审批。

3、20000元(含)~50万元的支出,由公司办公会集体审议决定,并由董事长签字审批。

5、50万元及以上的支出,由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

(二)公司对下属企业资金管理权限。

(1)所有预算内支出及预算外5000元以下支出,由各下属企业根据自身资金管理权限签字审批。

(2)预算外5000元(含)~10万元支出,由公司总经理会同下属企业领导班子讨论决定并签字审批。

(3)预算外10万元(含)~100万元的支出,由公司办公会会同下属企业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并由公司董事长签字审批。

(4)预算外100万元及以上的支出原则上由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

六、公司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反上述规定的,应及时予以纠正,由此造成的决策失误,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七、本制度由**公司党组织负责解释和监督,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自查报告(篇4)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简称“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加强对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的风险防控和监督管理,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重大决策。研究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重要文件精神、指示、任务、决定、工作部署的意见和措施;研究本单位党的思想、组织、制度、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方面的重要规划和意见;研究并决定领导班子职责范围内涉及改革发展稳定和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

(二)重要干部任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政策法规,研究并决定各科室和公司负责人的任免、考核、奖惩以及所级后备干部人选等事项。

(三)重大项目安排。研究并决定领导班子职责范围内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建设项目投资,国有资产、资源处置,大宗办公设备采购和固定资产购置等项目。

(四)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研究并决定本单位年度预算,调整预算、决算,10万元以上的大额度资金使用。

1、充分征求意见。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前期要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事项,应进行专家提议、技术咨询、决策评估和综合论证;对与本单位干部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应广泛征求意见。

2、适当进行酝酿。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前,领导班子成员可通过适当形式进行酝酿,但不得作出决定或影响集体决策。内容涉及多个部门的,应事先做好沟通协调;未协调或经协调仍存在较大分歧的,不得提交有关会议讨论。

3、按照程序提议。提请会议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需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提前报领导确定,

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不得临时动议。

4、做好相关准备。相关科、室应在有关会议召开前,将会议议题及有关材料送达参会人员,以保证参会人员有足够时间了解相关情况。

1、保证出席人数。领导班子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必须有应到会成员的2/3以上出席方能召开有关会议。

2、充分发表意见。审议“三重一大”事项,应安排分管领导或相关部门介绍、说明情况,并留出足够时间进行讨论。对有关决策建议,参会成员应逐个表态。领导应在大家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最后汇总、发表意见。

3、逐项作出决策。对多个“三重一大”事项,会议应逐一表决。对“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到会2/3以上成员同意,方可形成决定;发现有重大问题尚不清楚的,应暂缓决策;分歧较大的,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根据不同议题内容,表决可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有关会议纪要,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会议文件及有关讨论情况应如实记录,存档备查。

4、组织列席旁听。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可视情况组织相关人员或服务对象等列席有关会议。列席人员可就议题发表意见,但不参加表决。

1、分工组织落实。经领导班子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应由班子成员按职责分工组织实施;遇有职责分工交叉的,应明确一名班子成员牵头。

2、严格执行决策。任何领导班子成员都不得擅自改变集体决策。个人对决策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也可按组织程序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但在未作出新的决策前,应无条件执行。

3、加强督查反馈。要建立健本单位决策督查制度,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并及时向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报告。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自查报告(篇5)

为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发展党内民主,坚持依法决策,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切实把“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作为贯彻民主集中制的重要措施,推进集体决策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建立健全科学、民主、依法的集体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现就赤马村村级“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作如下规定:

坚持民主集中制,实现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完善并严格执行村支两委的议事规则和程序,保证各项工作高效运转,保证决策事项实施有效监督。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应当调查研究,必要时可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

在集体决策过程中,要广泛征求党员、村小组长、群众等各方意见,必要时应进行公示,村支两委成员对议题要明确表态,表决意见和理由等情况要做会议记录。

“三重一大”事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纪党规和有关条例条规并结合村规民约进行决策。

(一)重大决策事项:集体土地承包和租赁、集体举债、集体资产处置、干部报酬、公益事业经费筹集方案和建设方案等事项和热点、难点问题。

(二)村支两委成员分工。

(三)重大项目安排事项。

1、讨论向上级报批年度重大项目计划事项。

2、本地5万元以上项目的实施事项。

3、讨论2万元以上的单笔对外投资、融资、担保等事项。

(四)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

1、讨论5千元以上的单笔非日常性支出事项。

2、讨论5千元以上资产、资源购置和处置事项,含产权变更、资产评估、招投标、合同等。

凡是基层“三重一大”事项和热点、难点问题,必须认真执行以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制度,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即党支部提议、村(居)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决议和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进行民主决策,确保决策的科学、民主、公正。

村(居)委会召开集体决策本规定“三重一大”事项内容的会议,应在会前1天书面向镇纪检监察室报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报告表》、议题材料,由镇纪委派干部参加会议。镇纪委因特殊情况未列席会议进行监督的,可委托驻片片长参加。各村(居)委会按季度汇总报镇纪检监察室备案,接受镇纪委监督。镇纪委将定期对各村(居)委会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进监督检查,对应经而不经集体决策决定“三重一大”事项的,应邀请而未邀请镇纪委列席会议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的,拒不执行或擅自改变“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执行不力或错误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的,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自查报告(篇6)

为了进一步落实十六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风廉正建设,进一步强化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根据教育党工委关于强化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更好地调动教职工参与学校建设的积极性,特制定“三重一大” 集体决策制度如下:

一、“三重一大”的相关内容:

“三重”是指: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一大”是指:大额度资金使用。

二、“三重一大”的决策制度:

1、学校任何重大决策事项,均必须经校务委员会集体酝酿提出,经学校领导班子研究讨论,在广泛征求党员意见的基础上,交教工代表大会票决通过方可执行。

2、学校重要干部的任免,须经学校党支部、校务委员酝酿提出相关名单,交领导班子讨论,在支部大会、学校教代会听取意见后,才可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被批准的干部任免名单需在学校公示栏内公示三天后方可执行。

3、学校重要项目的出台,必须经学校校务委员会集体研究提出,经领导班子讨论,支部大会听取意见,学校教代会票决通过,形成相关文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被批准的相关项目出台前,需在学校公示栏内公示三天后方可实施,

4、学校2万元以上的`资金使用及5万元以上的基本建设均需由校校务委员会集体研究提出,经校领导班子讨论决定,并将资金使用的具体安排报上级领导审批;学校要定期将资金使用情况,包括使用过程中的进展情况,资金使用之后收到的效益等向全体教职工宣讲,并在学校公示栏内公示,使学校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人人知晓。

5、对尚未正式公布的会议决策和需保密的会议内容,与会人员不得外泄,否则要严厉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6、“三重一大”会议决定事项,必须明确实施部门和负责人,并由实施部门和负责人组织实施。

7、“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情况,包括决策人、决策事项、决策过程、决策结论等,都要以会议通知、会议记录、会议决定等形式留下文字资料,并存档备查。

三、“三重一大”责任追究:

凡属下列情况给学校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要根据事实、性质、情节的轻重,依法、依纪追究应承担的责任。

1、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三重一大”制度决策程序,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的;

2、未经集体讨论而个人擅自决策、事后又不通报的;

3、未向领导集体提供真实情况而造成错误决定的责任人;

4、执行决策后发现可能造成损失,能够挽回而不采取措施纠正的;

5、其它因违反本实施办法而造成失误的。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自查报告(篇7)

根据省邮政局《关于对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监察函〔〕4号)文件要求,我局在4月份进行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从制度建设、责任落实、决策程序和制度执行等方面进行了监督检查,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议事程序,对防范和规避决策风险,强化领导班子决策程序,提高我局决策质量与执行效率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在自查工作中,工作小组对我局重要材料和会议记录进行了认真检查,紧紧围绕“三重一大”制度是否建立、决策范围是否明确、程序是否规范、执行是否严格有效、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是否有力等内容进行专项检查。按照省局文件附件内《对贯彻落实情况开展检查的主要内容》分类进行检查,包括会议纪要是否齐全、资料是否完整、程序是否符合等,对我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自查。

从自查总体情况来看,我局高度重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建设和贯彻落实,在制度的建立、执行、监督等方面开展了大量且有成效的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们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机关党委委员任组员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全局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划、检查、考核等工作,并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单位整体工作格局,同业务经营工作同安排、同部署、抓落实、促检查、严考核,使党风廉政建设各项措施得以落实执行。二是落实“一岗双责”。我们坚持每年年初与基层单位签订《党风局风廉政责任书》,突出基层单位负责人“一岗双责”双重责任,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制度,坚持把廉政考核和年度考核结合起来,以责任制的落实推动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同时,还完善责任制考核和责任追究的配套制度,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抽查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情况,进一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三是坚持民主集中制。我们坚持“每周一次局长办公会议”和“每月一次党组会议”的会议制度,定期召开领导班子会议,班子成员之间互相交换工作意见,共同商量决策,凡是涉及企业发展规划、经营方案、人事任免和奖惩,以及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都经党组研究讨论通过。四是推进党务公开。以来,根据区纪委党廉室的统一部署,我局深入推进党务公开工作,健全党务公开二级目录,制作党务公开宣传栏,公示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党费收缴、人事任免、党建制度、群众反映热点问题等内容,推行制度上墙、打造阳光党务,建设良好的党内外沟通渠道,为营造和谐企业氛围提供政治保障。五是完善领导干部廉政档案。领导干部每年定期汇报廉政情况,包括执行领导干部用车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六是坚持民主评议干部。我们定期组织职工进行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分别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打分,并将评议结果在每年的职代会上公布。

在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过程中,如何进一步创新和改进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方面需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提高对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感。

2、不断完善“三重一大”制度建设。进一步明确、细化、量化集体决策的事项范围,规范决策方式和决策程序,不断提高我局科学化管理水平。

3、强化监督制约。自觉接受上级纪委的监督和指导,自觉接受干部职工的监督,不断地在监督方法和公示制度上加以创新,确保新会邮政“三重一大”决策规范化、科学化。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自查报告(篇8)

“三重一大”是指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

(一)重大决策包括:

(1)本局中、长期发展规划的制定和调整;

(2)本局年度总体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目标的制定;

(3)本局年度财务预算、决算的编制和调整;

(4)专项资金、救灾物资分配使用;

(5)制定和出台涉及全局的规章制度;

(6)涉及本局全体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7)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

(8)上级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及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9)涉及全局的其他重要事项。

(1)局机关及所属单位人员的调进和调出;

(2)局属企、事业单位干部的调整和任免;

(3)推荐科级、副科级领导干部后备人选;

(4)市级以上荣誉人选的推荐;

(5)对本局干部职工的奖励和对违犯党纪政纪的干部职工的处理意见。

(三)重大项目安排包括:

(1)办公设备(指固定资产)的购置;

(2)组织开展大型活动资金的安排意见;

(3)交通机具大增加;

(4)其他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资金安排。

(四)大额资金标准:

支出金额一个事项一次使用现金在1万元以上和局属各单位一次性花费5000元以上的,使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购置、考察学习、会议、培训、燃修、高规格公务接待等。

决策必须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循党的方针政策和党的纪律;必须按照职责和权限进行;必须实行集体讨论决定,充分发扬民主,广泛论证,实行科学决策。

(1)集体决定的.事项,由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组织实施,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或拒绝执行。

(2)领导干部要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得要求,带头执行“三重一大”的有关规定,并要求所分管的科室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3)凡涉及“三重一大”问题的工作会议、局长办公会,局办公室负责做好会议记录并存档备查。

(1)涉及重大决策问题,应根据具体情况,经局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酝酿, (范文网 ) 提出初步设想,在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由局党支部集体讨论后做出决策。

(2)重要干部任免,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由党支部会议集体讨论做出任免决定。

(3)重大项目大安排必须由承办或有关局在充分调查研究或论证的基础上提出方案和报告,经分管领导审阅同意后,提交局长办公室讨论决定。

(4)大额度资金必须由使用局拟定支出计划或报告,报分管领导审阅同意后,提交局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5)由党支部会议决定大事项,要坚持民主集中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定,会议记录由局办公室负责;由局长办公会议决定的事项,要经过与会人员的充分讨论研究后做出决定,会议记录由局办公室负责。会议决定事项由局办公室拟定会议纪要并起草相关文件,经局长签发执行。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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